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中毒
来源:本站发布日期:2019-02-13浏览量:
沥青及其烟气对皮肤粘膜具有刺激性,有光毒作用和致肿瘤作用。沥青的主要皮肤损害有:光毒性皮炎,皮损限于面、颈部等暴露部分.黑变病,皮损常对称分布于暴露部位,呈片状,褐/深褐/褐黑色。职业性痤疮。疣状赘生物及事故引起的热烧伤。此外,尚有头昏、头胀,头痛、胸闷、乏力、恶心、食欲不振等全身症状和眼 、鼻、咽部的刺激症状。
一.沥青分类
1.煤焦沥青 是炼焦的副产品,主要含具有毒性难挥发的蒽、菲、芘等。
2.石油沥青 是原油蒸馏后的残渣。
3.天然沥青 储藏在地下矿层或在地壳表面堆积。这种沥青大都经过天然蒸发、氧化,一般已不含有任何毒素。
三种沥青中以煤焦油沥青危害最大。在电极焙烧炉制作中要排出大量的沥青烟。沥青烟和粉尘可经呼吸道和污染皮肤而引起中毒,发生皮炎、视力模糊、眼结膜炎、胸闷、腹病、心悸、头痛等症状。经科学试验证明,沥青和沥青烟中所含的3,4苯并芘是引起皮肤癌、肺癌、胃癌和食道癌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临床表现
沥青中毒局部皮损主要表现为皮炎、毛囊口角化、黑头粉刺及痤疮样损害、色素沉着、赘生物等,也可出现咳嗽、胸闷、恶心等全身症状,还可见流泪、畏光、异物感及鼻咽部灼热干燥、咽炎等症。
1.皮肤损害
(1)光毒性皮炎 本病常于接触沥青粉尘或烟气,并暴露于日光后发病。日晒后数分钟到1~2天(多数为数小时)即可发病。皮损限于面部、颈后等暴露部位,尤以眼睑与颧颊部为著。皮损呈晒斑型表现为界限清晰的红鲜红斑,常伴有水肿,严重时出现水疱、大疱,甚至糜烂、渗液。皮损于1~2天内达到高峰,一般停止接触3~5天迅速消退,局部附有轻度糠样鳞屑,常继发暂时性轻度色素沉着。自觉灼痛,个别轻度瘙痒。
(2)黑变病 极常见。本病常对称分布于面、颈部暴露部位,前臂也波及。特别好发于眼周、颞部、前额发际、内眦角、鼻旁颊部与口周。皮损多呈片状,色泽偏深,呈褐-深褐-褐黑色,有时稍带褐红或淡紫色。其大小,形状不一,边缘多数模糊。前臂皮肤的色素沉着常以毛孔为中心,受累毛孔轻度角化;有时淡褐带灰紫色色素沉着斑与正常皮肤相间,交杂成云雾状。发病时常有沥青光毒性皮炎反复发作史,并常伴有沥青痤疮。本病呈慢性过程。日晒可使病情加重。脱离接触可望好转,乃致痊愈。
(3)痤疮 沥青所致职业性痤疮主要表现为黑头粉刺、毳毛折断与毛囊炎性丘诊。本病好发于直接接触部位,如面部、指背、手背和前臂,也常常波及被沥青污染的衣裤的部位,如大腿伸面,偶发于躯干。
(4)疣状赘生物 好发于手背、腕部与面部,也可波及阴囊等处。类似扁平疣,表面为肤色-淡褐-褐色扁平丘疹,针帽或绿豆大小,圆形或不规则形,表面粗糙或平滑,境界清楚。散在或密集分布。无自觉症状或微痒。一般工龄愈长,发病率愈高,皮损愈多。疣状赘生物可自然消退,也可能演变为上皮瘤。
(5)热烧伤 多由泼溅、跌滑等事故引起。高热的液态沥青对皮肤造成热力烧伤。临床表现与一般热烧伤相似,唯受累皮肤覆以黑色沥青,与创面紧紧粘附,不易清除。
2.眼、鼻、咽症状
沥青粉尘与烟气对眼的损害以睑结膜炎为主,有时伴有浅表性斑点状角膜炎,工龄较长者翼状胬肉占有一定比例。鼻咽部常有干燥、灼热感,也可引起鼻炎、咽炎等。
3.全身症状
可出现头昏、头胀、头痛、胸闷、乏力、恶心或咳嗽、心悸、耳鸣等不适,在烈日下操作时为甚。脱离接触(如下班后)症状常迅速缓解。严重时(如重症光毒性皮炎)可伴发热。
三.急救措施
1.对沥青中毒者应立即撤离沥青现场,避免日光照射,对出现皮炎者可内服抗组织胺药物或静脉注射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及硫代硫酸钠等,局部皮损应根据皮损程度对症处理,如皮炎平外涂。毛囊性损害可外涂5%硫磺炉甘石水粉剂或乳剂。有色素沉着者可外涂3%氢醌霜或5%白降汞软膏。对赘生物可不处理或手术切除。对全身及眼、鼻、咽部症状可对症处理。
2.光毒性皮炎患者应及时清除皮肤上残留的沥青,避免日晒,脱离接触,内服抗组织胺药或采用其它脱敏治疗。职业性痤疮的治疗原则和寻常痤疮相同。以局部治疗为主,并注意避免接触沥青,少吃辛辣刺激食物。清洁皮肤,减少皮脂溢出,多用温水,香皂洗等。
3.职业性黑变病患者,应避免继续接近致病物质,一般情况下在脱离接触后,病情可逐渐好转,但色素沉着消退比较慢。维生素C有抑制黑色素形成的作用,可用于黑变病的治疗。皮肤损害治疗原则与一般皮肤病的治疗原则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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