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泰安市应急局发布日期:2021-03-29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3月22日-3月26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29条;对泰安晨星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泰安高新区昊兴太阳能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复查,2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泰汶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9项隐患): 1、电解车间、氯气压缩机房等未设置氯气捕捉设施;2、氢气压缩机组(东南)安全阀放散管未设置单向阀等与空气隔离设备;3、电解车间控制室操作记录中,未记录氯气流量,工艺控制卡中未写明液氯储罐液位控制参数;4、液氯储罐温度计无远传功能,液态氯乙烯储罐等均未设置温度显示仪表;5、氯乙烯单体过滤器安全阀未集中排放或高处排放(现场就地泄放);6、管廊上敷设的氢气管道排水设施未设置水封或专用疏水装置;7、电石输送皮带机未设置防跑偏设施,缺少皮带拉绳开关;8、现场多处停用装置未采用盲板与其它系统有效隔离;9、液氯罐区安全阀前未设置爆破片,且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应设置压力表或压力远传指示器。
(二)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7项隐患):1、智能装备车间管材库酸洗岗位缺应急柜;2、智能装备车间空压机压力表无限位标识;3、智能装备车间液压油存放区缺少防流散设施;4、高压配电室门采用木质,防火等级不足;5、喷漆房氮气瓶存放区未设置标识牌,防倾倒装置未投用;6、油漆仓库堆放不规范(距墙间距不足)报警探头位置过高,无声光报警;废用电缆管沟盖板不严密;7、在山东泰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第三方公司(山东东水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作业的焊工赵某(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不到)从事焊工作业。
(三)新泰正大焦化有限公司(5项隐患):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中未明确主持人是总经理,会议记录标题未明确是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2、应急预案批准页中的批准人与文本中的总指挥不一致;应急预案文本中的应急物资汇总表与企业实际不一致,演练记录名称与应急预案不对应;3、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中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信息与实际不符,未更新修正;4、煤气管道排水地下槽等未设置受限空间警示标识;5、甲醇装置区部分高温蒸汽管道未设置保温设施。
(四)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项隐患): 1、甲醇储罐直梯护笼过高;2、甲醇精馏装置区防爆灯进线口未进行防爆封堵;3、发电机组润滑油事故池内存有大量积水;4、空分氨压机车间未设置通风设施;5、液氧泵和液氮泵出口未增设压力报警装置声光报警;6、2021年2月份考核试卷中,何树文试卷已批改,但无考核成绩;刘某试卷得分为94分,实际考核成绩为96分;7、未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全部告知可能受影响单位(未向宏达矿业公司和彭集镇中学告知);8、外协施工队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王某)。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晨星液压科技有限公司(10项隐患已整改):1、车床前面已设挡屑板;2、车间内两个设备地坑已填平;3、两台车床防护电源线的槽钢已与地面齐平;4、电器开关盒已请有资质电工重新配盘安装;5、电器开关箱内已安装漏电保护器;6、一台Z50摇臂钻床已固定;7、一台车床冷却切削液池已设防护盖板,电源线重新穿管;8、停用设备已悬挂停用标识牌;9、砂轮机已停用;10、1台空气压缩机已更换为新机,要求企业待安全阀到期后定期检测。
(二)泰安高新区昊兴太阳能有限公司(10项隐患已整改):1、天然气瓶组存放处周边可燃物品已清除;2、真空管生产线封口机运行旋转部位已增加“当心缠绕、当心机械伤人”等安全警示标志;3、车间配电柜前存放杂物已清除、配电柜前铺放了绝缘胶垫;4、立排机已清除,更换了自动连线设备;5、部分镀膜机停用设备已挂停用牌;6、车间现场烧水已更换为电锅炉;7、液氧罐区增加了液氧安全技术说明书;8、维修组电器开关箱内增加了漏电保护器;9、应急预案已演练并如实记录;10、王某已报名参加电工作业操作资格培训,待取证后上岗。
(三)山东岳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项隐患已整改):1、车间敷设地面的电源线已穿钢管;2、冲床开关箱已挪至便于操作的位置,已增设漏电保护装置;冲床安全罩已固定。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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