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1-03-01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2月22日-2月26日,市监察支队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第六十六加油站、泰安高新区昊兴太阳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50条;对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泰安渤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复查,11条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第六十六加油站(6项隐患):1、2021年度1月份安全教育培训地点记录错误;2、202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4月份活动形式记录错误;3、加油站进站口、出站口无进出指示标志;4、配电柜室配备的靴子为灭火靴,非绝缘靴;5、埋地油罐进口盖板处无油罐名称标识;6、火灾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中无当时天气状况的描述。
(二)泰安高新区昊兴太阳能有限公司(10项隐患):1、天然气瓶组存放处周边存在可燃物品,离着瓶组距离较近;2、真空管生产线封口机运行旋转部位无“当心缠绕、当心机械伤人”等安全警示标志;3、车间配电柜前存放杂物、个别配电柜前无绝缘胶垫;4、立排机下边电机皮带防护罩松动,未固定;5、部分镀膜机停用设备未挂停用牌;6、车间现场多处使用电壶烧水;7、液压罐区无液氧安全技术说明书;8、维修组电器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9、有9人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演练培训记录已提前作出);10、王某无电工作业操作资格上从事电气线路维修工作。
(三)泰安晨星液压科技有限公司(10项隐患): 1、部分车床前面无挡屑板;2、车间内两个设备地坑临边无防护;3、两台车床防护电源线的槽钢高出地面,容易引起磕绊;4、个别电器开关盒直接接在厂房钢架结构上;5、个别电器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6、一台Z50摇臂钻床未固定;7、一台车床冷却切削液池无防护盖板,电源线穿管脱落;8、部分停用设备未悬挂停用标识牌;9、砂轮机无工件托架;10、1台空气压缩机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检测。
(四)山东北方光学电子有限公司(4项隐患):1、机加车间部分车床操作工未穿戴劳保鞋;2、机加车间东跨一配电柜未设置绝缘胶垫;3、喷漆室内三块顶棚板缺失;4、化学品存放库应急救援室内无滤毒罐称重记录。
(五)山东亚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20项隐患):1、车间大门无安全出口标识;2、厂区跨路电力线无防护;3、车间南侧配电箱内线头裸露,外壳无PE线跨接;编号LW001配电箱外壳PE线接线不规范;4、油漆与其他货物混放;5、车间电力照明线在空气管道上敷设;6、配电室内存放杂物,配电柜外壳不全,电缆沟无盖板,无照明及应急照明,西侧穿线孔未密封;绝缘手套、绝缘靴未检测,且绝缘手套开裂;7、电泳线无停用标识、未切断电源;8、天然气管道处配电箱不防爆,线路未穿钢管,外部放散管未高出车间;9、三个液化气瓶(每个大约40Kg)在车间内存放,且无防护措施,无危险告知;10、车间内部分工业气瓶无防倾倒措施;11、焊接加工区氧气、液化气瓶安全距离不足;12、自2019年以来未记录隐患排查情况;13、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卡未做到一人一档,存在多人合并记录的情况;14、应急预案中部分人员已离职,未更新;15、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空白,发放记录空白;16、车间内个别从业人员未穿戴防砸鞋;17、未对新入职员工侯某、张某进行岗前安全培训;18、2020年上半年未进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19、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0、原电工已离职,目前无法满足配电室正常运行需求。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项隐患已整改):1、已签订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制度汇编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频次已符合《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要求。
(二)泰安渤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6项隐患已整改):1、施工现场电动切割锯皮带已设置防护罩;2、氧气瓶、乙炔瓶已定置存放,一处损坏的乙炔减压阀已更换;3、控制室内可燃、有毒报警控制器已修复;4、制冷机房安全通道已畅通,室内已设置应急照明;5、均三甲苯中间罐液位计指示已清晰显示;介质管线已标识流向;6、酰氯车间顶层设置的临时板房已拆除。
(三)泰安鲁邦大河热电有限公司(3项隐患已整改):1、2021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中已明确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时间;2、新入职员工三级教育培训档案中已填写三级培训学时;3、2020年教育培训试卷已重新批阅。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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