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中国泰安”(www.taian.gov.cn)或本机关网站“泰山安全网”(yjglj.ta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安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府大楼C7009;邮编:271000;电话:6991585;传真:6991585;电子邮箱:tasaqscjdgljbgs@ta.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泰安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应急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组织机构、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三落实。同时根据《条例》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并要求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应急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程序,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

)加强审查,严格保密应急局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确定从政府信息制订到发布各环节必须保密审查的程序,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拟办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开意见,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质量。

2019年,我局通过“泰山安全网”发布信息411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共性信息99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领导成员及分工1条,政策法规9条,决策公开0条,执行公开3条,规划计划0条,应急管理47条,管理公开24条,人事信息2条,热点回应3条,政民对话公众开放日3条,统计数据1条,公开平台1条,政务公开工作2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重点领域信息79条: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项目,发布非煤矿山、治金有色、制氨涉冷等方面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信息11条;“国资国企和安全生产监管”中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发布“安全警示”7条、“事故隐患挂牌督办”2条、“事故调查报告”1条、“执法检查”10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1条;“应急管理”中,发布涉及自然灾害警示及处置准备相关信息、灾害救助信息等4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6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64

 增加12.1%

 331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增加24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减少45.9%

 33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市政府要求相比,与兄弟部门相比,还有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宣传氛围不浓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按部就班,主动创新不够。三是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今后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落实部门服务规范、切实便民利民角度出发,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应急管理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服务项目等,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保密审核,创新发布模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综合素质。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充实精干力量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紧扣民众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关注的各项问题,结合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依托传统媒体,借助新兴网络媒体,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