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来源:网站管理 发布日期:2025-11-28 16:3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加强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19531-2004)等有关规定,现将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附件1:泰安市地震监测设施一览表.docx

附件2:干扰源距各类地震监测设施的最小距离.docx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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