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0-09-07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和涉氨制冷企业精准整治执法检查工作安排,8月17日-8月28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88条。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6项隐患):1、精制车间一处灭火器未按规范存放;2、粉状物料暂存区桶装物上未设置安全技术标签;3、合成胺液储罐泵进口管道法兰处防爆灯具损坏;4、硝化反应釜二层东侧巡检室内硝化水洗釜、二氯乙烷中和釜温度显示异常;5、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提供可燃气体报警处置记录;6、叉车停放在装置区内,未划定专用停车区。

(二)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项隐患): 1、三氯氧磷罐区夜间照明照度不足;2、液氯槽车卸车操作人员卸车时未佩戴防毒面具;3、液氯槽车卸车区现场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器未正常使用;4、液氯槽车卸车区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未正常使用;5、液氯储槽区地面积水未及时清理;6、成品仓库货物未定置存放。

(三)潍坊金河新时代食品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15项隐患):1、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试卷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尚某、李某试卷字体雷同);2、未健全特种作业台账(电工,陈某);3、事故风机1台损坏;4、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5、未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签订高压电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6、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紧急泄氨器区域缺少指导性操作用指示牌;7、冷库穿堂未设置紧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配备便携式氨气检测仪;9、应急演练无人员签到;10、机房内应急照明灯线路部分未穿钢管防护;11、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未设超压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未设风机故障报警装置;储氨器低液位报警值设置为零,不符合要求;12、中间冷却器未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13、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未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14、制冷机房电源线穿墙处未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15、1#氨制冷机房、配电室之间连通的门非乙级防火门。

(四)山东满地香食品有限公司(12项隐患):1、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共33份,实有员工96人,培训档案不全;培训2020.7.20培训记录考试考核,未提供考试试卷;2、氨气泄漏专项演练签到表存在代签现象(乔某、李某、王某);2017年与2020年涉氨应急演练记录部分内容雷同;3、氨制冷机房内制冷机组上方及储氨器上方的机房顶板上未安装氨气探(检)测器;4、洗眼器使用后的排水未设引流;5、氨制冷机房照明灯具线路部分未穿管保护;低压循环桶控制线路穿管部分破损,一台风机电源线部分未穿管;6、制冷管道未注明介质名称;7、1台低压循环桶液位计上缺少最低安全液位的明显的标志;8、氨直接蒸发的成套快速冻结装置加工间无事故风机,应急灯未接电源;9、速冻间疏散通道堆积杂物,安全出口上锁;10、1台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缺少2%硼酸溶液、食醋、生理盐水等应急药品;11、安装有氨制冷设备的库房、车间未设置“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警示牌;12、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情况(考试试卷成绩与试卷实际不符)。

(五)山东银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项隐患):1、企业相关方部分安全管理协议缺少租赁单位盖章;2、 2020年7月28日有限空间作业票(清理泄氨池作业)未明确氧含量、有害气体含量检测时间及检测数据;3、制冷系统加氨站、集油器放油口、紧急泄氨器关键操作部位未设置指导操作用标示牌;4、制冷机房屋顶蒸发冷凝器未安装压力表;5、制冷机房内工业管道未标明介质名称;6、 制冷机房低压循环贮液桶部分电磁阀控制线缆未穿管防护;7、氨蒸发式冷凝器有限空间安全标识不清晰;8、 控制室内一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压力不足25MPa(现场显示为20MPa);9、控制室内2个防毒面具滤毒罐称重记录与实际不符;10、冷库氨泄漏报警控制盘设置在无人值守的配电室内。

(六)肥城市弘业顺蔬菜冷藏厂(17项隐患):1、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未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进行修订);2、未提供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3、未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清单配备物资;4、未提供2020年6-8月隐患排查记录;5、马某、郭某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证由于疫情影响暂未完成复审;6、制冷机房事故风机排风量不足(《设计安全诊断报告书》已提出);7、冷凝器风机故障报警装置、断水报警装置未作标识,无法分辨;8、制冷系统液氨充注相接的管头无防滑沟槽;9、低压循环贮液器超高液位报警装置、氨泵断液保护控制电盘显示与实际不一致,无法确定是否是具备氨泵断液保护功能(均显示电流,无氨泵断液保护显示,只有泵故障显示报警);10、贮氨器上方设置的水喷淋系统未选用开式喷头;11、部分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12、部分制冷管道未标示管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13、制冷机房控制室未配备适量保质期内的酸性饮料或食醋硼酸溶液、生理盐水等应急抢救物品;14、未提供制冷机房防爆型事故排风机定期维护检修记录;15、洗眼器使用后的排水未设引流;16、无应急物资维护保养记录,防毒面具滤毒罐无称重记录,配置一个滤毒罐为P-A-3(原3#)滤毒罐,不适用对氨的防护;17、冷藏间内门口附近设置的呼唤按钮呼唤信号未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

(七)肥城市双利农贸中心:(14项隐患):1、三级安全教育中员工阴某的公司级及车间班组级的负责人签字时间同为2020.6.13,建议以后教育过程中对教育过程进行完善;2、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未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进行修订);3、与承包方(山东五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进一步完善;4、阴某对正压式呼吸器操作不熟练;5、加氨站、紧急泄氨器区域缺少指导性操作用指示牌;6、设于室外的加氨站,设置的围栏不能防止非操作人员接近,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7.制冷剂泵未设置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8.蒸发式冷凝器未设风机故障报警装置;9、低压循环桶未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未设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10、冷藏间内门口附近未设置呼唤按钮;11、氨制冷机房事故风机设置不足;12、部分制冷管道未标示管内制冷剂或载冷剂名称;13、洗眼器使用后的排水未设引流事故池;14、防毒面具滤毒罐无称重记录。

(八)泰安市绿龙食品有限公司:(8项隐患):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张某的试卷未批改就填写了88分的考试成绩);2、制冷机房一照明电源接线盒未严密封堵;3、燃气锅炉房内天然气泄漏检测报警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4、气体压力表安装于锅炉房燃气管道紧急切断阀之前;5、部分氨泵压力表刻度盘上未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6、蒸发式冷凝器未增设风机故障报警装置;7、1#、2#、3#低压循环桶最低液位标示与最低报警液位不一致,现场液位低于标识的最低液位时未报警;8、未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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