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2-08-16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8月8日-8月12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国泰民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展鸿世家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5项隐患;对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平普信饲料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了复查,81项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国泰民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6项隐患):1、公司“以纸代木环保科技研发生产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未明确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3、无聘用电工、焊工的特种作业资格档案资料;4、6月13日、7月8日应急预案演练记录演练实施基本过程记录不完善;5、生产车间部分电锯地面电线防护管破损;6、生产车间部分电锯电气设备上的木质粉尘未及时清理。
(二)山东展鸿世家木业有限公司(7项隐患):1、公司年产1800套室内门、橱柜门生产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2、部分机器清扫记录日期未填写年份;3、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4、2022年6、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未结合企业实际变更;5、调漆间地面存在铁篦子;6、屋顶除尘器缺少“粉尘爆炸”安全标识;7、屋顶除尘器锁气卸灰装置底部密封不严,部分粉尘漏到除尘室底部。
(三)泰安天龙纺织有限公司(5项隐患):1、2022年入职员工周某的三级安全教育试题批改不规范,没有批改记录只有分数;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3、除尘室南除尘器一侧封闭不严;4、除尘室北除尘器西侧通道堵塞;5、除尘室北除尘器西侧电机穿线管未使用防爆挠管。
(四)泰安市梓航办公家具有限公司(7项隐患):1、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未明确每个领用人的劳动用品领取情况;3、安全生产检查表未填写复查意见、复查人、复查日期,部分安全生产检查表未填写排查人;4、打磨车间打磨机使用花线;5、喷漆室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高度不符合GB/T50493-2019的有关要求;6、喷漆室可燃气体报警器线路未穿钢管保护;7、除尘器西侧风机电机外壳未接地。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市泰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项隐患已整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已增加粉尘清扫制度;2、已重新核对双体系资料中作业活动风险点危险源数量,并对统计表进行修改;3、对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重新进行计算,并按规定提取;4、按照企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对发放台账进行登记;5、车间配电室已增设应急照明,可燃杂物已清理;6、生产车间压缩空气储罐底部已固定,压力表已标识上限;7、二氧化碳气瓶与混合气气瓶已分区存放,气瓶已增加防震圈;8、生产车间数控车床电气线路接口处已穿管;9、磷化车间配电箱PE线已连接,现场已悬挂操作规程,已增加消防设施,已悬挂风险告知卡;10、2022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已覆盖全部现场处置方案。
(二)东平普信饲料有限公司(10项隐患已整改):1、除尘器已张贴安全操作规程;2、车间内投料区(防爆区域图中明确为22区)南侧照明灯已更改为防爆型;3、一楼投料区除尘风管穿墙体处已封堵;4、一楼粉碎机除尘器已采取静电接地措施;5、一楼粉碎机电机已做保护接地;6、一楼粉碎机电缆线桥架已封闭,已安装静电跨接线;7、二楼制粒区一配电箱电源线金属软管已重新安装;8、中控室内电源线已重新敷设,电源线已穿管敷设;9、二楼楼梯应急照明已修复;10、2022年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记录中已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三)东平县威龙轮胎有限公司(8项隐患已整改):1、已重新对电工王某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已修订,车辆保险、财产保险已不在安全投入费用范围内;3、已建立节假日、夏季季节性隐患排查记录表;4、炼胶岗位隐患排查内容已增加个体防护类、应急处置类、工程技术类排查内容;5、现场岗位风险告知卡已增加责任签字;6、压延车间传送带开关线路已穿管;7、车间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已佩戴齐全;8、成型车间成型设备底部电气线路已穿管。
(四)东平鑫业玩具有限公司(7项隐患已整改):1、车间和仓库物料堆放与墙、梁、柱、电气设施、物料之间距离已符合要求;2、东侧激光机电源线已重新连接;3、临时风扇已撤除;4、现场使用的插头已接地线;5、北边第二个安全通道上临时堆放的杂物已清理;6、电源线敷设已重新整理;7、已对刘某、李某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已符合要求。
(五)山东泰山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9项隐患已整改):1、安全管理人员(郭某)已按照规定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一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领取人已签字;4、粉粒车间第一层设备张贴的设备铭牌内容已填写;5、粉粒车间配电柜、配电箱内接线柱与设备外壳已进行静电跨接;6、粉粒车间第二层脉冲除尘器泄爆口已改为无火焰泄爆口;7、粉粒车间第二层门改为外开门;8、天然气燃烧房法兰已跨接,停用热风炉已悬挂停用牌;9、有限空间辨识台账上已登记提升机地坑。
(六)山东宏盾消防设备有限公司(10项隐患已整改):1、何某不再从事焊接作业;2、企业已对粉尘爆炸风险进行辨识,已明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止和控制粉尘爆炸应采取的措施;3、有设计单位出具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4、焊工已按规定穿戴过滤式防毒口罩;5、木质门车间内移动式除尘器设备已接地;6、木质门车间外部除尘器安全护笼扁钢垂直条间距符合要求;7、木质门车间外部除尘器外侧可编程脉冲控制仪电器线路已采取防爆措施;8、钢质门车间喷塑间(存在户内型粉末涂料,属防爆危险区域)1台配电柜已移出喷塑间,不在爆炸危险区域内;9、钢质门车间喷塑间喷粉区地面已采用难燃的防静电材料铺设;10、塑钢窗车间安全出口已设置安全出口警示标志及应急照明。
(七)山东辰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项隐患已整改):1、变更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与演练记录的时间一致;2、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已增加粉尘爆炸内容;3、事故报告安全管理制度事故等级划分较大事故描述正确;4、安全管理人员变动任命文件已更新;5、煤粉车间安全护笼扁钢垂直条已增加,间距符合要求;6、提升机底坑已设置“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识;7、立式研磨机处压力表已设置上限标识;8、粉车间内部配电室电缆线路进口已封堵;9、锅炉房外侧液化石油气气瓶存放处已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10、锅炉房管道重新进行了保温;11、尿素储罐液位计已设置高低限位标识;12、环保泵房电机旋转部位已设置防护罩。
(八)泰安市会发工贸有限公司(8项隐患已整改):1、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2、已按规定对职工(李某)进行岗前安全培训;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已结合公司实际修订;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结合公司实际修订;5、应急预案演练照片已标注日期;6、生产车间内布袋除尘器(属干式除尘器,1台)已安装无火焰泄爆口;7、丙烷气瓶间内杂物已清理;8、生产车间内电线已穿管保护。
(九)泰安锐垣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项隐患已整改):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4-2020》修订;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已完善;3、抛丸车间配电柜底座改用铁质托架;4、丙烷储存区可燃气体报警器已按照GB50493-2019进行设置;5、1号喷塑室南侧1台配电柜已移出抛丸车间,不在爆炸区域内;6、西燃烧机可燃气体报警器主机设置规范;7、路某不再从事焊接作业。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复查的问题,以上单位均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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