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9月23日-9月30日执法检查公开事项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19-09-30浏览量:
按照省应急厅移交的举报线索和危化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市监察支队9月23日-9月30日对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光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145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隐患28条): 1.抽查2019年培训档案,6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与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班组长安全知识教育)不符,未提供变更说明。2.公司应急预案2019年7月22日进行人员变更修订,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涵盖公司所有事故类型。3.抽查公司2月份组织专项预案演练记录,演练方案不完善,未编制演练脚本;赵某作为应急总指挥未参与演练。4.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台账统计信息不全。微型消防站内物资配备与应急救援物资清单中规定不符,微型消防站现场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面罩缺失、两个滤毒罐被挪用。5.公司控制室显示共有42路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只提供32路检测报告;公司对停用装置未检测报警仪未提供风险辨识记录,未进行变更管理。6.罐区、装置、装卸车等处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不规范。7.公司卸车鹤管平台未设踢脚板,平台上放置未固定铁管。8.软化水处理岗位临时电源线敷设不规范:插座回路无PE线,未设置漏电保护器,电源线无防护,中间有接头。9.罐区、装置内工艺管线介质名称、流向标示设置不醒目。10.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不完善,未提供过滤岗位员工陈某(2019年2月18日入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11.公司安全部负责人变更未提供变更申请表、变更验收表;未建立变更档案。12.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2018年9月9日操作人员检查不彻底,造成罐区V403罐原料油泄漏;2018年9月24日向原料处理罐打油过程中,原料预处理岗位人员擅自脱离岗位,造成满罐,基础油大量泄漏;2019年4月3日夜班操作人员检查不彻底,V401罐原料油发生泄漏且未能及时发现造成部分基础油泄漏,三次事故未纳入事故管理档案。13.2019年5月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已过期,应修订为GB18218-2018。1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对动火作业分级中规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但实际办理的动火证2019042901、2019050201、2019050401、2019050601等都为三级,实际与制度不符。1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7.2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但实际未按公司规章制度对固定动火点进行检查认定。16.受限空间作业证201810801中分析检测时间人员为9:50,审批人潘峰审批时间为9:35,未履行审批人员职责。作业时间为9:50到18:00,但完工验收时间为9:40,未按标准进行完工验收。17.动火作业证和受限空间作业证均未对相关作业证进行关联。18.现场检查氢气压力表编号为190102059,有效期至2019年1月12日,超期未检。19.现场检查中控室内应急医药箱内存放的碘伏生产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有效期二年,已经超期。20.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氢气和重点监管工艺加氢工艺,无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仪表定级报告,并应根据报告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设置。现场切断阀未挂联锁标识牌,无位号。21.供氢站无氢气安全周知卡,西长管拖车爆破片无定期检验标签,建议泄放口加设阻火器和防止空气回流的措施;阀门组氢气放散管管口未垂直设置,未提供出氢气输送金属软管的相关技术资料。22.罐区液位计等多处设备、管线的排放阀、放空阀为单阀。23.氢气管道进装置处未设置防静电接地措施,装卸栈桥西侧氢气管道设置法兰。24.装置氢气缓冲罐无放空阀、压力表;安全阀附属阀门未锁定、加挂禁止操作牌;部分停用的管线未采取加装盲板等隔断措施。25.酸性水管等设备、工艺管线的氮气管线未加装止回阀;现场各止回阀缺少定期检查维护记录。26.配电室面向生产装置侧的底部设置通风窗,配电室外的电缆沟局部未封闭。制氮机房面向生产装置侧过墙眼封堵不严密,含高浓度氧气的尾气未引至室外安全地点排放。27.进加氢反应器的氢气与原料油未进行比例调节。28.控制室未设置工艺参数卡片,未设置标准的气体泄漏声光警报器;罐区各产品罐液位低报、低低报设定值偏低。
(二)山东光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隐患23条): 1.抽查2019年培训档案,未提供培训考核记录和成绩汇总,未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培训中对未参加培训人员未提供情况说明。2.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离职人员信息仍在台账中。3.公司应急预案2019年9月20日进行变更修订,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涵盖公司所有事故类型,新版预案发布后,未对年初制定的演练计划进行调整(计划中现场处置方案在新版本中已合并筛除)。4.抽查公司6月份组织专项预案演练记录,演练方案不完善,未编制演练脚本。5.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台账统计信息不全,未对安全联锁等建档管理。6.《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中对动火作业规程中第4条规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种溶剂,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种溶剂”制度制定不规范。7.临时用电操作规程未对作业时限做出规定。8.现场使用甲苯、硫酸,但未制定易制毒管理制度,未形成易制毒管理台账。9.二车间车间级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签字存在代签字情况。10.配电室检修线路控制开关未固定安装。11.锅炉房化验岗位使用硫酸,淋洗设施设置不规范。12.锅炉房南侧管廊标识牌损坏,需及时更换。13.二车间一层泵联轴节防护罩设置不规范,部分防护罩松动。14.中控室下发的《医药级物料配比及工艺条件》中物料配比调整、碱化时间调整、醚化时间调整无变更程序。15.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氯甲烷、环氧丙烷、甲苯、醋酸,氯甲烷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现有安全仪表系统未提供出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仪表系统定级报告。控制室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系统工艺卡片信息不全。现场联锁阀门未挂联锁标志牌、无位号。16.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及时记录PLC系统报警情况。17.变配电室缺少防火标识、责任人标识,电容补偿柜内电容器未进行接地保护。18.燃气锅炉房内应急照明设置不合理,缺少值班记录。19.氯甲烷罐区现场未针对性配置阀门开启等应急工具;缺少风速仪;摄像头未覆盖各罐顶;事故池缺少盖板,池内积水;防火堤、隔堤砖混结构未压顶。20.罐区个别平台局部缺少踢脚板;个别液位计底阀、车间冷凝器底阀采用单阀。21.罐区安全阀根部阀未挂禁止操作牌,车间反应釜安全阀根部阀未锁定。22.仪表机柜内信号线未接地,未设置UPS电源。气体泄漏探测报警系统未采用规范的声光警报器。23.仪表管理不完善,对工艺联锁、安全联锁管理规定不详细,缺少可操作性;未制定联锁工作票;缺少仪表系统的定期巡检维护测试等记录。
(三)山东先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隐患21条):1.抽查2019年培训档案,部分培训签到频次不足:如5月6、7日分两天组织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监护人培训,只提供一份签到表;公司未完善建立年度培训管理台账。2.公司应急预案2019年9月正在进行变更修订,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涵盖公司所有事故类型。3.装置区处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未采用导电橡胶材质。4.氧化装置上料电动葫芦终端未设置防撞设施。5.干燥、包装区物料管线和厂房构架物上粉尘积聚;公司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和除尘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现场未设置永久性“当心粉尘爆炸”等安全警示标志。6.原料库内物料堆放码垛不规范。7.未提供固定动火区进行半年一次的检查认定的记录。8.动火作业证中对监护人的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监护人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记录不规范。9.现场检查氧化装置二楼护栏防护不全,罗茨风机房处空气缓冲罐上部操作平台踢脚线设置不规范。粗酐储罐平台护栏设置不规范,直梯护笼顶部设置高度不足。10.测试成品仓库火灾报警按钮,值班人员未及时进行应急响应。11.2019年4月18日对《岗位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后,其中计量罐温度控制修改为110℃±15℃。下发的新操作规程氧化工艺工艺流程描述中未修改,仍为100℃-110℃。12.水解岗位工业风扇未设置PE保护接地。13.氮气缓冲罐安全阀为非强检安全阀,应于2019年2月25日校验,未按期校验。14.涉及重点监管工艺氧化工艺,提供出HAZOP分析报告(汇智工程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出具),报告超过了3年期限;现有安全仪表系统未提供出近期的安全评估报告或安全仪表系统定级报告。15.仓库内《仓库出入库流出账》台账中缺少物料名称。16.计量泵缺少安全阀维护记录。防爆电气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防爆电气定期检查记录。17.反应器系统缺少高点放散设施,应对罗茨风机等相关设备故障导致系统串料及其风险进行分析以确定是否设置高点放散。18.熔盐地槽未针对性设置安全周知卡。19.均四甲苯化料槽加料口处缺少防坠入措施。20.均酐气切换阀现场未挂操作程序告知牌。21.仪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工艺联锁的管理规定,安全联锁管理规定不详细,缺少巡检维护测试等规定;缺少联锁阀的定期测试记录。
(四)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隐患26条):1.2019年2月培训档案签到频次不足,16日~18日三天培训24小时,只提供一份签到表,公司未完善建立年度培训管理台账。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更新不及时,已离职人员,仍在台账中体现。3.公司应急预案未按照GB29639-2013要求进行编制,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未涵盖公司所有事故类型;预案中对演练频次要求不满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708号令)相关要求。2019年6月9日《重大危险源(罐区)管线泄漏专项预案》演练记录中规定的八个职能应急小组未全部参与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编制不完善。4.公司罐区现场设置管廊管线标示图与现场实际不符,未及时更新。5.一车间上料电动葫芦终端未设置防撞设施。6.中控室未存放工艺参数卡片;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未设置规范的声光警报器。7.盐酸储罐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双底阀。8.1#车间片碱加料口处,液碱频繁外溢,下层通道无防护措施,公司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消除液碱外溢。9.化验室使用的氮气瓶防倾倒措施未有效执行。10.化验室设置的氢气报警探头安装位置不当。11.6#车间成品罐上部除尘器压空反吹电磁阀电源线穿管防护不到位;除尘器端盖被抽瘪,未提供事故分析记录。12.未提供固定动火区每半年一次的检查认定记录。13.2019年1月1日公司与外来施工承包商兴润公司签订的安全管理合同书未加盖骑缝章,不具有法律效力。14.现场化验室使用盐酸、硫酸等易制毒,三氯甲烷等易制爆化学品,现场存放环境不符合防盗要求。1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未记录全部发放的劳保用品;部分员工无工作服、耐酸绝缘鞋发放记录。16.事故与事件档案管理不规范,2019年5月14日罐区漾料、5月15日水处理车间盐酸储罐进料时漾料未纳入事故事件档案。17.合成岗位编号C51804065、C51804052毒性气体探测器校准后,现场检测标签未及时更新。18.合成岗位移动梯台未采取有效固定措施。19.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考核一次,制度中未具体明确考核频次。20.仪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工艺联锁的管理规定,安全联锁管理规定不详细,缺少巡检维护测试等规定;缺少联锁阀的定期测试记录。 21.烯基丙胺库未设置物料存放标准,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0号令,79号令修正)第十八条规定,在所在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上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22.公司危化品卸车区域设置人体静电释放装置不合理,二甲胺卸车采用金属软管未采用液下卸车鹤管。23.1号罐区各泵止回阀缺少定期检查维护记录,防爆电气管理制度不完善,缺少防爆电气定期检查记录。24.1号罐区氯丙烯输送泵采用离心泵,泵底部排放管设置单阀。25. 各合成反应釜处未设置密闭取样装置,安全阀根部阀未锁定、未挂禁止操作牌。26.1号罐区二甲胺罐氮封管线未在接入支管处设置止回阀,个别仪表变送器接管上设置了球阀但球阀未设置锁定措施。27.1号罐区、2号罐区储罐的各放空管分别采用汇总管外送,应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二甲胺储罐、烯丙基胺等部分储罐未安装泄压措施。28.2号罐区烯丙基胺储罐未设置出入踏步;设置贯穿东西方向的蒸汽管线。29.氯丙烯中间罐V10059(II)、各合成反应釜氮气管线未设置止回阀。
(五)山东泰普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隐患13条):1、车间存放超期安全帽,未及时清理出现场。2、事故管理记录档案未如实记录。班组活动记录有8、16氢氧化锂车间维修工梁新军眼部灼伤事故学习记录,事故档案未记录,未提供事故通报。检查中控室药品使用记录,1-6月份有多次面部、眼睛、手部、腿部受伤记录,企业未采取有效防控措施。3、粗品母液输送泵联轴节防护罩未固定。4、粗品母液储罐B阀门盲板未编号、挂牌,地坑防护盖板部分缺失。5、联锁阀缺少定期测试记录,联锁工作票缺少监护人、操作人等内容,缺少安全措施内容。6、控制室工艺调整无工艺变更指令单,现有“工艺调整的通知”不规范。7、控制室DCS系统画面中仪表编号与实际不符,系统管理未设置管理权限。8、冷媒氯化钙泵出口止回阀缺少定期检查维护记录。9、苛化岗位淋洗设施检查压力不足。10、公司未完善建立年度培训管理台账,员工教育档案卡中三级教育培训内容与教育制度中规定不一致。11、公司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与公司现场处置方案内容不符,2019年1月综合演练,记录档案不完善,未编制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12、气动输送除尘器锥部卸料阀电机接线盒紧固螺栓缺失。13、生产车间及管廊上部分工艺管线介质名称、流向标示不清晰;现场张贴管廊管道图未标明介质流向。
(六)山东金泰山漆业有限公司(隐患15条): 1.抽查2019年演练,6月6日火灾事故综合演练记录档案不完善,未编制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3月13日组织触电现场处置演练,预案体系中无文本内容。2.化验室内电源插座未设置规范的防人体触电的漏电保护器。配电箱设置位置不当,被水池遮挡,配电箱箱门、箱体缺少电气连接,无接线原理图,相色未标识。3.成品库内未设置事故风扇。4.公司可燃气体报警仪终端3路设置在办公室,6路设置在门卫,无现场报警探头位置对应图;门卫值班人员对可燃气体报警仪功能作用不了解。5.公司只配备一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不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公司人员对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方法不熟悉。6.企业2019年1月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供销经理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人数不全,考核记录14人,与企业人员花名册18人不符。7.车间应急柜物资清单未及时更新,缺少滤毒罐检查称重记录。8.调漆平台护栏设置不规范,缺少横杆。9.定板室室外空气压缩机配电箱布线凌乱,未设接地,一个开关控制多个回路。10.企业2019年1月修订操作规程中包含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但企业人员中无电焊工,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11.企业未建立变更档案。树脂车间停用,制漆车间原料更换,缺少变更手续。12.可燃气体报警仪被阻塞遮挡。醇酸树脂料棚缺少存放标准,部分包装桶标签物料名称与桶内物品不一致;醇酸树脂安全告知牌缺少泄漏处置措施、缺少灭火措施;其他部分物料告知牌中物料名称(如脂肪酸)与实际存放物品不一致;脂肪酸等标识牌中危险特性描述简单,缺少泄漏处置措施、缺少灭火措施。13.成品库无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未设置防流散措施;油漆风险管控信息告知牌未设置库外,缺少泄漏处置措施、缺少灭火措施。14.制漆车间外环保设备处于爆炸危险2区,1台电机不防爆。15.调漆缸底阀采用单阀,未采用双阀。研磨机采用皮带传动,未提供出其皮带防静电性能有关证明材料。
(七)泰安中农嘉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隐患18条): 1.2019年培训档案未建立培训管理台账,未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对实际教育培训中发生的变更未进行说明。2.公司应急预案2018年7月9日颁布,未按GB29639-2013要求编制;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未涵盖公司所有事故类型。抽查公司2019年6月22日硫酸储罐泄漏演练记录,演练方案中计划24人参加演练,签到表中有17人;应急总指挥王某未参与演练。3.硫酸储罐及高位槽现场磁翻板液位计损坏,未及时修复。4.硫酸装车高位槽平台上电缆桥架破损,电源线沿地敷设无防护。5.酸泵房内应急救援柜内滤毒罐无称重检查记录。6.雨水收集池地坑泵控制开关固定在可燃木板上,未安装在配电箱内。底风机房配电箱接地线未采用黄绿双线。7.焙烧岗位两个警示标识褪色。8.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二氧化硫(中间产物)、三氧化硫(中间产物)和重点监管工艺氧化工艺,提供的HAZOP分析报告过期,现有安全仪表与DCS系统共用,无安全仪表定级报告、验算报告。现场切断阀未挂联锁标识牌,无位号。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记录未及时更新。10.沸腾炉点火油管线未在正常运转后采取可靠隔断措施。11.沸腾炉2层东侧照明灯安装在管道上,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用安全电压。12.焙烧岗位监控室气体泄漏报警控制器未设置点位图、未配置备用电源,4路报警均未采用两级报警设置。13.缺少现场巡检管理制度或规定,电除尘二层平台巡检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未随身携带相应的防毒口罩。14.发电分厂事故储油池缺少定期检查,发电机组润滑油箱底部泄油管排放操作阀与油箱安全距离不足,发电机组现场紧急停车按钮缺少防护和标志。15.空冷塔区域设置的二氧化硫探测器无声光报警功能。16.未对电除雾二层平台二氧化硫气体泄漏的可能性进行分析。17.电除雾二层平台个别电缆沿平台护栏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18.风机房二氧化硫气体探测器安装未固定。
(八)新泰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隐患1条):1. 新泰市中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18日进行苯酐生产装置停车检维修活动,未按照公司编制的《异常情况报告管理制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异常活动情况书面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申请备案。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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