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支队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2-06-06浏览量:
按照市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复查工作安排,5月16日-6月2日,市监察支队对宁阳县现明石材有限公司、宁阳辰信建材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125项隐患;对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了复查,80项隐患均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宁阳县现明石材有限公司(5项隐患):1、安全管理人员变更未及时修订任命文件;2、职工侯某安全培训档案卡中入厂时间不具体,教育时间填写不规范;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未按照实际情况修订;4、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劳保用品名称未按照《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四部分非煤矿山》GB39800.4-2020修订;5、采场工作面现场未设置“小心悬石浮石坠落”安全标志。
(二)宁阳辰信建材有限公司(5项隐患):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救援人员组成与应急队员联系表中不一致,联系表中应急队员未注明职务;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外部联系电话中应急部门联系电话与实际不符;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责分工通知的附件为全体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不符合要求;4、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中的工种不具体;5、+165东侧采场未设置“小心悬石浮石坠落”安全标志。
(三) 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华丰分公司(4项隐患):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修订;2、主要负责人(陈某)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新进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记录表中未明确注明学时;4、劳保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中部分劳保用品名称未严格按照《个体防护装备规范第四部分非煤矿山》GB39800.4-2020中的相应名称填写。
(四)泰安泰德重工有限公司(12项隐患):1、液氧罐区现场未设置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牌;2、部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记录上无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签字;3、2022年应急演练计划中未包括液氮、液氩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4、2022.4.7液氧泄漏事故专项预案演练效果评估报告上评估人员未签字;5、安全总监(尚某)未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6、液氧储罐装车管路上安全阀设置高度低于4.5m;7、液氧管道出车间处未接入接地装置;8、液氧储罐与北侧场内道路间距不足5米;9、30m3液氮罐现场压差液位计未标识上限标识;10、液氧储罐低和低低液位报警值相同,不符合要求;11、液氧罐数量与设计图纸不符(30m3液氧罐、15m3液氧罐实际没有);12、未对2022年5月22日2:46氧气浓度报警处理情况做记录,未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
(五)东平吉利中慧饲料有限公司(17项隐患):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未明确高处作业要求,动火作业未分级,未明确审批要求;2、未明确各区域办理明火作业审批权限;3、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无充电方面的内容;4、未对班组长、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2022年开工第一课培训刘某、杨某的培训试卷未认真批阅;6、生产车间五层入口处防爆开关接线处未可靠密封,电气线路存在接头;7、筒仓除尘器罗茨风机电机未设置接地装置;8、生产车间落料口除尘器连接风管断开;9、生产车间包装平台上照明灯具未设置防护罩;10、生产车间粉碎机室(小麦、玉米)配套的1台袋式除尘器进出风口未设置风压差监测报警装置;11、生产车间地下一层提升机料管处积尘较多,未及时清扫;12、锅炉控制系统未釆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13、锅炉燃气管道未设置放散管,且排出口应高出锅炉房屋脊2m以上;14、锅炉房燃气管道未设置静电接地;15、天然气锅炉房事故风机吸风口上边缘至屋顶的距离大于0.1m;16、锅炉房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未采用UPS电源;17、分汽包安全阀出口未引至安全地点。
(六)肥城市天风塑料包装有限公司(8项隐患):1、未如实记录总经理林某和安全管理人员李某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为维修工(刘某)提供安全鞋;3、拉丝车间内拉丝机、切粒机等设备缺少急停按钮;4、拉丝机、切粒机电机传动部位未设置固定式防护罩;5、拉丝机、切粒机电机启动开关未设在开关盒内;6、配电箱(柜)前未设置绝缘胶垫;7、编织车间、造粒车间内电气设备上的粉尘未及时清扫;8、编织车间部分圆织机电源开关无漏电保护功能。
(七)山东以利奥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7项隐患):1、供辅工序操作工李某岗前培训未注明学时;2、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清单中缺少氧含量检测仪;3、应急预案中各救援小组中缺少具体人员及联系方式;4、2022年编制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缺少灼烫处置方案;5、主要负责人(孟某)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无重大危险源包保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任命文件;7、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牌显示技术负责人为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不满足要求;8、液氮罐区风险告知牌中缺少低温冻伤风险告知;9、液氨罐区液氨泵电源线、卸车防爆控制箱等穿线管进线口部分未封堵;10、氨卸车处的氨泄漏报警探头不能覆盖东侧管线阀门处;11、液氨罐区内洗眼器未设置排水防流散措施;12、液氨卸车泵出口管道两组法兰采用一根线跨接;13、液氨储罐上部喷淋降温喷头未采用开式喷头;14、液氨罐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液氨存量与实际不符;15、氨分解制氢装置部分电源线穿线管脱落;16、氨分解制氢装置1台压力容器信号线穿线管脱落;17、液氨罐区现场控制室内未设置应急照明。
(八)山东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项隐患):1、主要负责人(吴某)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021年4月28日未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重大危险源包保技术负责人未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组织参加2021年度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中计算液氨实际存在量31.5t,现场各类告知牌中液氨的量均为27t,数据不统一;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的内容不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相关要求;5、2022年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中演练频次不符合《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省341号令)的要求;6、液氨汽化器隐患排查表内容未按照实际修订(如蒸汽进出管道);7、2022年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制订不规范(包含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费用);8、发酵车间有限空间台帐种子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未明确缺氧,污水站各有限空间未明确有毒气体类型;9、污水站AO池有限空间警示告知标志未设置在明显位置且脱落;10、V103b氨水储罐南侧法兰静电跨接线断开;11、南侧液氨储罐旁的废弃数据线未及时处置,数据线穿镀锌钢管处未进行封堵;12、液氨储罐顶部防爆灯具一处进线口未进行封堵;13、中控室内的液氨罐区、氨水配置装置区联锁控制工艺卡部分控制参数(如气化器温度等)未及时更新;14、乙醇卸车区接地线存在共用同一接地极现象;15、氨水罐区进罐氨管道法兰静电跨接不规范(两组法兰采用一根线跨接)。
(九)新泰市佳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6项隐患):1、主要负责人(曹某)未履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现场液氨罐容积37m3,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为31m3,不一致;3、未对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4、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缺少重大危险源相关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签到表上未注明培训学时;5、液氨卸车区未设置人体静电释放仪;6、液氨卸车区液氨放空管采用塑料管且未引入应急池;7、液氨罐区卸车泵未固定;8、液氨罐区液氨进料管线压力表最高压力指示上限标识不准确;9、液氨罐区防爆箱进出线管进线口未完全封堵;10、液氨罐区淋洗器水压不足;11、酒精计量罐液位计缺少最高液位标识;12、乙醇卸车区管线未设置流向标志和介质名称,乙醇管线一处法兰连接处无静电跨接线;13、硫酸卸车区部分法兰未设置防喷溅护罩;14、液氨分配站气体报警控制盘有异常报警记录,车间使用点无异常报警处置记录;15、液氨分配站缺少淋洗器;16、发酵车间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数量不足(安装4台),不满足保护半径不大于2m(室内)要求。
(十)宁阳县豪杰矿业有限公司(1项隐患):1、建设现场+140工作面未设置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十一)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1项隐患):1、+225生产台阶工作帮局部坡角大。
(十二)宁阳国开鲁珠绿色建材有限公司(7项隐患):1、颚式破碎机北侧人行通道护栏未安装踢脚板;2、配电室附近水沟无盖板;3、矿区东地磅处平台与地坑临边宽40厘米深50厘米的空隙处无盖板;4、公司未建立安全设施的定期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记录;5、运矿道路水沟不规范,局部不畅通;6、+160西平台运矿道路边坡警戒绳设置不全;7、矿区未设置禁爆区界限。
(十三)新泰市海通机械有限公司(5项隐患):1、包装车间除尘器风管设置的“当心粉尘爆炸”安全警示标志不清;2、公司涉及粉尘防爆,未编制粉尘防爆专项应急救援预案;3、包装车间改建的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静电喷涂除尘系统改造未编制粉尘防爆安全设计;4、公司建立的高温熔融金属安全管理制度不细化;5、对粉尘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的专门的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无培训具体时间。
(十四)新泰市马家寨矿业有限公司(1项隐患):1、未与爆破项目承包单位(新泰市青云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有关材料。
(十五)肥城市东大封铸锻加工厂(11项隐患):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管理制度不细化;2、高温熔融金属罐和浇包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不细化;3、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的点检制度和管理台账不规范;4、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配备种类虽齐全但配备的绝缘靴配备数量不足,缺少6双;5、2吨的中频炉未设置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6、未建立应急物资维护保养台账;7、白模车间一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一临时用电线路未穿管;8、中频炉地坑未及时清理;9、提砂机高处平台防护栏高度不足1.05米;10、变电室内高处进线口未设置防禽网,门口未设置挡鼠板,室内无应急照明灯;11、打磨区域的配电箱未配备漏电保护器。
二、复查情况
(一)山东能源重型装备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项隐患已整改):1、中矿公司配电器装配岗位已按要求放置现场风险告知牌;2、中矿公司电气试验台配电柜已放置绝缘胶垫;3、中矿公司C9位置空气储罐压力表已按要求设置上限标识;4、中矿公司电气试验台安全风险点告知牌危害因素分类已重新进行辨识分类。
(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项隐患已整改):1、三车间切纸配电箱箱门已进行等电位跨接;2、三车间微机室防静电损坏地板已修复;3、三车间调成辅料车间排风扇电机破损穿线挠管已更换;4、三车间辅料添加罐已设置介质名称标识;5、污水处理配电室电缆沟已设盖板。
(三)山东北方光学电子有限公司(5项隐患已整改):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已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重新修订;2、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一部分总则》GB39800.1-2020重新修订;3、空压机房储气罐压力表已设置上限标识;4、空压机房排风扇电源已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5、乙醚乙醇存放间自然通风口位置已调整至距离地面0.5米处。
(四)东平县建龙矿业有限公司(12项隐患已整改):1、经检查,2022年4月27日以后的企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已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2、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关岗位的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3、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四部分:非煤矿山》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标准重新进行了修订,已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在标准范围内选用了装备类别和使用期限;4、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4、15条规定重新修订编制了矿井火灾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5、经检查,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以后完善了对承包单位的隐患排查考核制度,均有复查签字;6、根据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因公司不存在横撑支柱采矿方式,所以将横撑支柱采矿内容进行了删除,并由技术部对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7、-180-5#矿房出矿巷、-230-3-1#矿房顶板现场安排人员对危矸进行了处理;8、由山东盛隆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平县建龙矿业有限公司梁林铁矿采空区治理方案》中设计对矿房底部出矿进路采用砌筑密闭墙封堵,所以目前采用的砖混砌筑结构符合设计要求;9、-277m至-255m安全出口已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及照明装置;10、已安排人员对-277m提升机滚筒边缘进行除锈处理,并定期安排人员采用细砂纸打磨方式除锈;11、主井变电所窗户已设置防护网,设置悬挂牌板标明了低压开关柜控制开关的用途,高压开关柜按要求设置了编号与设备标识牌;12、设备档案已填写了高压开关柜、更换后的储气罐资料,已更正了副井提升机设备档案的错误内容。
(五)山东盛鑫矿业有限公司(14项隐患已整改):1、顶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已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修订;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四部分非煤矿山GB39800.4-2020》修订;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已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4、15条规定制定;4、经检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已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进行修订;5、经检查,2022年4月28日以来的企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已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6、-220外水仓施工、各中段信号室等地点已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7、已出具副井罐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DHDFGLA 2022-056);已出具电力电缆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DHDFDLA 2022-254~257、SDHDFDLA 2022-258~260);8、已出具反风试验报告;9、井下-220水平部分巷道已设置避灾路线标识牌;10、井下-220m变电所干式变压器已设置闭锁装置;11、井下-220m中央泵房地面与水泵房入口处巷道底板高度已大于于0.5m;12、主提升机、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空压机、开关柜等设备已填写维护保养记录;13、井下-220m变电所低压开关柜内控制开关已标明用途,-220m中央变电所开关柜、主井提升机开关柜编号、设备标识牌设置齐全;14、-160运输巷分道口路标已设置在分巷口。
(六)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汶阳石膏矿(15项隐患已整改):1、2022年全员安全培训安排表已注明培训学时、考核方式;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已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四部分非煤矿山GB39800.4-2020》修订;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已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4、15条规定修订;4、混合井罐笼内逃生爬梯已长期设置在罐笼内;5、-160运输大巷局部轨道回流线开焊已重新焊接完成;6、西3410工作面凿岩机和铲运机的机体上的油污已清理干净;7、井下中央排水泵房主排水管路已除锈刷漆;8、井下中央变电所变压器处栅栏已固定牢固;9、调度室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断电、馈电异常记录已单独设置;10、矿井通风系统图风量已全部标注;11、3410西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多处三通已改为弯头,无漏风;12、3412密闭已挂牌编号管理;13、3410工作面迎头气体检测仪和矿井东回风巷硫化氢传感器悬挂已符合要求;14、主要通风机垂直门墙体已浇筑,不漏风;15、气体检测仪、自救器管理台账已更新;16、已出具通风系统检测、鉴定、风机性能检验报告。
(七)山东东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12项隐患已整改):1、-380中央变电所和水泵房防火沙数量已配足,已设置防火沙袋;2、已提供外包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在总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3、人员定位系统读卡误差已消除;4、-320水平两个采区变电所全部接地极已与接地干线连接;5、主井、副井已设置钢丝绳温感、压力、震动等在线监测装置;6、副井在-380中段已设置罐笼已设置允许提升人数和提升物料重量布告牌;7、已修订完善了主要通风机自控系统检查记录、增加了轴承温度记录等内容;8、矿井通风系统图中部分风量标注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9、-320西风井底风机硐室风门之间的杂物和淤泥积水已清理干净;10、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已完善;11、月度配风计划中已重新计算用风地点的风量,并附计算过程;12、-320主通风机风速、风压已重新校正,传感器现场显示数据与调度室数据误差以消除。
(八)山东鲁能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13项隐患已整改):1、1#井-45水平中段梯子间出入口杂物已清理;2、1#井-45水平中央变电所内配置线路检修用接地线,已设置高压防爆开关专用接地线;3、1#井-45水平中央泵房内接地极已更换处理,没有锈蚀;4、1#井斜井提升机闸瓦保护开关重新进新了调整,闸瓦间隙达到了1毫米,开关试验灵敏可靠,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的要求;5、-45水平井底车场顶板锚杆锚盘已除锈;6、主提升机、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等设备台账内容已完善,补充了维修记录等内容;7、供配电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中内容已绘制成一张整图;8、-45水平二石门三岔口路标标识已标注齐全;9、1506运输巷使用调度绞车安全设计已完善,补充了平向的调度绞车安全设计;绞车固定锚杆螺帽已固定;10、1506运输巷轨道已排查整修,接头间隙、高差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的要求;11、二石门一处密闭墙地点已填写规范;12、系统评估报告已补充完善了调度绞车评估内容;13、1506运输巷及下山风水管路,阀门与管路连接已按标准更换处理,已使用标准“U”卡。
三、问题处理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按照法定时限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复查的问题,以上单位均已整改完毕,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和复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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