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0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关于《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7-13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各级各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含金量水涨船高。个别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伪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有的甚至和一些培训考试机构勾结,采取欺骗的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造成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危害了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厉打击伪造、倒卖、骗取特种作业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各类违法行为,经市应急局党委集体讨论,与市公安局会商研究,制定了《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实施目的
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无证上岗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特种作业管理,规范正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共四部分内容及附件。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确定了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以及无证上岗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特种作业管理,规范正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助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等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治理重点。区分生产营单位和培训考试机构两个治理重点。明确了重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或证书真伪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采取虚假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5项内容;严厉打击培训和考试机构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等进行诸如免培、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兜售假冒特种作业证实施诈骗,以及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监考不严格、徇私舞弊,甚至纵容冒名顶替考试等5项违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部分为工作任务。根据《方案》计划安排,本次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和专项执法检查两个阶段。7月31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8月至9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期间,市应急局和公安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考试场所。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分别从强化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报送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附件详细列明了特种作业操作证真伪查询指引,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管理情况自查表,特种作业操作证相关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及标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等《方案》具体实施内容、参考依据和工作安排。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泰应急发〔2023〕19号关于印发《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