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作者:发布日期:2023-02-02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1月28日-2月3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肥城市邱国成烟花爆竹销售店等5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现14项隐患;对肥城市田六渔具店等13家单位进行了复查,38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肥城市邱国成烟花爆竹销售店(4项隐患):1、店内未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未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未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4、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混放。

(二)肥城市耿桂美超市(3项隐患):  1、店内未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未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店内东墙上木板固定不牢。

(三)肥城市琪婷超市(3项隐患):1、店内未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未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品混存。

(四)泰安市岱岳区范镇金鹏百货副食商店(2项隐患):1、烟花爆竹存放室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2、烟花爆竹存放室内存放少量杂物。

(五)泰安市岱岳区范镇沟头聚鑫便民百货商店(2项隐患):1、烟花爆竹存放室未张贴应急联系电话信息;2、烟花爆竹存放室大门口未张贴“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二、复查情况

(一)肥城市田六渔具店(5项隐患已整改): 1、店外摆放的烟花爆竹已清除;2、店门口放置的烟花爆竹已清除;3、店内已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4、店内已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5、已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肥城市月圆庆典中心(3项隐患已整改):1、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符合零售许可证的限量要求;2、店外摆放的烟花爆竹已搬至店内;3、已在店内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三)泰安市岱岳区越扬陶瓷卫浴经销店(2项隐患已整改): 1、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符合零售许可证的限量要求;2、店外摆放的烟花爆竹已搬至店内。

(四)泰安市岱岳区名佳商贸经销中心(2项隐患已整改): 1、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符合零售许可证的限量要求;2、店外摆放的烟花爆竹已搬至店内。

(五)肥城市邱国成烟花爆竹销售店(4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已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已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已在醒目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4、店内的其他物品已清除。

(六)肥城市耿桂美超市(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已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已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店内东墙上木板已固定牢固。

(七)肥城市耿桂美超市(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已张贴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店内已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联系电话信息;3、店内的其他物品已清除。

(八)宁阳县蒋集镇培行综合商店(2项隐患已整改):1、入门处已重新张贴“禁止吸烟”标志;2、店内烟花、爆竹已分类堆放。

(九)宁阳县年年红烟花爆竹销售中心(2项隐患已整改):1、零售店已张贴“轻拿轻放”标志;2、店内烟花、爆竹已明确区分堆放,烟花爆竹已采取防潮措施。

(十)东平县王运生烟花爆竹经营店(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已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数量范围内;2、安全责任制已在店内醒目张贴;3、店内张贴的安全操作规程已换新。

(十一)东平县老湖镇张美忠烟花爆竹经营部(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已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数量范围内;2、店内已无过期烟花爆竹;3、店内已醒目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东平县老湖镇亓明顺烟花爆竹经营部(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已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数量范围内;2、店内已无过期烟花爆竹;3、店内已张贴“轻拿轻放”标志。

(十三)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成林土产商店(3项隐患已整改):1、店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已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数量范围内;2、店内已无过期烟花爆竹;3、店内管理制度牌已醒目显示。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复查的问题,以上13家单位均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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