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2-04-18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4月11日-4月15日,市监察支队对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共发现4条隐患;对泰安伊万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进行了复查,87条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项隐患):1、中矿公司配电器装配岗位无现场风险告知牌;2、中矿公司电气试验台配电柜无绝缘胶垫;3、中矿公司C9位置空气储罐压力表无上限标识;4、中矿公司电气试验台安全风险点告知牌危害因素分类不准确(告知牌显示高压、触电、火灾、其他伤害)。
二、复查情况
(一)泰安伊万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隐患7条):1、主要负责人已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2、2021年全员安全培训试卷都进行了批阅。3、已编制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物体打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生产车间配电箱三个空气开关已设置相间保护隔板。5、喷漆房内可燃气体检测仪安装高度已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50493-2019)第6.1.2条的要求。6、激光切割机氧气瓶组已移到车间道路对面位置,距离明火的距离符合要求。7、喷漆房一个配电箱,电源出线已采取了防脱措施。
(二)泰安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12项隐患):1、为封箱工提供了防静电工作帽,为压榨工提供了耳塞、安全鞋;2、灌装流水线机械手南侧已设置安全防护栏;3、仓储间装卸平台(高度大于2m)已设置踢脚板;4、仓储间装卸平台(高度大于2m)已设置“严禁靠近”“禁止攀爬”安全警示标示;5、灌装流水线挂墙式配电箱已设置箱门接地保护跨接;6、灌装流水线电源已设置漏电保护装置;7、10kv高压配电室安全工具器配备齐全;8、10kv配电室内变压器(油重超过100kg)已设置独立的储存间,已设置储油或挡油、排油等设施;9、10kv配电室门已采用甲级防火门;10、灌装流水线空气开关已设置在配电箱内;11、灌装流水线配电箱处设置的紧急停止按钮已修复;12、压榨流水线三台电机转动部位已设置安全防护罩。
(三)泰安市众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8项隐患):1、摇臂钻床、气瓶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后与现场实际相符;2、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已更新;3、氧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储存区已设置防晒装置;丙烷储存区内违规存放可燃物品已清理;4、生产车间一台摇臂转床已设置接地;5、摇臂钻床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眼镜;6、生产车间一台台式钻床电源开关已按规定设置整改;7、生产车间一台二保焊机接线柱接线已整改规范;8、生产车间设置的液氧气瓶距离明火点安全距离已超过25m。
(四)山东聚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项隐患已整改完毕):1、已对单体车间操作工何文静重新进行培训,并加强安全培训档案填写管理工作;2、已为烯丙基胺车间罐区操作工提供防静电工作帽;3、一烯仓库安全门已更换乙级防火门;4、一烯仓库内已设置防止液体流散措施;5、盐酸储罐进口管道已采用柔性连接;6、自备柴油发电机油箱已设置防流散装置;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制度已重新修订。
(五)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瑜璟烟花爆竹零售点(3项隐患):1、应急预案已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重新修订;2、应急照明灯已连接电源;3、部分无生产日期和产品合格证书的烟花爆竹商品已退回厂家。
(六)肥城市九鼎水泥有限公司(9项隐患):1、已建立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已按要求进行考核;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已明确“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机制等”;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物资清单中已包括有限空间相应的应急物资;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中已登记电焊工的防毒口罩;4、磨头皮带尾部滚筒已设置防护罩;5、增强剂原料皮带(小于30米)已设置急停拉绳开关或急停按钮;6、安装在木板上的压缩机房照明开关、电源插座已更换位置,木板已移除;7、球磨机车间电缆桥架已设置接地;8、球磨机配电柜上方喷淋装置配电箱已设置接地;9、球磨机尾部收尘桶作业平台已设置踢脚板,立杆已加密,间距已符合要求。
(七)肥城市云宇铸造有限公司(8项隐患):1、重大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制度已重新修订;2、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中熔化工的职业眼面部防护具、隔热服、防热害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名称已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修订;3、已加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规使用支出;4、3吨中频炉循环水压力报警器已更换;5、中频电炉电磁吸盘连接器已更换;6、中频电炉循环水管道已设置识别色及管道流向标识;7、空压机配电箱已设置箱体保护接地;8、含氧检测仪已放回应急救援仓库。
(八)嵛阳水泥粉磨有限公司(11项隐患):1、已按照《安全生产法》修订主要负责人安全岗位责任制;2、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档案已按要求签名;3、已为电焊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 39800.1-2020)的焊接服;4、应急物资存放处已张贴物资清单;5、配电柜积灰已清理,临时线路已设置防脱装置;6、装料皮带已设置急停按钮,已设置防止输送带跑偏的保护和报警装置;7、接地棒已放置在高压配电室内;8、高压配电室停用的出口已采取内部锁闭的方式;9、配电室内两台油浸式变压器已设置储油或挡油、排油设施;10、厂内高度高于2m作业平台已设置踢脚板;11、厂内高度高于2m的作业平台已设置“严禁倚靠”“禁止攀爬”等安全标志。
(九)山东聚源玻纤制品有限公司(11项隐患):1、已修订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制度;2、企业对租赁单位(山东华鑫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检查记录已按要求完善填写;3、已按照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修订;5、新进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技术教育卡中已明确培训学时;6、导热油锅炉、循环水池有限空间标识牌已更换;7、涂层机作业平台已设置中间栏杆;8、涂层机转梯已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9、1#生产线总配电操作柜已抬高,已符合要求;10、锅炉间天然气管道阀门防静电跨接采用压线鼻子;11、锅炉间防爆照明灯电源线已进行穿管防护。
(十)东平即发华山针织有限公司(11项隐患):1、负责人带班记录中已填写安全生产情况;2、已加强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记录填写管理工作,要求填写演练效果评估及签到表;3、急救箱、应急手电已放置在现场应急物资存放处;4、电拼刀电源线路已进行防护,电源已设置漏电保护器;5、厂内多个挂墙式配电箱已设置箱门接地保护跨接;6、饮水间内两台电加热饮水机已设置接地;7、车间内两处配电柜已抬高,已符合要求;8、车间内三台电加热装置水管路、蒸汽管路已设置流向标识及安全色;9、低压配电室窗户、安全出口已设置防小动物措施;10、室外箱式变压器已设置安全防护栏;11、现场两台缝纫机电机转动部位已设置安全防护罩。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复查的问题,以上单位均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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