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0-002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督查整改 |
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发布日期:2020-05-28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9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崔洪刚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坚决的态度、迅速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和研究讨论,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协调调度和督导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三是强化整改措施,扎实组织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研究形成了《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阶段性完成整改的,按照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加强调度督导,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深化巡察成效,助推事业发展。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既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制度建设年”活动和“转作风、抓落实,强素质、提效率,勇担当、争一流”作风改进活动紧密结合,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保障紧密结合,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紧密结合,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健全完善学习内容。制定下发《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 年理论学习计划》(泰应急党字〔2020〕7 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能力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相关要求列为重要学习内容,编制《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汇编》,印发中心组成员及全体人员学习。
(2)强化安全生产体制建设。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关于调整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泰安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的建议方案》,提请市政府领导审阅后,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通知,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作出了充实调整,同时明确森林防火、泰山防火、道路交通、消防、水利防汛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每季度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工作情况。今年1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的通知》,督促专业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积极作为,主动担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实行月督导、季研判、半年汇报、年终述职等工作制度,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规章制度,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制定印发市安委会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制度,针对元旦、春节、疫情防控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及时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提出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巩固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出台了《泰安市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20〕12号),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单位)的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市应急局内部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科室任务分工,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有序推进。以市减灾委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的通知》,建立一季度一调度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市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拟于6月底对43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防汛抗旱方面: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全市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泰政办〔2020〕14号),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调整至市应急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先后印发了(泰汛旱字〔2020〕1-4号)文件,对防汛抗旱抢险救援队伍建设、预案修订、指挥部工作规则、指挥部会商等内容进行明确,基本理顺了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机制。防震减灾方面:拟定了《关于调整成立泰安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拟报请市领导审查通过后下发。
(4)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印发了《泰安市2020年汛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泰减办发〔2020〕5号),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针对防汛(台风)、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开展防汛、地震专项检查,制定了《泰安市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逐月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灾情会商,印发了3期《灾情会商纪要》,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
(5)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全面启动视频调度会商系统项目,方案已提报市大数据局审核;监控信息汇聚平台已经完成招投标;“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已初步开发完成,市本级应急预案、救援队伍、专家库、救援物资装备等基础数据正在录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目前我市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18家危化品企业已全部接入;构成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对照建设标准,完善接入系统基本条件;力争年底前,所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将视频、运行数据、单兵图传信息等全部接入综合监管平台。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将肥城市作为试点,争取6月底前建成运行,其它县市区年底前基本建成并运行。开展地下非煤矿山井下无线通讯和视频传输系统建设,目前全市正常生产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已完成75%,力争6月底前全部完成。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项目”建设,已完成55个一般站、3个新建基准站、2个改造基本站的场址勘选、参数测试和摆房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所有站点的专用设备安装工作。
2.关于“学习存在应景化现象,学习效果难以保障”的问题
(1)健全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组织、学习内容、学习考勤、学习档案等内容进行明确。2020年以来,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学习记录按规范格式登记和存档。制定下发《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通知》,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学习考核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学习活动规范有序有效。
(2)丰富学习形式。在集中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利用网络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周对学习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利用视频会议系统,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参加国家和省视频讲座;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全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学习,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大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50学时的学习任务。
(3)强化学习成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调研。开展学习提能专项行动,要求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推进措施、工作底数、法律法规要求等内容“一口清”;立足行业发展,拓宽学习视野,做到全国全省面上是什么情况、外地是什么情况、我市是什么情况、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突破口在哪里等内容“一口清”;9月底前,必须形成分管工作领域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效果不佳”的问题
(1)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当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以及机关内部运行和党建工作短板弱项,优化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调研、决策、落实、监督各项流程,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执行落实机制,实现各项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制度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阶段,列入制度“废、改、立”计划的共有101项制度,其中修订完善的38项,新制定的42项,正在扎实组织推进。
(2)强化制度执行。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调整完善局领导工作补位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规有序。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征求意见和审批制度,凡是上会议题必须分别提前征求局党组成员、局领导意见建议,填写《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审批单》并逐级审批,做到议题研究充分;严格落实“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规定,会上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认真讨论,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3)加强任务引领。今年以来,在起草《市安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泰安市创建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计划》《创建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任务分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充分考虑、认真吸收,达到了凝聚共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效果。以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泰安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年活动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各项应急预案进行科学修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成立泰安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依托现有资源,牵头组织成立以防汛抗旱、矿山应急、危化品应急、森林火灾、冶金工贸、通信网络、交通电力、医疗救护包括专家队伍在内的10只总计951人的专业应急抢险综合救援队伍,实现了应急力量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调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完善措施、压实责任。
(2)强化学习教育。制定下发《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0 年理论学习计划》(泰应急党字〔2020〕7 号),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载体,扎实开展“中国梦”“中国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3)加强督导检查。印发《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市委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出规定。制定《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制度的通知》,规定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
(三)“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关于“党务工作水平较低”的问题
(1)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局党组印发《关于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泰应急党字〔2020〕6号),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列入202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开展专题培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扎实开展“击鼓再奋战、攻坚当先锋”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三学”专题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根据职责任务,明确公开承诺事项,接受全体党员干部监督。
(3)规范党员发展。严格落实《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规范化指导手册》中的规范要求,严格把握党员发展条件,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肃认真、及时真实地记录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今年以来,有2名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并参加市直机关工委集中培训,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
(4)严格党费收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党支部制度的通知》,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规定,严格按规定基数和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建立“一员、一册、一账、一证”,确定每月固定第二个周五为“党费日”,集中收缴党费。 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2.关于“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够”的问题
(1)健全工作机制。以“一岗双责四联评定”为载体,建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党建责任体系。坚持“逢会必讲党建”,局党组会至少每月对党建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及时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
(2)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选优配强支部工作力量。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机关党建“七个标准化”,着力建设过硬党支部,引导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
(3)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建立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工作台账,明确党建材料归集保管人员,涉及人员调整时及时对党建材料进行交接。各党支部每月对党建工作台账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平台,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加大人员编制争取力度。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自去年年底以来,通过军转干部安置、盐业公司改革安置、调入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8人,正在为5名工作人员办理落编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也正在按计划进行。通过各种方式,有效缓解了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
(2)加强轮岗锻炼。认真梳理我局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加强与省级部门内设机构职责的衔接对应,统筹全局工作力量,实行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局党组统筹安排,从局机关、直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12个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使人员、岗位、职责更科学、更匹配、更符合工作需要。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担当作为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1)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强素质、提效率,勇担当、争一流”活动。在2019年第四季度开展全市应急系统“作风改进提升专项行动”的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强素质、提效率,勇担当、争一流”活动,瞄准“干部作风显著转变、担当意识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显著提升、工作成效显著扩大”四个目标,大力推进“作风整顿、学习提能、头脑风暴、任务攻坚”四项措施,提高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维护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2)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整治。实施非煤矿山、涉煤气作业和涉氨制冷3个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诊断式检查”。目前,正在对21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已经完成5家,共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43项,全部交由企业属地县级应急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跟踪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并按期复查,确保全部“清零销号”。涉煤气作业和涉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生产精准整治“诊断式检查”按计划分别于6月、8月实施。组织各级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指导企业持续精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问题。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先后对危化品、烟花爆竹、煤矿、电力、商贸流通等领域开展了月督导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城乡建设等19个行业领域,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指导各级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强化源头管控和打非治违。优化审批服务,坚持放管结合,严格市场准入和备案登记,严把实质审查关口,对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依规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退出市场。2020年以来,共办理各类事项2428件,其中特种作业和安全管理资格证2352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41件、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6件、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2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查11件、非煤矿矿山安全许可6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8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2件。对1家新办露天开采企业、2家延期换证露天开采企业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条件审查,提请省应急厅注销了6家露天采石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夜查、“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对120家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电话调度,对59家企业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49条,对15家企业下达执法文书。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印发《关于调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泰应急党字〔2020〕6号),逐级签订《泰安市应急管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背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2)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廉政教育计划,采取传达学习文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使全体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警钟长鸣。
(3)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关于健全机关纪委有关制度的通知》,各级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在工作调整、职务职级晋升等时机,必须进行廉政谈话。今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执法检查和人员调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已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
(4)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梳理各科室(单位)、各相关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领导干部、科室(单位)的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共性+个性”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在保留共性部分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和岗位的不同和特点,制定出相应的个性责任条款,并逐级签订《泰安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执行定点报销制度。及时传达定点单位更新通知,将2020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印刷业务定点范围等传达至各科室(单位)。定期开展财务自查活动,每月末、季末、年末由财务人员对照定点单位目录、财务支付平台和结算中心财务管理系统,逐一核对支出情况,审核记账凭证,抽查报销单据,确保定点报销制度执行到位。
(2)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制定《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务卡结算范围,在全局范围内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加大公务卡结算审核力度,报销时,必须提供消费小票或详尽消费信息。
(3)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在全面梳理各项财务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泰安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时修订我局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做到制度及时更新。同时,严把报销关,切实做到“三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切实做到每一笔报销有标准、有依据;二是严格票据审核,对报销单据实行四级审批,即报账员、财务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期间发现问题,均不予报销;三是严格附件检查,对报销规定中要求的附件,应附尽附,确保报销单据完整性。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成效是初步的,有的还不明显。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到位,为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不懈地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时时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不懈地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深入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打好基层基础,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三)坚持不懈地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将问题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理顺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强素质、提效率,勇担当、争一流”作风改进提升活动,整治作风顽疾,强化担当尽责,提升创新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
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6999585;邮政信箱:泰安市望岳西路3号市政大楼B7052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电子邮箱tasyjj@126.com。
中共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