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3-02-17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2月13日-2月17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泰安名门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现56项隐患;对泰安皆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进行了复查,5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泰安名门动物营养食品有限公司(7项隐患):1、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2、未为电焊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阻燃服;3、2022年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中毒和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记录过于简单;4、2023年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未注明考核方式;5、公司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未手签;6、生产车间一号投料口除尘器1台风机电机(位于粉尘爆炸区域,涉及小麦面粉、小麦次粉等粉尘)不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2.2(1)条规定的保护级别要求;7、成品打包区部分照明线路穿管不严密。
(二)山东汉正橡胶工业有限公司(9项隐患):1、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修订;2、未建立专门的安全设备设施台账;3、未制定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4、未建立配电室出入登记、巡检记录;5、炼焦车间未在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除尘管道、除尘器(涉碳黑粉)上设置明显的“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识;6、炼焦车间二层除尘器作业平台部分踢脚板固定不牢;7、炼焦车间捏炼机除尘器防爆配电箱底部穿线口未封堵;8、配电室内绝缘手套破损;9、硫化车间未设置安全通道线。
(三)弘信游乐设备(泰安)有限公司(7项隐患):1、未建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2、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多处出现铝尘,与实际不符;3、喷漆房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脱落;4、未在产生爆炸危险的喷漆房处(油漆为华轩牌PU白面漆,闪点35-38℃)设置明显的“当心爆炸”安全警示标志;5、油漆(华轩牌PU白面漆,闪点35-38℃)储存室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6、打磨房外侧配电箱内有积尘;7、仓库内货架之间堆放杂物。
(四)泰安鑫源精密钢球制造有限公司(10项隐患):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修订;2、未建立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3、低压电工陈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从事低压电工作业;4、2022年2月份复工安全第一课安全培训签到表未注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公司级安全检查负责人不明确;6、未建立配电室巡检记录;7、串桶车间吊装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8、立式车床操作工未佩戴护目镜;9、配电室南墙排气扇孔未安装防禽网;10、精研车间煤油桶未设置防液体流散设施。
(五)泰安市岱岳区隆发工贸有限公司(9项隐患):1、企业教育培训计划未明确培训时间;2、未制定2023年应急演练计划;3、作业现场北侧锯边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违反GB 15577-2018第9.4项);4、作业现场南侧锯边机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违反GB 15577-2018第8.2.1项);5、铺板机的电源控制箱门缺失;6、铺板机地坑无防护栏;7、涂胶机处梯台未设扶手;8、导热油管道无介质和流向标识;9、涂胶机、铺板机、导热油炉等设备处无安全操作规程。
(六)肥城市桃福来工艺品有限公司(9项隐患):1、木工车间东入口处风压报警控制器未正常运行;2、一雕刻机侧面柜门未安装;3、喷漆房内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安装高度过高,无声光报警;4、喷漆房内气体报警控制器未接至24h有人值守位置;5、磨光区、收尘管道“当心粉尘”警示标识破损;6、压缩空气储罐压力表未设上限标识;7、木工车间一手持电钻线路绝缘破损;8、两处设备吸尘风管断裂漏粉;9、水平风管未设置清灰口或惰性气体吹刷喷头。
(七)山东艾杜维现代家居有限公司(5项隐患):1、特种作业台账未明确电工种类;2、车间入口处安全警示标识褪色;3、压缩空气储罐压力表未标识上限;4、数控裁板锯安全操作规程中未规定开机检查除尘系统完好及时间、风压等工艺参数;5、电子锯上方风管流向标识有误。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皆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3项隐患已整改):1、压机、探伤机已张贴安全操作规程;2、绝缘靴、绝缘手套已按要求存放;3、车间内占压安全通道的杂物已清理。
(二)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项隐患已整改):1、公司已按照要求逐级签订2023年度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安全费用使用记录已按要求填写,2022年12月份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已及时记录。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拟立案调查。对于复查的问题,以上2家单位均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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