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1-0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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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1-02-19浏览量:
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局(部、办):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又值节后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复工复产集中期。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2月17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生产装置开停车,属于各类安全风险集聚、叠加,且风险程度较高的关键环节,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环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上来,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本辖区停产停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的底数及其复工复产的时间安排,如实填报《复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复工复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对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的影响,各县(市、区)、功能区要督促停产企业加强对仓库、罐区等,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场所的安全巡查,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对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在严格执行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鲁应急函〔2020〕3号)要求的同时,一并将以下要求落到实处:
(一)制定一个方案
结合本企业实际,参照《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制定严密的开车方案,明确各个环节的管控责任人,细化每个环节的单机调试和整体开车措施,落实对各类监测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确保安全设施全部处于适用状态。
(二)召开两个会议
1、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组织全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全年工作目标,提出安全工作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上好全员开工安全第一课,讲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强化安全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开展一次安全培训。突出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就岗位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再培训,尤其是对新招入员工、转岗员工或者长期待岗后又重新上岗的人员,要进行系统的培训教育,培训学时、培训效果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落实三个必须
1、必须进行安全责任承诺。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撰写安全承诺书、开展集中安全签名等方式,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责任承诺,树立“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隐患”的理念,提高员工自我约束意识。
2、必须开展全面检查。将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复工复产前的核心工作,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进行全面系统检查,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3、必须进行应急演练。各企业要加强现场处置方案的培训教育,强化对应急防护器材训练使用,组织各生产岗位开展一次应急处置现场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带班领导到岗到位。
(四)开展四个检查
1、查思想状态,掌握员工的思想、情绪。
2、查培训交底,对安全培训情况和技术交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进行补课。
3、查安全措施,对危险作业、防泄漏、防中毒、防超温超压超限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查安全记录,对各部室、车间(分厂)、岗位等执行安全工作的记录档案进行检查,督促各级严格按照程序规程操作。
三、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口。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局(部、办)要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把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关口,督促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企业严格执行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等重大活动报备制度,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完善复产安全条件,及时消除各类缺陷和隐患。要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
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并抓好贯彻落实。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局(部、办)于2月25日10:00前将危险化学品、化工和医药停产企业复产情况统计表报市应急局危化科,并于每周五10:00前将对三类企业的复工验收及复产情况一并报市应急局危化科。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