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0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关于《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3-31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范事故发生,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应急局制定了《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等事故教训,严密管控非煤矿山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防范遏制非煤矿山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局制定《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印发<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27号)。

三、出台目的

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深入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风险,推进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力推进重大隐患清零,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四、重要举措

《方案》共包含整治目标、工作原则、整治范围、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整治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第二部分为工作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将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与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把综合整治工作作为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结合实际合理有序推进确保综合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第三部分为整治范围。所有正常生产、基建以及需定期开展通风、排水、检维修等工作的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对无人作业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由负责日常安全监管的部和属地乡镇(街道)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者联系盯守责任。

第四部分为主要任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一批专项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抓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一批专项排查整治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4个方面19项任务

部分为工作安排。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推进至202312月底结束。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检查督查阶段总结评估阶段

部分为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题处置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舆论引导。



关于印发《泰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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