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应急局、山东煤监局鲁中分局、泰安市能源局联合发文加强煤矿开采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0-03-27浏览量:
近日,为增强煤矿开采区地震动事件监测能力,明确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保障工作,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全面梳理全市矿震分布和矿震活动特征的基础上,会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和泰安市能源局联合向煤矿相对集中的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人民政府及新矿集团、肥矿集团转发了省三部门文件,就抓好文件贯彻落实,加强煤矿开采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明确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运维责任主体。要求各煤矿建设单位要按照《山东省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方案》要求,尽快制定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技术方案,落实建设及运行保障经费,做好台网的建设、改造、运行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了台网建设目标和技术要求。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要执行国家地震行业标准,采用符合地震行业标准、与全省现有专业地震监测台网数据接口、技术要求相一致的观测设备,并能有效控制整个煤矿开采区,达到文件要求的地震监测能力。
三、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县市区政府负责加强对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台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分局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市应急局、泰安基准地震台负责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业务指导、技术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煤矿开采区的塌陷或冲击地压等地震动事件具有地下情况复杂、预判难度大、震级较小、近场区震感明显等特点。通过加强煤矿开采区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可为煤矿企业提供更多的监测数据用于科学分析周边区域构造应力场变化分析,合理调度生产进度、防范冲击地压灾害。同时为煤矿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开展监测预警和灾害防治研究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不断提高冲击地压灾害防治能力,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企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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