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0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关于《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政策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3-30浏览量: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在全面承接省应急厅2023年工作要点的基础上,结合市应急局实际,起草了《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科室、单位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让群众真实全面了解市应急局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总体框架分2部分,一是2023年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二是全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分别从“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着力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大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打造过硬应急管理队伍”5个方面进行表述,共93项具体工作。每项具体工作都明确了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和完成时限。

三、术语说明

1.安全生产“四主责任”:即“专委会主导责任、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属地主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2.安全生产“三函一会”制度:即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函、风险提醒函、问责建议函,召开安委会办公室主任会议。

3.事故调查处理“八个一律”工作要求:对在我市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火灾等责任事故,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的基础上,按照“八个一律”工作要求严肃处理、严肃追责。一是一律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故发生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按照“行刑衔接”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将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一律责令事故发生单位停产、停工整改。经验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所在地依法依规关闭或取缔。三是一律召开全市行业现场警示教育会。四是一律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市属企业发生事故的由市主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经事故调查初步认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市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大会上作检讨发言。五是一律不允许任何领导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为任何人说情打招呼。六是一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从严追究责任。七是一律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调查处理结果(对公职人员的处理情况通报至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对企业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通报到全市各企业)。八是一律在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功能区,以及经事故调查认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市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予以扣分。

泰应急发〔2023〕1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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