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泰安市应急局发布日期:2021-06-16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6月7日-6月11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77条;对肥城市石横星火机械厂、肥城市宇通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了复查,54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4项隐患):1、现场第三方告知中缺少紧急疏散地点告知内容;2、尾气处理装置区部分盐酸装置管线法兰连接处,未设防喷溅罩; 3、盐酸处理装置区一层,部分冲洗设备底部法兰为非标设备,有渗漏现象,应更换;4、盐酸装置区循环罐V212C区域,人行爬梯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扶手;5、盐酸装置区域管道未按规范设置色环及物流流向标识;6、碱洗塔T205A/205B,碱液管道法兰处,未设置防喷溅设施;7、光气合成3层、4层存在检修设备,未挂检修牌;8、光气装置区一层北侧乙醇罐区,未设水封井;9、光气合成3、4层区域均未设事故状态下负压吸风装置;10、光气合成4层区域,个别分解换热器出口管线为金属软管,未定期检查;11、光气合成装置设置的门禁系统,不能满足二道门关于统计、控制人员要求;12、《二氯乙烷储罐(计量罐)》维修方案中未明确隔离方式、未辨识出蒸汽蒸煮后阀门泄漏导致蒸汽烫伤的风险,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表中交叉作业未明确不得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相互禁忌的作业的控制措施;方案编制人未签名;13、液氯储槽安全阀出口废氯管道管径不能满足4台储罐安全阀出口管径之和;14、液氯储槽部分吸风管道阀门,未全开;15、液氯储槽疏散门未有效密封;16、液氯储槽区抽风机电机外壳未接地;17、碱液吸收塔仅配备一台碱液循环泵,存在应急能力配套不足;18、部分硝化釜人孔法兰垫片变形,应修复或更换;19、1#脱亚硝釜人孔处增设的投料阀门密闭不严;20、硝化反应工艺操作参数设置不符合标准规定;21、企业仅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中设立应急处置技术组,未明确应急技术组24小时应急值班要求;22、抽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规定“风险分级为5级”与实际年度评审报告中的4级不符,应统一;23、《工艺和安全联锁(报警)制度》编制不全面;如:未明确联锁切除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长要求;24、变更管理不足;光气专项检查内容整改未进行变更,如:光气合成工段和光气化工段设置了蒸汽幕,未设置自动氨或碱液喷淋装置;光气合成二层化验室未设置光气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等。
(二)泰安圣奥化工有限公司(31项隐患):1、未见企业应急值班制度,未明确应急处置技术组24小时值班要求;2、抽查2021年5月6日-5月31日承包商管理安全检查表,个别检查项存在“甲级防爆区域使用非防爆手机”检查结果为对号,需修正检查项;3、抽查2021年3月1日承包商人员培训记录中,徐某、刘某有考试试卷,未签到;4、抽查公司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2021年4月22日开展的《总排水口水质异常现场处置方案》属于环境危害类应急演练,应修正;5、206车间加氢装置西侧成品罐换热盘管停用管口封堵法兰,螺栓应紧固;6、206车间加氢装置区域切断阀配套执行机构仪表空气压力表损坏;7、206车间加氢装置区域V1019B切断阀缺少联锁挂牌标识;8、206车间加氢装置区域二层部分电缆桥架外侧,未进行等电位跨接;9、206车间加氢装置区域四楼口尾气排空阀法兰静电跨接缺少;10、308车间解析气压缩机排气管法兰静电跨接一侧断开;11、206车间氢气压缩机房南侧氮气吹扫管线未设置止逆阀;12、206车间氢气压缩机房南侧A套放空切断阀仪表空气阀门未全开,现场工作压力0.3Mpa,应调整至0.4-0.6Mpa;12、206车间氢气压缩机房南侧A套放空切断阀仪表空气阀门未全开,现场工作压力0.3Mpa,应调整至0.4-0.6Mpa;13、206车间氢气压缩机房内最高的可燃气体报警仪,未安装至室内最高点(氢气易富集区域);14、苯胺、甲醇卸车区域设置的急停按钮,应设置醒目标识;15、苯胺、甲醇罐区设有泡沫管道,未设排渣口;16、氢气气柜顶部放空管线,未设置蒸汽或氮气灭火设施;17、公司文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控制程序》中,动火分析的检测点位置不明确,代表性不强;18、查动火作业证编号:0001422号;作业级别:特殊动火;作业内容:A.B套缓冲罐减料阀门组安装;作业票证中:动火位置不明确(四、五层);19、储罐区甲醇物料管线未按《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2003进行着色标识,根部阀出口球阀未安装手柄;20、硝基苯泵区一台输送泵取样口未设置双阀;(企业已提报计划,近期整改);21、东循环机房A套停车氢气取样口处两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未对阀门开关状态进行标识;22、风险清单中风险点登记缺少实验室气瓶间;23、工艺控制中对联锁值、设计值、报警值的描述不准确;24、高压气柜压力缺少低低报警值;25、工艺卡片管理制度职责中未明确工艺卡片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负责部门;26、2020年6月14日完成308车间制氢工序工艺安全风险分析,共提出11条建议措施,采纳10条,已整改7条,但未见变更审批手续;27、操作规程评审文件中未体现规程修改内容;如:308车间工艺安全分析中建议措施整改未在评审材料中体现;28、安全仪表系统报警记录中消除异常采取的措施填写不正确,多次原因填写为联锁切除;29、联锁切除作业票安全保证措施不足;如:2021年1月18日D套高压汽液分离器液位计联锁切除,措施为:D套二高分液位设置高高报警;D套高压气液分离器逢白班分液一次;措施不全,可增加岗位现场与中控定期核对液位、中控对联锁切除设备单画面监控等;30、氢压机增加压力、油压、水温远传后,未辨识到组态变更时的风险;31、甲醇、硝基苯、苯胺罐区内部围堰内未设水封井。
(三)山东华鸿化工有限公司(20项隐患):1、硝酸罐区应急药品等物资存放位置不便于取用;2、废酸浓缩车间一层,部分酸液泵法兰未设防喷溅罩;3、苯胺装置区部分停用设备未挂停用牌;4、硝化装置南侧中间罐周边围堰低,不能满足物料泄漏的最大容积,个别停用中间槽未挂停用牌;5、硝化装置二层灭火器金属箱门,未设防火花措施;6、硝化装置二层西侧蒸汽总管安全阀引出管朝向南侧中间槽顶部巡检区,建议增朝向无人区域;7、硝化装置二层西侧氮气管处未加止回阀;8、硝化装置二层切断自控阀仪表空气气源阀处,未挂禁动牌;9、抽查硝化装置巡检人员佩戴的防毒面具,未见使用记录、启用时间;10、抽查硝化装置北侧化验室一层设有办公室,未撤除;11、苯罐区南侧氮气管线设临时排空阀,未设禁动标识或丝堵;12、苯罐区入口静电释放仪,未明确静电释放时间;13、苯罐区内临时堆放大量搭架工具及材料,应撤除;14、苯罐区西侧阀门井,未设受限空间警示标志;15、苯、苯胺卸车区域电缆桥架,未设等电位跨接;16、苯、苯胺卸车区定量装车仪表柜内,防爆仪表盘未进行静电接地;17、工艺控制中未描述联锁值、设计值、报警值,使用安全限值,存在歧义;18、工艺安全管理办法中未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19、工艺卡片管理制度职责中未明确工艺卡片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负责部门;20、2019年10月25日完成硝基苯HAZOP分析报告,共提出40条建议措施,采纳40条,抽查中和锅电流DCS设低报、低低报、高报、高高报建议措施已实施,但未见变更审批手续。
(四)中央储备粮泰安直属库有限公司(2项隐患):1、企业新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参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2、未见到2021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二、复查情况
(一)肥城市石横星火机械厂(10项隐患已整改):1、已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已根据营业收据计算金额并提取,已设置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记录);2、车间及配电室大门已设置安全出口标识;3、车间中频电炉处线路已重新整理;4、现场用风扇已拆除;5、车间内配电箱外壳已做PE线跨接;6、成型区内电压调节器已放置在配电箱内、线路已穿管、成型区推拉门已拆除;7、配电室内集尘已清理,内部放置的易燃物及盐酸已清理;8、车间西侧存放的工业气瓶已控制数量放置,气瓶已安装安全帽、减震圈;9、抛丸机处电动葫芦导绳器已更换;10、车间内停用的机床已张贴停用标识。
(二)肥城市宇通机械有限公司(8项隐患已整改):1、铸造车间安全出口标识已更换;2、铸造车间东侧切割机已更换,现场放置的液化气瓶已移除;3、振动筛处护栏已修复,电动葫芦导绳器已更换;4、抛丸处北侧配电盒已固定;5、高压配电室前部通道已畅通,配电室内已安装防鼠板,内部杂物已清理,已配备消防沙,已加装应急照明,配备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已张贴使用说明,变压器防护栏距变压器安全距离已符合要求,内部集尘已清理,柳絮已清理;6、喷漆车间内行车吊钩已加装脱装置,南侧喷漆处配电箱已移至北侧并改为防爆型;7、已规范工业气瓶存放处,氧气瓶与液化气瓶已分别放置,已设置防倾倒措施,配备消防设施,已张贴安全告知牌;8、高压配电室已配备高压验电笔、令克棒等用具。
(三)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项隐患已整改):1、中控室DCS工艺指标卡片,炉内温度等指标已设置低限、高限报警数值。
(四)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项隐患已整改):1、井下人员精准定位系统中“设备实时报警提示”,已消除;2、“井下视频监控”“矿用主扇风机监控系统”“矿井环境检测系统”系统时间已调整一致。
(五)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21项隐患已整改):1、已制定安委会会议参会纪律要求,明确参加人员;2、浓氨水储罐顶部已更换压力等级高的阻火器,确保密封;3、合成压缩机房内氢气报警探头已与事故风机实现连锁;4、已建立记录,每小时记录火炬系统工艺参数;5、氨水泵入口过滤器已设置接地设施,氨水地下槽泵的虹吸罐已固定、已接地;6、甲铵液管道放散阀(开工吹扫)已安装双阀,且加设盲板;7、经查询,GB50160 5.5中要求安全阀排放管口应高出平台3m以上,目前已符合要求,加热炉区域设置的天然气放散管高度已符合3.5m以上要求;8、低温甲醇洗、煤浆制备等作业区域已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氧气浓度检测报警仪;9、液氨集油器设置的非防爆接线口已拆除;10、煤粉除尘器管道已设置压差监测设施;11、锅炉系统汽轮机事故油阀距离润滑油箱的间距已满足5米要求,已设置双阀;12、3座甲醇储罐回流管均已设置柔性连接设施;13、爆炸危险区域内多处防爆泥缺失的部位已封堵;14、爆炸危险区域内仪表管线防爆分线盒已封堵;15、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值已进行调整,与操作规程保持一致;16、3601A球罐氮气压力表已复核,目前已正常显示;17、3座甲醇罐上梯口均已设置静电去除仪;18、重大危险源视频保存时间已满足30天要求;19、气化岗位一套空呼器压力已符合要求;20、301气化配电室与电缆之间多处电缆孔洞已封堵;21、共用一套氮气管道的两个液氨球罐已分别安装止回阀。
(六)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项隐患已整改):1、已分批次对硝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2、厂内化工装置已按照“鲁安监发[2012]146号”的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诊断;3、已记录DCS控制系统中超限报警内容及处置措施;已对液氨蒸发器前过滤器进行清理,目前压力为1.1MPa,恢复正常;一氧化碳压缩机入口更换热电阻,目前压力为50.8℃,恢复正常;4、液氨球罐底部已设置温度远传监测仪表;5、液氨卸车鹤管紧急切断阀与鹤管间距已符合10米的要求;6、重大危险源液氨球罐在DCS系统中已设置液位远传;7、浓硝酸罐区排污阀开关位置已设置标识;8、塔尾水泵渗漏处已清理修复;9、四合机组北侧有毒报警仪已更换为声光报警型;10、浓硝酸罐区多处腐蚀已处理;11、配电室盘路已进行标识。
(七)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1项隐患已整改):1、合成车间动力岗位5台螺杆压缩机安全阀已检测。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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