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1-01-29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1月18日-1月22日,市监察支队对泰安市展鸿木业机械有限公司、泰安锦越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134条。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泰安市展鸿木业机械有限公司(18项隐患):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无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仓库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厂区运输、承包商管理、公用工程、变更、风险评价、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估记录;2、未见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总经理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目标不明确,只有总经理一人签字,职责描述不全;无财务、技术、设备、采购、销售人员的目标责任书;员工的目标责任书未针对个人职责逐人制定;3、未见总经理参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也无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会议记录;4、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规范,未按照规定的检查部门、人员范围签字;5、电焊作业现场部分工业气瓶竖放无防倾倒措施,电焊机未做外壳接地,车工李某工位旁边一台电焊机一次线电源(380V)处无防护罩;6、现场三处砂轮机安装位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缺失;7、部分配电箱电源线安装不规范,未见接地线,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8、部分台钻安放在铁制工桌上未采取固定措施;9、车间内部分电源线拖地未规范敷设,多处电源线上面覆盖工件等物品多处电源线有破损老化;10、车间内多处临时风扇,电源线存在破损老化现象;11、部分剪板机未安装防护装置,一台剪板机脚踏板无防护罩;12、车间内部分工位使用办公用插排,无漏电保护装置;13、部分金属切削机床未安装机床防护罩,无急停开关;14、手持电动工具放置较乱,电源线多处老化破损;15、一台压力机无安全防护装置;16、车间内部分安全通道堵塞;17、车间部分岗位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和风险告知;18、电焊工韩某、杨某2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

(二)泰安锦越纺织有限责任公司(10项隐患):1、公司2019年4月变更后,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任命未及时更新;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缺少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制度未针对公司生产涉尘特点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设施、易燃易爆场所等管理制度;3、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无发放记录;4、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补充财务、采购、设计、设备及销售等部门的安全职责;5、员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车间主任未签字;6、综合性安全检查无部门和主要负责人签字;7、北侧配电柜零排无标识,一引出电源线无穿管;8、保全室台钻、砂轮机无操作规程;9、部分断路器未标识控制部位;10、砂轮机无托架,侧面无操作空间,正对通道无防护装置。

(三)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10项隐患):1、管理制度中的部分部门名称与企业提供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不一致;2、2021年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未按照其安全职责内容进行分解细化安全目标;3、2020年事故管理未按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4、车间配电柜前未设置绝缘胶垫;5、车间管道未标识介质和流向标识;6、配电室内有床等生活设施;7、天然气锅炉房压力表未设上下限标识,无强制通风设置;8、锅炉房循环泵线路护套脱落;9、车间内桶装液体暂存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0、喷漆部位未设置淋洗设施。

(四)山东岳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3项隐患):1、安全生产责任制无采购、营销人员安全职责,法人未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2、无电工、压力机、组装工序等安全操作规程;3、未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发记录;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未规定节假日、季节性安全检查,以及日常检查频次;5、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日常巡检只到2021年1月5日;6、仓库堆垛超高,四周无检查通道;7、钉箱机设备开关损坏用空气开关替代;钉箱机等电气开关箱无漏电保护,也无接地装置;8、设备接地不规范;9、操作工人未佩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防护用品;10、剪板机脚踏开关无防护罩,电源连接线有接头;11、车间敷设地面的电源线未穿钢管;12、冲床开关箱位置设置不便于操作,也无漏电保护装置;冲床安全罩松动;13、仓库无“当心火灾”等安全警示标志。

(五)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11项隐患):1、未按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车间级事故隐患排查表;2、应急预案缺少危化品车辆危化品泄漏风险分析,以及响应的应急处置措施;3、未建立厂内机动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公司无应急处置技术组成立的文件;5、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报告未对锅炉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并做相应的应急预案修订;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告知牌字迹模糊不清;7、干吸硫酸泵轴未加防护罩;8、干吸循环水管道施工处未设置安全警戒;9、配电室未配备防冻伤手套(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使用);10、焙烧炉保温外皮脱落;11、干吸平台爬梯锈蚀严重。

(六)新泰市刚强工贸有限公司(13项隐患):1、未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六条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七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未建立中频炉安全操作规程;4、未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铸造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5、未制定2021安全教育培训计划;6、未建立安全设备设施台账;7、未对有限空间(除尘器、抛丸机、浇铸坑)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8、北车间储气罐安全阀、压力表未定期检定;9、车间中频炉两处浇铸坑周边未设置挡水设施;10、配电室绝缘手套、绝缘鞋超期未检,门口未设置挡鼠板,配电柜未铺设绝缘垫;11、未设置丙烷、氧气气瓶专用储存间;12、抛丸机未安装电机防护罩;13、南车间西门未设置“安全出口”标识。

(七)山东大唐宅配家居有限公司(17项隐患):1、未建立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设备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粉尘清扫制度中清扫项目及清扫周期未按照《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2016)制定;3、公司无安全办公室成立的文件;4、2021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注明培训学时;5、2020年3月份仓库保管员李某、压贴岗位工王某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批改错误;6、劳动防护用用品配备标准中油漆工缺少防毒面具,下料、封边、排钻、擦补、预装、打磨等工种未按照木工标准制定;7、未建立安全设备设施清单;8、安全风险管控缺少粉尘爆炸事故风险辨识;9、总经理安全承诺无双重预防体系相关内容;10、无2020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11、1号车间封边工序风险告知卡有硫酸、强碱等风险,不符合企业实际;12、1号车间封边机升降台脚踏开关线路无防护;13、2号车间西侧装车作业平台未安装防护栏杆;14、6号车间配电室内绝缘手套开裂,油浸变压器未设置挡油池;15、6号车间砂光机连接的风管火花探测装置未靠近砂光机安装;16、车间除尘管道泄爆口设置不足,未安装每间隔6米设置;17、除尘器风管弯管部位设置观察窗;风管未按标准设置清灰口。

(八)山东鑫象矿业有限公司(16项隐患):1、2020年下半年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记录中缺少签到表及演练评估;2、隐患排查制度中未明确各类检查方式参与人员及检查频次;3、2021年1月14日安全检查记录中未明确检查人员;4、安全教育培训试卷未填写考试时间,且多份试卷批阅不细致,答案不一致均未扣分;5、破碎间:(1)皮带轮无防护;(2)检修(操作)平台无踢脚挡板,内侧普遍存在与设备连接处空隙超过20cm;(3)线缆在设备上敷设未穿管;(4)部分平台护栏间隙不符合GB4053.3标准;6、控制室内部分线路使用花线,空气开关明设,无排风换气装置,无防鸟网,电缆沟与外部未进行封堵,无消防沙;7、未提供采剥工程平面(现状)图,所提供图纸和作业现场严重不符;8、爆破施工设计:(1)方案标题和现场及内容不符;(2)所用雷管、布孔方式和初步设计不一致;(3)未经矿方签字认可;(4)方案内没有炮眼剖面图,放炮警戒设岗人员不明确,解除警戒时间15分钟和自然通风10分钟人员进入不一致;(5)无民爆物品道路运输及现场临时存放安全措施;9、矿区道路沿途安全标志不符合要求,现场只有一种蓝底白字安全标志;10、矿区沿途道路下坡及拐弯处未发现挡车墙;11、运输道路排水沟不全,只进入矿区一段设置了排水沟,且现有排水沟未与外部排水设施连通;12、+169首采平台:(1)平台坡面两处呈直立状态;(2)坡面上存在明显危岩活石;(3)平台下部未划定安全区及设置警示;13、地磅处架空过路线无限高标识;14、地磅处架高降尘雾炮机与与上部架空动力线距离较近;15、卸料口无安全警示标示、照明不全、周边无围栏;16、配电室:(1)无消防沙池、现场使用碎石子代替消防沙;(2)无管理牌、警示牌、供电系统图;(3)室内现场线路私拉乱扯(无电缆沟)、配电柜部分门处于敞开状态、外壳未接PE线;(4)室内及配电柜内外积尘严重;(5)电缆进线孔未密封;(6)室内灭火器在地面放置、无使用说明。

(九)泰安红贝特建材有限公司(10项隐患):1、车间南部辊道传动处无防护;2、设备上安装的开关盒外壳损坏;3、车间内部分配电柜接线不规范;4、车间内设备上方走台部分无护栏;5、车间内天然气管道敷设信号线;6、脱硫塔处使用的氧气瓶无防倾倒措施,口罩挂靠在气瓶阀上;7、车间内堆重货架倾斜,堆垛过高;8、球磨机处电机皮带轮无防护;9、停用的煤气发生炉风机处配电箱不防爆;煤气发生炉上一处温度传感器损坏;三层平台处防护栏杆损坏;10、煤气发生炉控制室设置在爆炸区域内。

(十)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9项隐患):1、制氢站顶部未设置氢气探头;氢气缓冲罐罐区部分氢气管线未设置静电跨接;氢气缓冲罐挡雨阻雪帽损坏;氢气放空管放空高度不足;现场部分线路穿管未密封,且未使用金属软管;2、液氨储罐区就地磁翻板液位计指示不准确;3、液氨储存区现场一空气呼吸器未及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至2020年11月);4、部分氢气、氮气、压缩空气管线未按规范着色标识;5、磨煤机蒸汽灭火系统控制阀宜设置远程控制;6、锅炉房东侧疏散门无安全出口标识;7、汽机房0米处配电柜前无绝缘胶垫;8、31号皮带尾部滚筒张紧轮防护不全、急停拉绳未延伸到尾部;9、企业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明确各工种岗位劳保种类及发放频次。

(十一)山东洁昕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项隐患):1、未提供15万吨/年高档生活用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文件;2、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3、BF4车间部分安全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4、造纸机主操作柜前未设置绝缘脚垫;5、车间内一电动葫芦防脱钩失效;6、BF4车间有限空间机下坑未采取防止误入的措施;7、加工车间安全通道未保持畅通;空压机房内存放杂物。

二、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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