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0-05-09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5月6日-5月9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阿斯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肥城东明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75条;对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等6家单位进行了复查,23条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阿斯德科技有限公司(22项隐患):1、公司部分检维修档案中未附动火前气体检测图像照片;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不符合《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3、公司综合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按照《山东省危化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要求明确事故隐患的判定依据、判定等级等内容;4、公司三名焊工(田某、张某、孙某)配备的阻燃防护服领取台账未及时签字确认;5、公司安全设施设备检验检测台账(动力站部分压力表)中压力表检测后台账未及时更新(台账记录检测日期为2019年9月6日,半年一检);6、公司2019年度自然灾害专项演练(11月7日)演练后无演练效果评价;7、公司2020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不明确(计划中仅明确三级教育培训中公司级培训内容、学时,未体现新员工车间级、岗位级相关培训内容、学时);8、公司2020年度应急演练计划中未明确综合演练、现场处置演练类别及各项演练具体时间;9、日常隐患排查未包含公司基础管理类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工作;10、液氨储罐处等装置部分安全警示标识脱色;11、甲酰胺装反应器氨进口管线缺失管线流向、介质标识;12、甲酰胺装置电缆线上部缺失槽盖;13、DCS集控室内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14、动力岛配电间内灭火器放置位置不规范;15公司提供的现状安全评价报告与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的重大危险源判定不一致,变更后未及时作废;16、甲酸灌泵装(P0305B)断电后,现场未悬挂停电牌;17、甲酸甲酯反应器顶部安全阀校验合格证未及时更换;18、甲酰胺装置区高纯精馏真空泵(V831A23A)处电机设备接地松动;19、甲酰胺装置富产甲醇罐补氮管线未设置止回阀;20、精制塔出料泵电流表故障;21、甲酸装置部分设备缺少设备位号;22、硝酸罐(V0302)出口管线部分法兰未设置防喷罩。
(二)山东德源环氧科技有限公司(14项隐患):1、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不符合《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要求;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未为焊工尹某、丁某、陈某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3、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中隐患排查类型中缺少车间级隐患排查、事故类比检查、复工复产前检查和外聘专家检查等内容,各级隐患排查参与人员不明确,季节性检查未根据各季节特点明确检查重点;4、公司环氧车间1#精制釜釜内结垢清理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执行不规范(安全作业证中记录气体检测时间在审批时间之后);5、公司2020年事故应急演练计划中未明确专项演练项目类别及具体演练日期;6、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文本未结合公司实际及法律法规重新修订;7、公司未按照反“三违”制度要求对公司“三违”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处置;8、环氧氯丙烷转料泵出口压力表未标识工作压力上限;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甲类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10、新购甲苯负压抽吸物料转移入釜时未采取防止空气进入的措施;11、原料罐区机泵无设备位号;12、操作未放置最新的操作规程文本,环氧氯丙烷卸车操作法未规定对危化品车辆资质的查验要求;13、二层机柜间未设置挡鼠板,未设置应急照,10KV配电室声光报警验电器未备用;14、1500吨环氧树脂装置回收环氧氯丙烷1号、2号罐处管线部分法兰静电跨接不规范。
(三)肥城东明化工有限公司(12项隐患):1、甲醇罐区围堰有孔洞;2、甲醛装车泵仪表线管未封堵;3、甲醇罐体接地不规范,生产区域储罐罐体未有接地;4、甲醇原料管线标注颜色不正确;5、氧化器顶部手动吊链施工完毕未拆除;6、甲醇、甲醛储罐、生产装置一层甲醇蒸发器液位计底部未安装双阀;7、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中“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每4年参加一次上级组织的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每3年进行复审的频次规定不一致;8、公司魏某低压电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特种作业证到期未复审,两证的到期复审时间都为2020年4月;10、公司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表未将管控内容、项目标准逐一分解;11、公司未对2016-2019年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识别并根据识别记录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更新;1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中未体现承包商作业时要执行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同标准的规定。
(四)新泰市华为工贸有限公司(17项隐患): 1、2020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记录未更新;2、新进员工(王某、丁某、赵某)劳动合同未签字盖章;3、《20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4月份台账未更新;4、2020年1月30日泄漏中毒(班组)现场处置演练方案缺少中毒演练内容;5、2020年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中,安排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频次不足;6、2020年3月火灾爆炸事故演练无针对性,缺少对天然气、邻氯甲苯等泄露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进行处置的演练;7、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危险作业票证审批权限不明确,部分作业票证安全措施中缺少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内容;8、3,4二氯甲苯仓库东事故应急救援物品清单标识不清;9、3,4二氯甲苯仓库存放区3,4二氯甲苯与氯化铵隔离处存放废弃编织袋;10、空气储罐、成品釜压力表无上限标识;11、天然气储罐无设备标识牌、碱罐无设备标识;12、盐酸罐区有积水,排水阀开,水无法排放;13、液氯卸车平台有毒气体报警探头安装位置及高度不符合要求;14、热水泵防爆挠管损坏,平台三层热水泵操作按钮线路未穿防爆挠管;15、碱罐西侧洗眼器出水压力不足;16、氧气瓶、氮气瓶混放无防倾倒措施;17、氯化釜自动调节阀联锁停用。
(五)新泰恒利赢硅业有限公司(10项隐患):1、2020年3月24日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完工验收人员为施工人员,未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完工验收人员;2、2020年应急演练计划中,演练时间未具体到月份;3、总经理与设备部经理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设备副经理与实际不符;4、压缩机维护保养记录内容不全;5、袋式过滤器设备标识牌不清晰,无“当心烫伤”安全标志牌;6、隔膜压缩机防爆挠管连接处防爆泥脱落;7、制氢操作室无安全疏散指示标识;8、甲醇卸车操作规程内容无夜间、雷雨天禁止卸车注意事项;9、二层压滤机搅拌轴无防护;10、脱氢塔无受限空间安全标识牌。
二、复查情况
(一)国家能源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条隐患已整改):1、动火作业票证已增加动火人员资质证号;2、化水车间压力表已设置高低限标识。
(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条隐患已整改): 1、已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编织车间电风扇电源线已穿管;3、编织车间龙门架处已设置警示标志,辅房2.5D机织设备横梁处已设置警示标志;4、车间走廊处风险公告牌已根据最新风险辨识公告内容更新。
(三)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4条隐患已整改):1、液氧罐区已安装静电接地报警仪;2、矿专事业部部分配电柜已安装绝缘胶垫;3、矿专事业部气瓶已设防倾倒设施;4、液氧罐区阀门已设旋转方向标识。
(四)北方机电有限公司(3条隐患已整改):1、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引用部分法规已修改;2、铲刃车间上架处已修复,无存在漏气现象;3、抛光布袋已及时清理。
(五)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条隐患已整改):1、总部包装车间8班打酒泵电机端子已安装防护盖;2、总部东成品库门前停放的电动车、机动车已清理;3、总部南仓库内遮挡成品库安全门的成品酒已移除;4、二分厂成品库对面箱式变压器周围存放的杂物已移除。
(六)山东傲饰服饰有限公司(6条隐患已整改):1、制衣车间内存放的架板已移除;2、安全目标责任书中各部门主管已与员工签订责任书;3、制衣车间内配电柜附近堆放的衣物半成品等杂物已清除;4、已制定2020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5、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已更新,已包括电工;6、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已要求本人签字。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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