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和水平,我局牵头编制了《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tadzj@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姓名(或单位)+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话反馈意见建议:0538-6991257,联系人:王健、张鲁珩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8048房间,邮编:27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公开征集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6日
附件:《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1
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
1.调查风险底数。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要素全面调查,查明区域防震抗震能力,建立全市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推进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对全市主要断裂进行地震活动性探测和危险性评估,摸清地下地震地质构造情况,为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和重大工程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2.严格抗震监管。依法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强化抗震设防要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实现应评尽评,全面落实城乡新建建设工程不低于七度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档、抗震措施提高一度,加强乡村公共设施和农村住宅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
3.提供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城市规划联合审查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深化地震小区划和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等成果应用,指导全市国土空间规划避开地震活动断层;为铁路、高速公路、特高压输电线路、机场等重大工程建设提供选址服务。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等,提供农村民居抗震技术服务。
4.推动抗震加固。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更新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信息,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完善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台账化管理制度,优先完成地震易发区重点区域抗震能力严重不足的房屋设施抗震加固,科学规划并高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
5.扩大科普宣传。宣传、教育、科技、科协、应急等部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协同配合和资源共享,共同举办防震减灾重要科普活动,编制防震减灾科普读物,培育防震减灾科普品牌。完善政府购买防震减灾服务的政策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组建市级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按社会人口总数的一定比例,选聘专兼职防震减灾科普工作者。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科普宣教“七进”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二)优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业务体系。
1.优化地震监测台网。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密地震监测台网,优化台网布局。实施新泰、肥城、宁阳、东平、高新区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纳入地震台网运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地震观测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产品产出一体化全流程监控,提高地震监测智能化水平。
2.实现地震预警。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泰安分项目建设,实现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充分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及时对行业、对社区、对农村、对个人发布地震灾害风险预警,实现到村到户到个人。面向轨道交通、煤矿、危化、燃气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地震预警定制化服务,不断拓展地震预警应用。
3.建设专用台网。针对轨道交通、大型水库、超限高层建筑,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石化等重大建设工程,容易发生矿震、塌陷的煤矿和石膏矿,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强震动监测设施,开展地震灾害监测,获取建(构)筑物结构反应参数。
4.加强群测群防。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加强对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及防震减灾助理员的管理,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程序,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保障群测群防队伍稳定。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业务体系。
1.加强应急准备。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修订机制,强化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震应急技术装备物资库建设,推进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省地震应急物资、装备品类要求,结合地方地震构造背景和抗震救灾需求,科学储备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物资。购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建筑物安全鉴定、通信保障、安全防护、地震监测、异常核实等装备,保障地震监测运行和现场应急工作等需要。建立完善的地震应急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社会化体系,依托高新区建成仓储面积不低于500m2的市级装备物资代储仓库,在新泰市、宁阳县依托相关生产企业建成2个县级代储仓库。出台《泰安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推进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使用和运维管理。
2.强化应急响应。构建“震前预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震时快速评估、开展烈度评定,震后破坏调查、服务恢复重建”业务体系。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和震后灾情快速获取机制,提升地震应急技术系统快速响应能力,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依托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市、县、乡三级上下贯通,行业部门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统筹资源,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纵向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横向接入自然资源、公安、住建、交通、能源等行业部门相关数据信息和业务系统,实现地震灾害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发布等功能,提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能力。
3.提升救援能力。加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和保障条件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常态演练及技能训练。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加强救援技术专家队伍、现场应急工作队伍、灾情速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第一响应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强化市县消防救援队伍地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依托市、县两级专业队伍,强化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市级层面,培植壮大应急抢险综合救援队伍,建立协调联动和相应补偿机制。县乡基层,依托行业力量和民兵、预备役,建立机动抢险队,强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鼓励、指导志愿者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完善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
(四)健全地震信息服务基本体系。
1.夯实服务支撑。编制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清单,依托省级防震减灾信息服务数据平台,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基础数据共享、共用、共建,为政府、公众和行业的服务应用提供有效、可靠的业务支撑。
2.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领域,丰富公共产品,强化服务供给。实现市县级政府决策类服务全覆盖,强震预警、科普宣传等公益性信息重点地区全覆盖,面向重点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的防灾减灾服务实践,基本建成智能普惠的信息服务基本业务体系。
3.加强科技创新。加强地震工作管理部门与各科研机构、高校等组织的协作与合作,推动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推进地震科技成果和项目在我市的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地震科技与防震减灾业务深度融合。
四、重点项目
(一)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编制市县两级区域地震构造图、地震危险性图和活动断层分布图。开展房屋设施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编制地震灾害隐患分布图。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概率评估,编制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纳入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管理系统。
(二)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对穿越城区的泰山山前断裂、新泰—蒙阴断裂进行活动性鉴定和精细探测,查明断裂的准确走向,评价其活动性、危险性、危害性和工程影响,编制断裂分布图,建设活动断层探测数据库与信息管理系统。统筹利用城市活动断层探测成果,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城市安全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等防震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建设泰安市地震监测(预警)中心,构建通信网络、数据处理、信息服务、运行监控4大系统,实现本地地震预警、地震数据分析处理、地震数据资源共享、地震信息发布能力。充分利用国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手段,建设立体化传播网络和个性化接收终端,精准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深入推进地震预警示范试点建设,力争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推动地震监测与地震预警有机融合,加密地震监测站点,新建岱岳区地震台,增上测震、强震等测项;优化前兆台站布局,更新老化监测设备,统一前兆观测数据入库管理,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四)地震监测专用台网建设。完成泰安地区冲击地压矿井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对煤矿开采区及附近的矿震、爆破、塌陷等地震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实现与省、市专业地震台网联网和数据资源共享,提升我市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
(五)防震减灾科普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地震、教育、科协等部门现有场馆及地震台站等公共资源,增加完善防震减灾科普展项和互动体验设施,建设1个集参观、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高质量防震减灾科普基地。
五、措施保障
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市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共建共治,进一步夯实监测基础,加强预报预警,摸清风险底数,强化抗震设防,保障应急响应,增强公共服务,创新地震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推进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和平安泰安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服务高效、科技先进、管理科学”的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体系。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服务现代化强市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保障能力更强。
“十四五”主要量化指标
类别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地震 灾害 风险 防治 能力 | 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察完成量 | 开展泰山山前断裂、新泰蒙阴断裂活动断层探察。 |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完成量 | 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1个。 | |
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完成率 | 实现应评尽评。 | |
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覆盖率 | 6个县(市、区)全覆盖 | |
科普阵地建设 | 建成1个省级地震科普场馆。新命名不少于10个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 | |
中小学生地震科普普及率 | 不低于90% | |
地震 监测 预测 预警 能力 | 地震监测能力 | 达到1.0级,震中定位精度优于5千米 |
地震预警时效 | 全市重点地区实现秒级地震预警 | |
地震烈度速报时效 | 10分钟内实现地震烈度速报 | |
地震 应急 救援 能力 | 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成情况 | 修订完善市、县两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重要部门(单位)应急预案修订率不低于90% |
地震应急救援响应时效 | 建成市级战区“2小时”救援圈,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12小时内受灾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 |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 市级专业救援队伍不少于10支,航空救援实现80公里飞行半径全覆盖,注册志愿者达到2000人,打造1-2支具备品牌化、专业化水平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 |
通信保障能力 | 公网通信中断24小时内,临时应急重点保障率100%。 | |
公共 服务能力 | 公共服务产品清单 | 不少于21项 |
面向公众服务事项 | 不少于6项 | |
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 | 不少于6项 | |
面向政府的决策服务 | 不少于9项 | |
行业满意度 | 不低于90分 | |
公众服务满意度 | 不低于85分 | |
公民具备防震减灾科学素养的比例 | 不低于18% |
三、重点任务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在我市基本建成涵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六大体系的公共服务现代化框架体系,工作重心转向更加广泛的公共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防震减灾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进度安排,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坚持依法管理。全面落实防震减灾法定职责,健全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体制。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防震减灾工作投入力度,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市县两级对防震减灾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投入。拓宽经费投入渠道,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充分发挥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效能,逐步形成多层次地震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四)完善考核评比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相关考核制度和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的运用与管理,有效调动各县市区(功能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积极性。
(五)做好规划评估。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实现。
为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泰安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集意见,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