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近期三起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0-07-09浏览量:

各县(市、区)应急局、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

近期,市应急局组织执法监察队伍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进行了“诊断式”安全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仍然存在一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市、县应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严肃进行了查处,现将三起典型案例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基本情况

(一)某生物科技公司被处罚9.9万元

2020年6月2日,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对该企业进行“诊断式”安全检查发现:该企业仓库内硼氢化钠、硼氢化钾与高氯酸同库混储;液氨制冷机房控制室可燃气体报警仪故障,应急照明灯具测试不亮。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9.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某焦化公司被处罚1.1万元

2020年5月10日,市应急局检查发现该公司:2020年1月2日,清理2#母液储槽焦油受限空间作业,作业时间8小时,气体分析仅进行2次,不符合GB30871-2014第6.4.e的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1.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某能源公司被处罚4万元

2020年5月14日,市应急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有2名员工的证件系伪造,有2名员工无证上岗作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对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市自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在各级各有关企业的努力下,排查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问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但是部分企业依然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贯彻执行不到位,责任落实不认真,安全管理不严格,工作中仍然存在较多的隐患和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到位,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生产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全面、不细致,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自主排查整改隐患问题能力不足,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严格,未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安全生产检查流于形式。

(二)法规标准执行不严格。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学习不深不透,没有对照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全面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对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混乱、对特殊作业活动管理不严格,有的甚至违法违规持假证从事特殊作业活动。

(三)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扎实部分企业虽然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但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上看,只查出一些诸如气瓶无防倾倒措施、设备设施跑冒滴漏、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全等问题,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管理等重要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逐项对标进行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扎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近期这三起典型行政处罚案例的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按照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督促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认真严格地抓好落实。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督促企业结合各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知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并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做到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三)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危险作业、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开停车等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四)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各级应急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和突击检查的力度。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事故隐患久拖不改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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