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0-007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稳增长促改革 |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作者:发布日期:2020-12-01浏览量:
一、“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1-11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24%、17.39%,各行业领域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2019年与2015年相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均实现较大幅度下降。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将市政府安委会升格为市委市政府安委会,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主任,调整充实由各副市长任主任的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实行“市委常委包县市区、分管市长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建立了每两月一次督导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了《泰安市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泰安市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市委各常委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了《泰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点部门单位,由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市政府安全生产月督导活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市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2016年、2017年相继开展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年”和“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化年”活动的基础上,2018年部署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年”活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自觉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风险常排、隐患常治、警钟长鸣、机制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着力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细化明确了企业、董事长到岗位员工等七大类、62条责任,使主体责任清单化;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档案,在企业悬挂网格化实名制监管“公示牌”,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实行倒逼机制,先后对八批、220家企业实施黄牌警告、为期半年的重点管理,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正向引导,开展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兵”评选活动,市政府共命名两批次、40名标兵,每人发放奖金6000元。
二是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关口。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布局,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项目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审批。持续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制定出台《泰安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管理机构和人员等八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综合考虑安全保障水平、环境容量、能源资源消耗和排放标准、投入产出等因素, 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规模和总量。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运用安全、环保倒逼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重差企业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和产能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以及违法违规企业,努力实现产业转型与安全发展同步推进,从源头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研究新旧动能转换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在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旧设备改装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新动能的安全保障和安全生产。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准入。从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年龄、身体状况等方面,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职业安全准入要求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督促企业严格审查外协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资质。
三是隐患精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驰而不息实施精准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1)化工领域,督促指导各化工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4家化工园区经省政府批准公布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6家企业申报省化工企业重点监控点。积极推动“进区入园”,确定关闭、转产和搬迁的危化品企业名单,制定了详实可靠的搬迁方案,目前已关闭退出3家、转产2家、搬迁入园12家。持续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管理,大力推广应用和提升自动化水平,指导11家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生产装置的企业对9类反应过程开展安全评估,完成了9家一级重大危险源物联网网管安装工作,制定并落实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十项监管措施。开展了危险废物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98家、医疗卫生单位13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3家、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4家,并对辖区内沿河、沟渠、城市水体、湖库、废弃场所进行了摸排。优化了运输企业和车辆结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数量由49家减少到现在的24家,淘汰了一批老、旧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3G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防控,运输结构层次和安全系数得到增强。加大对化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矿山领域,强化煤矿冲击地压安全风险管控,严格冲击地压矿井“三限三强”。“三限”即限采深:矿井采深原则上不得超过1200m,已经超过的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恢复生产;限强度,严禁多掘巷道、多留煤柱,严重冲击地压矿井一律禁止孤岛工作面开采;限定员,冲击地压矿井掘进工作面人员不得超过9人,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16人,2019年底,冲击地压矿井采煤面原则上实现自动化无人开采。“三强”即强支护,冲击地压矿井一律使用加长锚固,推广全长注浆锚杆、锚索等技术;强监测,全部建立冲击地压灾害监测系统;强卸压,采用煤层钻孔卸压等措施,保证采掘活动处于低应力范围才能开采。狠抓采空区治理,综合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实施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采取优化开拓布局、严控推采速度、严防采空区悬顶、加强微震事件分析预报等措施,强化采空区安全风险管控治理,对上争取700万元采空区治理专项资金,提前4个月完成石膏矿采空区治理任务。(3)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年等执法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四个领域”的专项治理,严格法定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全面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严禁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管理联动,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4)交通运输行业,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安全管理,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配齐、配强专职动态监控人员,对本单位所有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交通、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把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及单据查验制度,严把日常装卸管理关口。扎实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先后投入资金6.7亿元,完成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整治里程2871公里,完成边坡、边沟或路域环境整治3059公里,标志标线处置2041公里,加装护栏429.6公里。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实行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旅游客船“逢四不开、八不出航”等管理规定,落实东平湖巡航制度和黄河浮桥、大清河巡查制度。(5)消防安全领域,印发《全市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六条红线”责任倒查措施》,对全市重点单位逐一送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两书一报告一考试”和火灾危险源警示制度。针对“小火易亡人”难题,成立消防安全巡查服务队,配齐消防巡查电动车、数码相机及监督检查包等设备,针对所属乡镇(街道)的“九小场所”、居民社区,按照“责任定片、专员定责、排查定量”的标准,逐个网格、逐条街道、逐个门店开展监督检查。(6)旅游安全,突出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企业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及节假日期间旅游值班安排等重点,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全市共检查旅行社360多家次,星级饭店150多家次,A级景区110多家次,约谈旅行社负责人40多人,下达整改意见书60多份,消除事故隐患180余条,注销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8家。(7)城镇燃气领域,严格“七个一遍”“七个一律”措施要求,排查整改安全隐患8700余项,取缔非法充装液化气点3处,没收超期或不合格钢瓶820余个;在泰安电视台、泰安日报设立宣传专栏,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切实抓好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市政府民生督查事项,通过召开会议、观摩培训、执法检查、视频点评等措施扎实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杆引领。充分发挥384家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结对子、参观见学等方式,一方面组织企业向同行业、同类型行业标杆企业开展对标学习,另一方面组织标杆企业相关人员深入其他企业进行现场一对一贴近辅导,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搞好培训观摩。市政府召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会,对130余名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测试,4个单位介绍交流经验,对3家企业进行了现场点评。建立实行了县(市、区)每月一次、行业每季一次观摩培训制度,采取聘请专家培训、参加观摩培训班等形式,市县两级共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双重预防体系创建业务骨干和“明白人”7042人,开展观摩点评136次,点评企业156家。去年9月份,市财政拿出资金52万元,聘请第三机构举办了全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班,分五期对全市高危及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安全科长110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执法推动。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列入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对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体系运行质量差以及存在违法等行为的1251家企业,立案68起,行政罚款30余万元,督促整改隐患4857项。加强督导督查。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开展16次月督导活动,都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市安委会先后组织5次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题督查,对发现的1314项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极大促进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程。截至目前,全市1002家重点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日趋规范,800家小微企业全面推开。委托中介机构对89家市级标杆企业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样评估。大力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制定下发《全市城市安全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梳理出75项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10月14日已正式启动实施,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五是严厉打击治理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违法必处罚”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计划政府批复、“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制度,依托12350举报热线等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突击执法和举报查处,坚持打非治违不断线,始终保持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突出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先后开展了省级异地执法、县市区异地执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执法等5次专项执法活动和12次突击夜查活动,下达执法文书448份,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家。累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22项、单体2988个,对32起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行为处罚106万元;查处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2534件,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8065台次,累计卸载货物90726吨。持续开展“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加大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客运车、校车的路面巡查管控力度,扎实推进重点高危驾驶人属地化管理,将8814名高危驾驶人推送至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派出所,逐车逐人分类建档列管,对全市15.8万余名重点驾驶人全部纳入动态监管;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低速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等以电动、燃油动力装置驱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7起,其中饮酒电动二轮车3起,非法拼装、改装电动三轮6起,涉牌涉证电动车45起,教育劝导73起,保障了市区道路安全畅通。全市共执法检查企业1.45万家次,责令停业整顿停止建设74家,暂扣吊销证照或证书185件次。
六是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立足我市实际,加快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应急管理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努力开创新时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泰安市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制度》、军地协作机制等10余项制度机制,与公安、卫健等20多个部门单位建立了应急联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其中《泰安市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被省应急厅发文在全省推广。全面统筹应急救援资源,摸清了全市7支综合性救援队伍、2支专业性救援队伍和22支企业自备、社会救援和跨区域救援力量及21家应急保障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了《泰安市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手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高效推进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直升机停机坪等项目建设,其中航空护林站项目、泰山区域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均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初审,列入国家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两个项目对上争取资金8900万元。今年以来,共对上争取资金11012万元。加强预案编修演练,修订完善了《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应急预案122个。成立了由市长任总指挥的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功举办全省森林火灾空地一体化大型综合实战演练,举办了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东平湖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督促、配合有关单位组织各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综合应急演练1161场次。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今年以来,及时处置10多起山林火情。指导协调有关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多起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的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快速核实泰安高新区2.9级地震、新泰市2.3级地震情况,及时组织专家会商,第一时间对外发布震情。全力做好 “利奇马”台风防御应对工作,督促有关县市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7人。
二、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以及国务院提出的“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三大战略和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大推进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了泰安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一是地震监测效能有效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建设了5个测震台和6个强震台,实现各县(市、区)测震台、强震台全覆盖。健全完善了市、县两级地震监测中心,并进一步优化其功能;建设完成了延伸到乡镇、村级的防震减灾“三网一员”体系,并及时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修订完善;推进了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项目-山东泰安分项目建设,完成了3个新建基本站和55个一般站选址和土建任务。推进了地震前兆骨干观测点建设,完成了东平县体应变观测井和分量应变观测井建设。
二是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开展了泰城100平方公里和县市区260平方公里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了市高新区40平方公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严格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和国家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审批抗震设防要求。依法监督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成果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
三是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落实。在地震烈度Ⅶ度地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加强了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深入到镇,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发放到村,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宣传手册发放到户。加强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了13个省级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县建设,建成了 4个省级防震减灾基层基础强化县。
四是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市、县政府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常态化,发展和壮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队伍体系。完善了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和“三网一员”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报告震害结果,为救援决策提出建议。完成了80%以上的村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已建市县乡避难场所功能。
五是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加强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了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资源,扩大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普及的覆盖面;加强了地震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市新建了2个国家级、3个省级和3个市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12个省级和60个市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2个国家级、4个省级和3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个省级和30个市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