历史上五月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案例和当前安全生产预警

作者:发布日期:2019-05-12浏览量:

 

一、历史上五月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一)石油化工

1、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57”闪爆事故

1988年5月7日,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发生闪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炼油厂供排水车间按厂大修计划将二循环水工段污水提升泵房隔油池中的污水抽到集水池中,电工到隔油池为潜水泵接电。隔油池的污水含大量轻质油组分,随外界气温升高,可燃气体挥发量增多并集聚。连续抽水作业两天后,池内液面下降,空气涌入,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作业人员在带电情况下提泵,导致电缆打火,爆炸性混合气体发生爆炸。

2、辽宁省抚顺石化乙烯化工公司“516”爆炸事故

1997年5月16日,辽宁省抚顺石油化工公司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重伤,27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环氧乙烷装置发生故障,排出大量可燃工艺循环气,气体顺风飘向空分装置。空气分离装置吸入口没有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致使大量甲烷、乙烯气体被压缩机吸入空气分离装置,导致乙烯与液氧发生反应引起空分装置爆炸。

3、兰州石油化工公司“529”火灾事故

2006年5月29日,甘肃兰州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对有机厂苯胺装置进行检修,在对装置内物料进行置换后,开始装置的清扫和检修作业。检修作业人员在苯胺装置废酸回收单元内进行粉刷作业过程中,废酸回收单元的苯泄漏,遇现场明火引发火灾。

(二)精细化学品

1、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2"闪爆事故

2018年5月12日15时33分左右,中石化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科公司)一苯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上海埃金科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埃金科公司)6名现场作业人员死亡。2018年3月,上海赛科公司发现编号为75-TK-0201苯罐(内浮顶罐)呼吸阀VOC排放超标,检修后VOC仍然超标,判断浮盘密封泄漏,并安排清空检修。4月19日,对该苯罐倒空作业并加盲板隔离,蒸罐、氮气置换。5月3日至7日检查浮盘密封损坏情况,发现约1/4浮盘浮箱存在积液。5月9日,上海埃金科公司将疑有积液的浮箱全部打孔,并将积液用泵排至另一苯罐。5月10日起,组织进行拆除浮箱作业。5月12日13时15分,上海埃金科公司安排8名作业人员继续作业(其中,6人在罐内,1人在罐外进行接受浮箱的传出作业,1人在罐外监护),另有1名上海赛科公司操作人员在罐外对作业实施监护,15时33分左右罐内发生闪爆。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打孔后的浮箱内残存苯液流出,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由于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产生点火源引发事故。

2、辽宁省旅顺化工厂“516”爆炸事故

1991年5月16日,辽宁省旅顺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5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95.15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一车间消沫剂工段当班操作者违反“乳化剂G-18”工艺操作规程,想要加快反应速度,在40℃左右一次加入约250公斤环氧乙烷,其后又升温,导致釜内反应剧烈,温度和压力急剧上升,反应物料环氧乙烷自燃,引起爆炸。

3、广东省黄埔化工厂“517”爆炸火灾事故

1991年5月17日,广东省黄埔化工厂发生着火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合成龙脑脂化车间反应岗位工人依次向反应釜内投入松节油、草酸、醋酐等物料,由于工人操作失误,致使2号反应釜内温度与压力瞬间急剧上升,因未能及时加水破坏反应造成冲料,物料大部分随即汽化形成雾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点火源发生爆炸并着火。

4、江苏省武进横林化工助剂厂“518”火灾爆炸事故

1993年5月18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横林化工助剂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四名工人通过手孔用铁棒清除减压蒸馏釜中的沾釜残渣(未反应的2,4-二硝基氯苯及氟化反应的副产物),并接一盏220V普通白炽灯作临时照明。在清釜过程中,釜内发生爆燃,引发全车间起火燃烧,车间内一装有约200Kg  2,4-二硝基氯苯的氟化釜受高温发生爆炸,导致事故扩大。

5、江苏省江阴市松桥化工厂“518”火灾事故

1995车5月18日,江苏省江阴市松桥化工厂在生产对硝基苯甲酸过程中发生爆燃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6万元。事故发生前,发现氧化釜搅拌器转动轴密封填料处有泄漏,生产副厂长指挥工人用扳手对螺栓进行紧固,但并未成功,却导致泄漏更加严重,釜内物料(其成分主要是醋酸)从泄漏处大量喷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金属撞击火花发生爆燃,形成大火。

6、山东淄博市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8”爆炸事故

2011年5月28日,山东省淄博市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公司硝基甲烷车间精馏工段粗品精馏过程中,在蒸馏罐中投入原料时,未加入低沸点物,且蒸馏时间过长,精馏罐处于低液位状态,在罐内壁形成较多固体残留物。在精馏罐持续加热条件下,精馏罐壁面固体残留物发生热分解而爆炸,爆炸引发罐内气体和残留液体整体爆炸燃烧。

7、江苏省宝应县曙光助剂厂“529”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曙光助剂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事发时,该厂当班工人正将甲基邻苯二胺(粗品)投入夹套式真空蒸馏釜进行生产。由于甲基邻苯二胺(粗品)含有的杂质在蒸馏过程中浓度逐渐升高,在一定的温度和空气进入釜内的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

(三)化肥

1、浙江衢州市合成氨厂“515”压缩机爆炸事故

1981年5月15日,浙江省衢州化学工业公司合成氨厂发生压缩机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10人轻伤,经济损失约40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油气化车间2号油气化炉停车检修完毕后,进行最后一次充氮,准备抽油时,当班操作人员忘记关掉气化炉上的两个充氮阀门,造成氧气倒入氮气总管。当合成车间工段打开配氮阀后,氧气进入压缩机,导致系统爆炸。

2、呼伦贝尔市金新化工有限公司“515”窒息事故

2012年5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工业园区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金新化工有限公司制气车间5名工人在2号气化炉激冷室进行排渣孔扩孔作业过程中,1名工人在受限空间内发生氮气窒息,其余4人先后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施救,最终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3、河北宣化化肥厂“520”换热器爆炸事故

1994年5月20日,河北宣化化肥厂净化车间变换工段换热器突然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经济损失13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换热器管内介质对管道的化学腐蚀、气体冲刷等,导致管道局部严重减薄泄漏,换热器入口处丁字形管突然爆裂,大量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混合气体高速喷泻,被静电火花引燃,继而引起空间气体爆炸。

4、山东省平度化肥厂“522”爆炸事故

1986年5月22日,山东省平度化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合成车间铜洗再生器更换盘管时,在对再生器动火作业未结束的情况下,工人将氨回收塔出口阀上的盲板撤掉,此时半水煤气气柜放水封开车,致使煤气顺回收管线倒入再生器,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电焊火花发生爆炸。

(四)无机化工

 1、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59”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1985年5月9日,山东德州石油化工厂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事发时化工厂电解车间液氯工段已充装6只0.5吨的液氯钢瓶,当第7只钢瓶即将充装完毕时,钢瓶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的气瓶是工厂1984年购入的旧气瓶,在充装液氯前,操作工曾发现瓶内流出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但未引起重视,将气瓶推到液氯充装平台上放置,随后被误充入液氯。由于瓶内残存的芳香烃(事故后查明无色透明的粘稠液体为芳香烃)与液氯发生剧烈化学反应,产生高温高压,导致气瓶超压爆炸。

2、山西晋城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6”中毒事故

2015年5月16日,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瑞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8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在处置冷却池内二硫化碳冷却管线泄漏时,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操作人员进入冷却池内实施维修,导致中毒晕倒(焦炭与硫磺反应生成二硫化碳气体,副产硫化氢,两者在冷却池冷凝过程中同时存在),其他人员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3、辽宁省营口市分水化工总厂“523”中毒窒息事故

1995年5月23日,辽宁省营口市分水化工总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硼砂车间配料工段工人将纯碱、硼砂粉倒入混料罐搅拌成混合液的操作过程中,编织袋掉入罐内,1名工人揭开盖板下去捞编织袋,由于混料罐与酸解罐、二氧化碳罐连通,导致工人吸入大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造成中毒窒息。后又有4人先后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罐救人,相继中毒窒息。

(五)基础有机化工

1、江苏省南京东方化工有限公司“55”中毒窒息事故

1993年5月5日,江苏省南京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动力分厂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动力车间工人在处理煤仓内被卡住的浮标时,没有分析仓内的气体成分就冒然进入,作业人员在仓内吸入大量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导致中毒窒息死亡。

2、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

2007年5月11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TDI车间硝化装置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0人受伤,其中14人重伤,厂区内供电系统严重损坏,附近村庄几千名群众疏散转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TDI车间一硝化系统在处理系统异常时,酸置换操作使系统硝酸过量,甲苯投料后,导致一硝化系统发生过硝化反应,生成本应在二硝化系统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不应产生的三硝基甲苯(TNT)。因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内无降温功能,过硝化反应放出大量的热无法移出,静态分离器温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离作用,有机相和无机相发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储罐并继续反应,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和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温下发生爆炸,并引发甲苯储罐起火爆炸。

3、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池“54”爆炸事

1987年5月4日,重庆市长寿化工总厂污水处理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经济损失151.22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未办理动火作业手续的情况下,电话请示公司副经理得到口头许可,即开始对污水处理分流槽管线法兰实施焊接作业。焊接火花引燃了分流槽内的易燃物,引起大火,继而引燃了污水处理池内的乙烯基乙炔、乙醛、乙炔等易燃气体,发生爆炸。

(六)化学制药

1、江西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58”爆炸事故

2007年5月8日,江西吉安市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缩合车间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1人轻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新干县淦辉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缩合车间在抢修过程中,由于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反应釜内物料温度骤然升高,反应失控产生冲料,大量易燃易爆物质喷出后与空气接触燃烧起火,并发生爆炸。

2、山东省郓城县科达药物化工有限公司“527”爆炸事故

2005年5月27日,山东菏泽市郓城县科达药物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试生产医药中间体,西车间4号反应釜在进行低温硝化时,因操作工加料过快和换热不及时,造成釜内超温,使反应釜内硝化物发生了剧烈化学反应,最终导致了爆炸。

(七)农药

1、山东省德州农药厂“524”中毒事故

1994年5月24日,山东省德州农药厂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德州农药厂生产过程中,用碱液吸收硫化氢,因操作工误操作,碱液倒流入缓冲罐,后操作工再次误操作,打开缓冲罐底部阀门放出碱液,使得硫化氢逸出,造成多人中毒。

(八)煤化工

1、四川广元天森煤化公司“52”爆炸事故

2014年5月2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森公司组织3名施工人员对隔油沉淀池(长20米、宽10米、高3.5米,上加盖彩钢板)加装排水泵,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证的情况下使用电弧焊机对隔油沉淀池盖板实施焊接作业时,火星从隔油沉淀池观察孔掉入池内,引燃油气混合物导致空间爆炸。

2、吉林省梅河口八一化工厂“5•8”喷炉事故

1983年5月8日,吉林省梅河口八一化工厂发生电石炉喷炉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石车间发现二号电极冒火有裂纹,在处理过程中电极卡子冷却水管漏水,在未做好避免水漏入炉内的情况下继续施工,结果冷却水进入炉内熔池,造成喷炉事故。

(九)橡胶和塑料制造

1、河北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5•13”氯气中毒事故

 2017年5月13日,河北省沧州市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入院治疗。事故直接原因是利兴公司为降低氯气使用成本、避免频繁切换液氯钢瓶,违法建设一容积为15立方米的储罐,私自增加液氯储量;在通过液氯罐车向该储罐卸料时,储罐底阀阀后出料管破裂引发液氯泄漏;利兴公司第一时间应急处置不力,导致液氯长时间大量泄漏,致使现场员工及附近人员中毒。

(十)其他危险化学品事故

1、辽宁某厂山洞油库“54”爆炸事故

1987年5月4日,辽宁某厂山洞油库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储存的原油闪点为10℃左右,是易燃液体,应按甲级管理,但该厂却按丙级进行管理。洞库内原油蒸气与空气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被火花点燃,引起爆炸。

2、芝加哥一化工厂爆炸事故

2019年5月3日晚9时30分左右,芝加哥郊区一座化工厂出现大范围爆炸,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2人失踪。该化工厂位于沃基根市,占地面积2800m,主要生产特殊有机硅化学产品。事故发生时工厂内共有9名员工在加班。据初步统计,事故造成了100多万美元的损失,同时有至少5栋建筑受损,事故原因还有待调查。

(十一)烟花爆竹事故

1、1998年5月19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县池文烟花有限公司发生爆竹事故,造成15人死亡,76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454.4万元。

2、2006年5月10日,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焰花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

3、2006年5月22日,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南王庄镇野营村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

4、2006年5月24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烟花爆竹厂13号工房(插引车间)发生一起燃烧事故,造成5人死亡。

5、2007年5月11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三桃乡鱼洞村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6、2008年5月28日,广西区南宁市宾阳县新桥镇新和村委福林村发生一起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7、2009年5月2日13时37分,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庆云镇杨庄子村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2人受伤、5间民房倒塌,周边10户村民的41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原因是2名村民借用闲置房屋组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参与非法生产的人员均为临近村庄的村民。在13名死伤人员中,除1名伤者为过路群众外,其余14名均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参与者。

8、2009年5月7日,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潭埠镇富豪花炮厂栽引车间发生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

9、2009年5月8日,广西区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钦北区大寺烟花炮竹总厂18号阀引工房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

10、2011年5月2日,江西宜春市万载县黄茅镇光明村一非法引线厂发生爆竹,造成5人死亡。

11、2014年5月24日1时40分左右,安徽省无为县严桥镇瑞松烟花有限公司在无人生产的情况下,其原料中转库突然起火。企业负责人发现火情后立即带人救火,1时40分左右,中转库发生燃爆。初步查明,事故造成2名企业救火人员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3人不同程度受伤。

12、2016年5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荷花出口烟花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据调查,事发时事故企业违规在办公、生活区试放烟花样品,引起违规放置在生活楼二层的黑火药(100公斤)爆炸。

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安全预警

综合分析以上发生在五月份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多发期,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如下安全生产预警:

1、五月份化工产品市场形势向好,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容易出现超能力、超负荷生产状态,由此带来的运行风险加大。

2、一些企业利用春夏之交适宜的气候条件安排系统检修,危险作业频繁,极易造成因检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事故。

3、气温逐步升高,雷雨雷电天气增多,易燃易爆有毒物料挥发加剧,极易造成雷击燃爆、有毒气体中毒、静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4、雨季汛期即将到来,极易引发坑道内等低洼场所机电设备进水淹没等机电设备事故。

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提出如下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

1、要严防超能力生产。各单位要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负荷运行,严格工艺指标管理,要把工艺运行参数作为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超指标运行的行为要追究责任。

2、要严格检维修作业管理。企业系统检维修,要制定完整的检维修方案,认真落实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制定和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制度。要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各项制度,认真辨识检维修作业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精心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现场监护和巡回检查,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3、要做好静电防雷检测和设备遮阳喷淋检修检测。各企业要对所有电器仪表等设备静电跨接、防雷接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对所有遮阳、喷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处于良好的在用状态。

4、要对防洪沟进行清理疏通,确保厂内排水系统和厂外排洪沟畅通无阻,对处于坑道等低洼处的泵房、配电室、控制室、厂房等做好防进水检查,防止因进水淹没等引发的机电事故。

5、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做好防雷、防静电检测检验等工作,加强对仓库内温度、湿度的管控,消除各类隐患。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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