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1-08-16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8月9日-8月13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特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天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152条;对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泰安市金晟工贸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了复查,32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特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5项隐患):1、单位安全科长不了解自身双体系建设职责,不了解公司风险点及厂级管控风险点;抽查一名岗位工(殷)不了解管控措施及管控级别2、作业活动清单未涵盖: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3、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手动叉车、厂房、仓库、打气泵4、分析评价记录无日期,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5、危险源辨识不全,有限空间作业未进行辨识;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不全,未分析吊钩磨损变形等情况6、未定期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7、未明确各级双重预防体系人员的职责文件8、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涵盖责任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9、现场安全出口标识损坏10、车间部分配电箱电源门损坏11、车间中部西侧行车北侧钢丝绳跳槽12、现场氧气乙炔无安全帽、防震圈、放置数量超过5瓶13、吊装作业人员吊装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现场使用的钢丝绳出现断股现象未及时进行更换14、变压器油储罐在车间内未设置防漫流措施,未放置消防沙,未进行隔离车间内存放变压器油桶15、仓库内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隔位置不够5米,气瓶无安全帽、防震圈。

(二)山东天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2项隐患):1、单位主要负责人不了解自身双体系建设职责;抽查一名岗位工(杨)不了解管控措施及管控级别2、2021年作业活动清单未涵盖: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3、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储气罐、工业气瓶、仓库;设备设施风险清单未涵盖:叉车4、风险分析管控清单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5、部分危险源辨识不全:如起重设备吊索具6、无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文件7、未完整记录4月份隐患排查情况,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无2020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评审记录9、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涵盖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风险分级管控、责任部门、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内容未涵盖资金专项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进等内容1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组织机构涵盖部门不全,如:财务,供应等12、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细则不符13、2021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计划未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内容14、现场安全疏散标识损坏15、车间焊机未连接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裸露16、总装车间中部一配电箱内裸露线头未包扎,机加车间一配电箱内有纸张、充电器等杂物17、现场二氧化碳气瓶无安全帽、防震圈18、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帽佩戴不规范19、喷漆房处线路穿线管损坏;喷漆房内部存放的油漆稀料超过一昼夜量;喷漆房与外界联通的孔洞应密封20、与喷漆房联通的包扎房内电气不防爆,报警探头过高21、车床、铣床等设备未接地22、机加车间内电焊作业处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

(三)泰安正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项隐患):1、作业活动清单未涵盖:临时用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2、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储气罐、油漆库、稀料库、油漆库气体净化设施;3、部分现场告知措施与风险管控手册中不一致,如喷漆烘干房中管控措施;4、大门现场安全出口标识太低;5、焊接作业未连接漏电保护器;6、面漆喷漆烘干房内线路穿管不全,无法满足整体防爆要求;底漆喷漆烘干房内灯具连接处未使用金属软管保护,无法满足整体防爆要求;7、油漆库、稀料库无防漫流措施;8、抛丸机处电动葫芦钢丝绳跳槽;9、焊接车间内电焊作业处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10、激光切割机风险告知牌在现场及手册风险登记不一致。

(四)山东犀力电源有限公司(14项隐患):1、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工业气瓶、硫酸储罐、打气泵、厂房、除尘器;2、风险分析管控清单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3、二级风险未取建议补充措施,安全风险不可接受;4、无重大事故隐患辨识文件;5、检查记录内容与隐患排查清单不对应;6、低压配电室内配电柜外壳未做PE线跨接;7、氧气、石油液化气瓶(空瓶,10瓶以上)在车间内存放,且距人员作业较近;8、车间现场使用花线;9、车间东部大门安全出口标识损坏;10、液化气瓶、氧气瓶(10瓶以上)储存处与车间贴临未使用防火墙;11、车间内货物靠墙堆放,且部分距直流变压器距离较近;10、车间内硫酸罐周边无围堰;充酸作业人员未佩戴耐酸碱手套;11、车间内消防栓被阻挡;12、硫酸罐库处无洗眼器;13、危废库使用泡沫夹芯板;14、陈、安未取得电焊工特种作业资格上岗作业。

)泰安高新区杰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项隐患): 1、未对氧气汇流排、丙烷、氧气瓶、储气罐、手持电动工具、移动风扇、金刚石磨刀机等进行危险源辨识、分析,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未根据本单位的设备清单,编制空压机、氧气汇流排等隐患排查表3、双体系培训教育记录未分层级开展;4、汇流排以及数控切割机、变压器等无风险告知牌;5、厂房北墙配电箱未一机一闸一保护;线切割机配电箱控制开关无漏电保护,也未标识控制设备;6、线切割机无设备接地;7、储气罐压力表无上限标识;8、无进厂限速标识;9、龙门吊下方切割区杂草太多;10、5月份应急演练记录缺少演练照片。

)泰安市开发区安泰密封件厂(隐患9条):1、密炼机、加工中心等旁边处2个空气储罐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测;2、安全培训计划未明确培训学时;3、2021年安全费用计划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项目)占用安全费用;4、未制定安全设施设备清单,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5、整修车间东西两侧安全出口未设置应急照明灯;6、低压配电室应急照明灯损坏;7、氮气储罐压力表未张贴压力上限标识;8、氮气储罐风险告知牌中潜在事故类型未辨识中毒窒息、低温灼伤等事故风险;9、炼焦车间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

)泰安市艺雅中空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隐患6条):1、未对从业人员(4人)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2、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公告栏,风险告知卡太小不清;3、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中缺少安全风险告知制度;4、车间北侧总配电箱内电器开关无用电标识;5、生产设备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6、办公室外侧悬臂吊,吊运范围内设置的“禁止穿越”安全警示标识不醒目。

)泰安万光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隐患7条):1、车间内氧气瓶、氮气瓶、氩气瓶混放,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与气体性质不一致;2、一台液氧罐压力表损坏,安全警示标识不清;3、东侧一台电焊机电源线破损严重,电源接线柱脱落;西侧一台电焊机工作地线使用钢筋等作为搭接线;4、2台折弯机刀架和压料装置的危险部位未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5、车间配电箱内未设置漏电保护器,箱门、箱体未做等电位跨接;6、车间东侧用一吊装绳破损严重;7、装配间内违规使用花线,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兴华食品厂(隐患13条):1、现场生产设备设施未设置风险告知牌;2、打蛋机一台未设置安全防护网;搅拌机未设置防护盖,并进行安全联锁;3、车间西侧安全出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4、车间部分安全出口、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未设置灯光型;5、油炸车间地面电缆线铺设不规范,高于地坪;6、公司二楼平台1台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未定期检测;7、面粉搅拌车间侧墙配电箱内积尘较多,未及时清理;8、楼顶油烟管道积油较多,未及时清理;9、车间东南部侧墙配电箱接线不规范,电源线从进线端接线,配电箱门未关闭;10、高速揉压面机电气开关裸露,未使用专用开关;11、面粉搅拌机1台未安装电机皮带护罩;12、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后未进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的风险管控评审;13、公司未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泰安市泰山区大力煤矿专用设备制造厂(隐患10条):1、未制定2021年度隐患排查计划;2、危险源辨识未及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变更;3、双重预防体系未及时评审、更新;4、2021年度培训记录表缺少参加培训人员签到表;5、公司电工(陈)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6、吊装、加热炉岗位现场风险告知牌不清晰;7、锯床配电柜未保持内部干燥;8、1号电液锤配电柜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柜体周围有杂物未清理;9、电液锤爬梯踏板前后进深低于80mm;10、加热炉、电液锤、配电柜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山东爱莎家居有限公司(隐患11条): 1、企业新建项目(板式家俱生产线)安全设施未进行竣工验收;2、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部分风险点的确定与企业实际不符;3、职工6月10安全教育考试试卷未批改;4、公司未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5、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企业2021第6号文中规定的重要人员职责(维修工、电工、起重机械工等)与企业实际不符;7、危险源辨识、分析人、审核人未签字;8、生产现场个别风险点未公告;9、生产车间木粉除尘器风机(三台)不符合《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6.2.4.1条规定;10、厂房西侧空压机储罐压力表损坏;11、现场使用的洗板水使用矿泉水瓶盛装,未做安全标识。

十二)山东贝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隐患8条): 1、企业新建项目(木工机械设备及配电箱、配电柜生产加工项目)投入生产前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手续;2、钢构车间除尘风机(1台)不符合《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GB 12476.2-2010第6.4.1条的规定 ,除尘器(1台)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的规定;3、风险管控清单叉车停用后风险点未及时更新;4、除尘器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牌不清晰;5、除尘室内积尘严重未及时清扫;6、个别风扇电源线违规使用花线;7、生产车间南侧三台电焊机未接地;8、生产车间东侧二氧化碳瓶未设置防倾倒锁链。

十三)泰安市森盛家具有限公司(隐患11条):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未包涵财务人员、仓库保管、维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与企业实际不符;3、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中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与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的规定不符;4、企业危险源辨识与实际不符,企业实际不涉及硫酸、苯、汽油等物质;5、企业制定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不符,企业实际不涉及爆炸爆破危险作业等危险作业;6、事故隐患排查记录未明确隐患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7、企业双体系培训试卷未记录考试时间,未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专项考试;8、未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制度;9、未在车间醒目位置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10、生产车间北侧木粉除尘器风机(1台)不符合《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6.2.4.1条规定 ;11、生产车间北侧木粉除尘器(1台)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第7.1.3的规定。

十四)泰安市九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隐患6条): 1、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岗位级隐患排查内容不全面;3、车床、铣床岗位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4、相邻车床之间未设置防飞屑装置;5、部分配电开关未设置漏电保护装置;6、生产车间部分起重吊装带损坏严重。

、复查情况

(一)普瑞特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16项隐患已整改):1、一车间钢板吸盘电气线路已设防护措施,等离子切割机电源线套管已更换;2、车间风险告知卡已填写责任人及应急电话;3、一车间氮气存放处设置的液氮危害告知已根据实际内容更换,氮气瓶一处压力表已更换;4、一车间、二车间配电柜已填写责任单位、责任人;5、一车间一处配电柜箱门已关闭,箱前存放铁板已清除;二车间东北角配电柜前存放铁板已清除,防护门已正常打开;6、二车间南门电动平板车轨道已设置限位装置;7、二车间折弯机已设置光电保护装置;8、二车间乙炔气瓶存放处已设置标识,南侧一处电源线破损的已更换;9、二车间西侧疏散通道已畅通;10、二车间多处起重机械防脱钩已恢复,一处吊装钢丝绳存在断丝现象,已报废并更换;11、二车间现场设置的有限空间焊接作业管控措施已根据实际情况修订;12、二车间多处气瓶气带老化已更换,已使用卡箍固定;13、高压配电室电缆沟盖板已恢复,绝缘胶垫已及时清扫;14、已按照2021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5、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已明确培训学时;16、2021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已提供演练人员签到表、演练照片。

(二)泰安市金晟工贸有限公司(9项隐患已整改):1、已按照山东省政府第311号令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等管理制度;2、已建立复卷机、切纸机、包装机等安全操作规程;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已根据新导则编制,引用依据已重新修订;4、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已重新修订,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5、已依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已发放并记录;6、生产车间复卷机、切纸机、包装机等全警示标识数量已增加;7、生产车间停用设备已悬挂标识;8、原料仓库货物摆放已留安全通道,二楼仓库货物已分类存放;9、包装机配电开关箱箱门已设跨接线。

)新泰恒利赢硅业有限公司(7项隐患已整改):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后进行了评审审批;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已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已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修订;4、厂区二道门处二级风险管控措施告知牌已更换;5、尾气吸收池已设置“注意安全、当心落水”安全标识牌;6、液氯罐区南侧窗户已关闭;7、制氢装置北侧应急救援沙池罩棚已更换。

、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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