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1-08-23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8月16日-8月20日,市监察支队对泰安市大汶口水泥有限公司、山东金研玻璃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隐患152项;对泰安市瑞栋帽业有限公司1家单位进行了复查,5项隐患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泰安市大汶口水泥有限公司(12项隐患):1、控制室内配电柜外壳无PE线跨接;2、煤粉仓直梯护笼、水泥仓斜梯平台护栏顶部护栏不符合GB4053要求;3、煤粉仓、除尘器下部联轴器无防护;4、现场皮带输送机头轮、尾轮涨紧轮无防护,无急停装置;5、南侧水泥仓顶部平台开门处未封闭;6、高压配电室内无应急照明,防鸟网部分破损,高压柜前绝缘胶垫集尘严重;7、装车区域东侧未隔离,上部平台与装车机间无防护;8、设备设施清单应未覆盖配电室、配电柜等;9、作业活动清单未涵盖临时用电、检维修作业等;10、二级风险未增加建议补充措施;11、季节性综合隐患排查记录只填写了季度,没具体到日期;12、未在熟料进料皮带、熟料进料仓2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山东金研玻璃有限公司(14项隐患):1、安全出口标识电源未接通;2、车间内线路杂乱,部分配电盒外壳损坏;3、喷砂机、吹风机、磨边机等设备传动部位无防护;4、临时用电风险告知牌未明确风险等级;5、配电室配电柜外壳无PE线跨接;6、车间内氧气瓶无防倾倒措施;7、行车吊钩无防脱装置;8、中控生产线北侧空气开关未放置在配电盒内;9、设备设施分级管控清单应未覆盖手动叉车、厂房等;10、作业活动分级管控清单未涵盖空压系统作业;11、二级风险未增加建议补充措施;12、二级风险管控级别应为公司级管控,管控级别不符合要求;13、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填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岗位级隐患排查表,内容为空);14、劳保用品配备标准中电工手套每月一副,与企业实际不符。
(三)东平县正联电气厂(17项隐患):1、车间大门上方安全出口标识损坏;2、车间内部分配电箱、配电柜外壳无PE线跨接;3、车间内储气罐未固定,南侧车间内储气罐压力管道使用钢管;4、冲床踏板开关无防护;5、车间东侧配电箱进线孔用可燃物封堵;6、西侧车间北部气瓶无防倾倒措施;7、砂轮切割机夹紧装置损坏;8、部分剪板机未固定;9、排焊机下部线圈处无防护;10、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管理制度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11、机构文件中人员职责不全,缺少财务、销售等部门职责;12、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手动叉车、厂房手持电动工具等;13、作业活动分级管控清单未涵盖手持电动工具作业;14、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未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15、危险源评价方法与制度要求不符;16、2020年未进行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预案演练;17、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情况(只能提供2020年5月4日的隐患排查记录)。
(四)山东双丰塑业有限公司(15项隐患):1、车间内配电室配电柜外壳不全;高压配电室内配电柜外壳无PE线跨接;2、车间内储气罐未固定;3、冲床踏板开关无防护;4、车间门口安全出口标识设置位置较低;5、色母仓库内部线路未穿管防护,门口使用花线且穿管不全;6、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内线路未穿管防护;7、成品加工车间安全出口无标识;8、成品库内货物靠墙存放,二次平台护栏间距不符合GB4053要求;9、作业活动分级管控清单未涵盖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冲压作业、车辆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10、2021年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缺少风险点确定、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等内容;1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少制定排查计划、建档监控、资金专项使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持续改进等内容;12、人员变动后机构文件未及时修订;13、二级风险未增加建议补充措施;14、设备设施清单未涵盖厂房、宿舍等;15、周某不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上岗作业。
(五)泰安高新区星火新型材料有限公司(8项隐患):1、车间东北部吊装绳破损;2、玻璃切割机、全自动涂胶机、吊装岗位等安全风险告知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可操作性不强,缺少风险等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3、车间中部储气罐安全阀泄压口未朝向安全区域;4、车间北部货物堵塞安全通道;5、未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 37/ 1922—2011,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劳保用品配备标准;6、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缺少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内容;7、危废间、螺钉机等未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并进行风险告知;8、总投资3000万的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泰安泰华玻璃有限公司(10项隐患):1、2020年6月份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后未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系统性评审;2、双重预防体系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设置与企业实际不符(副总经理、生产部长、车间主任为同一人),责任制未涵盖所有岗位;3、安全检查表未明确岗位名称,检查表缺少人员签字、检查日期;4、未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清单,并未见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5、车间部分风险告知牌被杂物遮挡;6、车间安全通道线标识不清晰;7、中控玻璃生产线未设置风险告知牌;8、钢化炉操作室未设置挡鼠板,室内堆放杂物;9、车间东部轴流风机进风侧未安装防护网;10、公司总投资1700万元的年加工12万平方米的玻璃项目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形成书面报告。
(七)泰安三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项隐患):1、未更新作业活动清单,缺少喷漆、喷砂岗位作业活动;2、未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进行隐患排查;3、剪板机设备开关柜未跨接保护;4.喷漆、喷砂岗位未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5、2台空气压缩机安全阀未定期进行检测校验;6、部分气瓶缺少防震圈。
(八)山东泰山鲁峰酒业有限公司(6项隐患):1、半成品车间内一抽酒泵电机外壳未接地;2、半成品车间存酒库甲类场所设值班室;3、半成品车间酒库室门内开且无紧急疏散标志;4、半成品车间内高处平台过道无踢脚板;5、隐患排查无季节性、重点时段检查记录;6、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全。
(九)泰安大源机械有限公司(7项隐患):1、风险管控管理制度中风险评价准则未明确;2、风险管控清单作业活动未涵盖临时用电作业;设备设施未全覆盖;3、风险管控清单未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发布;4、风险点厂区未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5、厂房内沿地敷设的电器线路未穿管保护;6、卧式加工中心配电柜上方覆盖浸油面纱;7、未建立吊具的安全检查记录。
(十)山东恒安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7项隐患):1、未制定2021年度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计划;2、2021年度隐患排查计划中缺少岗位级隐患排查类型;3、未定期对下料岗位、喷漆岗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4、隐患登记台账与排查表的排查情况不相符;5、生产车间配电柜未进行接地保护;6、配电室绝缘脚垫上灰尘较多未及时清理;7、生产车间内切割用氧气瓶输送软管破损严重。
(十一)山东金恒电气有限公司(10项隐患):1、2021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记录内容填写不全;2、隐患排查计划缺少排查范围及排查类型;3、未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对压延机、锯床、机器人焊机岗位进行日常隐患排查;4、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焊工(翟某、李某)特种作业操作证超期未审仍从事焊接作业;6、生产车间未按规定进行风险点告知;7、电控柜车间母线加工床开关柜线头裸露破损;8、电控柜车间锯床铝屑未及时清理;9、桥架车间冲床设备未接地保护;10、桥架车间焊接用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未设置防倾倒装置。
(十二)新泰龙都矿业有限公司(10项隐患):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缺少破碎作业岗位;2、2021年4月份双重预防体系培训郭某、李某、史某的培训试卷未批改;3、2021年安全培训计划缺少新员工的培训内容;4、双重预防体系责任制未包含全部岗位(缺少穿孔、碎石、铲装、运输、检维修岗位);5、未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规定设置安全总监;6、未建立安全设备设施清单和维护保养记录;7、主要负责人(王某)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8、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9、2021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频次不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10、采场+440采面存有浮石。
(十三)山东百锋服饰有限公司(18项隐患):1、各部门、各岗位(计划部、品质部、生产部、人事部、财务部等)未明确双重预防体系相关职责;2、隐患排查计划中组织级别、排查周期缺少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内容;3、作业活动清单缺少中控室操作岗位,未进行该岗位风险分析;4、2019年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后未进行每年至少一次系统性评审;5、未根据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进行工作危害分析评价、安全检查表分析评价;6、各岗位隐患排查表编制不全;7、未按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8、未按照本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进行考核;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导则GB/T29639-2020进行修订;10、未建立安全设施设备清单,无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11、厨房、餐厅、液化气瓶储存、仓库、配电室、空压机、储气罐等未设置风险告知牌;12、车间西门内侧堆放缝纫机设备堵塞安全通道;13、车间空调机房检修门内有杂物;14、液化气罐使用软管穿墙;15、仓库2处货架扭曲变形;16、仓库货架南侧距墙未留安全通道;17、配电室未就近放置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等安全工器具;18、空压机室储气罐未安装地脚螺栓。
(十四)新泰市永固钢构有限公司(12项隐患): 1、电工(刘某)特种作业操作证超期未审仍从事电工作业;2、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缺少喷漆、锯床、钻床等岗位;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按照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进行修订;5、未建立安全设备设施清单,无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6、生产车间移动式空压机储气罐、固定式储气罐的安全阀、压力表未检验;7、部分焊机未设置接地线;8、氧气管道安全识别色标识错误,应为中黄色;9、液氧储罐压力表破损;10、生产车间乙炔气瓶未安装防回火阀;11、氧气、乙炔供气站违规设置在焊机、切割车间内;12、车间起重机、空压机、电焊机、火焰切割、剪板机、气瓶等处未设置风险告知牌。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市瑞栋帽业有限公司(5项隐患已整改):1、公司已按照《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2、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按照编制导则重新修订;3、车间内两个电源控制柜已接地,已安装漏电保护器;4、车间内的电加热炉的电源开已安装漏电保护器,电加热炉外壳已接地;5、办公室已挪至车间和仓库外,采用独立房间。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复查的问题,经查已全部整改完毕,当场下达了执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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