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上坟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处罚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19-04-05浏览量:
徐某,女,北京市朝阳区人。
郝某某,男,沈阳市铁西区人。
2019年3月31日,徐某、郝某某、仇某3人在泰山区泰前街道三合社区观光路北侧上坟时烧纸烧香点烟祭祀,飞出的火纸落入草丛引发山火,3人积极主动参与救火,并拨打119报警,火势得到及时控制,本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200平方米,没有造成树木损失。经泰山景区森林公安分局调查,这次火灾是由徐某、郝某某、仇某3人上坟时违规烧纸引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违法情节,给予郝某某、徐某警告,并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罚款处罚。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广大市民:要文明祭祀,严禁违规用火,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香烛、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因违法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的,将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广大市民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我市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泰安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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