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13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关于《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及医药行业“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8-15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关于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市应急局工作实际,起草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及医药行业“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局领导和各科室、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并于8月14日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部门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化工与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摸清各企业电气焊设备的底数和持证人员数量、受限空间数量、排查统计各企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办理票证情况。
(二)自查自改。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施工作业审批和监管,实施特殊作业前,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作业,无审批、不作业。全面深入排查整改违规特殊作业和违规施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三)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部门聚焦违规特殊作业和违规施工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违规特殊作业和违规施工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