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来源:泰安发布日期:2017-02-24浏览量:

泰安市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和省、市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2017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推进 “两个体系”有效运行为主线,以执法监察为主要监管手段,全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能力,努力实现全年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发生死亡事故的总体目标。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29号),扎实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调度,确保各项治理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

    2、做好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相关工作。一是严把新上项目安全审批条件,对投资不到1亿元、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化工园区以外的企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和新上危险化学品产品。二是指导督促园区外的化工企业按计划有序向园区搬迁。三是及时注销“僵尸”企业,按照新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进一步清理许可范围。四是配合市化转办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评级和综合评价工作,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注销。

   3、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进《泰安市预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泰安监发〔2016〕54号)确定的26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化特殊作业环节、危化品储存场所、高危化学品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重点产品的专项治理,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4、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有毒介质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地下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巩固隐患整治攻坚成果。

5、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警示范工程建设试点。按照省局安排,在宁阳县的山东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警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制定工作任务配档表,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着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自我安全管理能力

6、抓好“两个体系”的运行和深化。一是严格按照市局划定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确保企业有序推进、按期完成。二是抓好“两个体系”的融合贯通,指导企业将风险管控措施转化为隐患排查的内容,并按导则规范开展排查。三是持续推进管控措施“实名制”,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并纳入责任制考核。四是督促指导企业自觉运行风险管控手段,将危险作业风险管控列为各类作业审批的前置,提升企业自我识别风险、管控风险的能力。

7、提升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一是严把评审关口,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评审组不得低于3人,每个企业评审时间不得低于2天。对于50人以内的小企业,评审要涵盖企业的全部管理资料和生产现场,不得抽样。对于50人以上企业,现场抽样要涵盖企业所有的危险工艺装置。评审机构评审前要向市、县(市、区)报送评审计划,市局将根据情况监视评审过程。对未开展“两个体系”建设的企业,一律按风险管理不到位,不予通过标准化评审。二是开展评审质量抽查,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达标企业运行情况开展抽查,对评审把关不严或评审后不运行的企业,一律暂扣或撤销安全标准化证书,对在评审过程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三是切实抓好运行管理,达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每年要认真组织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分别报评审机构和当地安监局备案。要把安全标准化切实融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当中,成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8、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每个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二是必须对照责任制制定考核标准、考核细则,严防责任制与考核脱节;三是必须逐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四是必须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办法按月兑现奖惩。通过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动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9、严格落实化工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化工企业要在主门岗显著位置对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的安全运行状态和检维修、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风险安全可控状态进行承诺公告。公示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手签,并留存备查。主要负责人外出时,应委托一名领导代履行安全承诺公告工作。企业内部各分厂、车间要分层级进行承诺公告。

10、持续开展外聘专家查隐患,对接发挥省局结队帮扶计划的作用。严格落实泰安监发〔201430号提出的外聘专家查隐患要求,认真编制检查表,严格落实检查频次、专家组成等规定开展外聘专家查隐患。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四个化工重点县市区要主动对接结对帮扶的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突出重点,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11、突出重大风险的管控。要突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等重大风险的安全管控,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完善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加强工作考核,确保重大风险在控可控。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失效的,必须立即整改或采取相关补救措施,降低事故风险,否则一律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和督办。

12、突出试生产、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的管控建设项目试生产必须做到: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建设单位要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有关人员签字确认试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试生产条件进行评价,经“三查”(查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有设计缺陷、现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评价符合试生产条件的,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要按照异常活动管理要求,报县市区安监局组织专家现场审查。开停车、检维修前必须根据具体的装置、具体的季节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识别,制定充分的管控措施。检维修涉及危险作业的,必须严格落实GB30871和省市15条规定。

13、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一是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二是工程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三是建设施工现场与生产区必须有效隔离;四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建设工期施工,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五是涉及外来施工队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查验外来施工队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资质、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必须安排现场监护人员,严禁以包代管。六是县市区安监局要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及时掌控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安全状态。

14、加强停产企业的监管。一是对停产企业的状态要做到准确掌控。乡镇、园区安监办要将监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期到现场实地察看,严防企业擅自恢复生产。二是对于拆除设备的单位,要监督企业妥善处置各种危险物料,清洗置换设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拆除作业。三是严格执行异常活动报告制度,对于停产超过半年的企业恢复生产参照试生产的要求进行管理,所有连续生产装置的开车、停车都必须报经县市区安监局批准。四是对于没有清洗置换的装置和设施,企业在停产期间要保证公用工程、仪表、消防等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人员要加强值守和巡查。

15、加强新产品试制安全管理。新产品试制必须做到:所有物料成分及其危险性明确,技术提供方有关技术人员到位;设计单位组织开展一次HAZOP分析;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健全,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精细化工企业按照《精细化工反应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开展安全评估。

四、推进依法治安,强化执法监察

16、提高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密度。做到执法检查“三个全覆盖”:一是乡(镇、园区)安监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单位以及化工、医药企业年度执法检查全覆盖;二是县(市、区)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以及经营剧毒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年度执法检查全覆盖;三是市安监局年内对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17、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执法检查中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并处罚款的违法行为,要全部现场锁定证据依法实施处罚;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要按时复查,逾期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必须依法实施处罚。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较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相关强制性措施,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措施。

五、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日常监管

18、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集中换证。2017年是第四轮安全生产许可证集中换证年,一方面强化服务,优化流程,按照大厅受理、现场核查、问题关闭、窗口发证的工作流程,缩短时限。另一方面严格标准条件,把“两个体系”建设、安全标准运行质量、泄漏管理等重点工作纳入安全许可核查重点,确保通过新一轮延期换证,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9、落实监管企业“网格化、实名制”。进一步摸排化工(医药)企业、涉及高危化学品的企业,按照一县一册、一企一册的要求,健全管理档案。按照“网格化、实名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医药)企业逐一明确和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有关行业贯彻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管。

20、规范安全许可范围。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清理,对于按照新的名录规定需要变更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换发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不善、长期停产的企业一律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对于管理滑坡,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要求,配合做好安全评级价不合格企业的关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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