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八月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2-08-02浏览量: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
(一)石油化工
辽宁大连石化“8·17”火灾事故
2017年8月17日,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14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原料泵发生泄漏着火,事故造成原料泵上部管廊及空冷器等部分设备损坏。事故直接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原料油泵驱动端轴承异常损坏,导致原料油泵剧烈振动,造成密封波纹管断裂,泵出口预热线断裂,引起油料泄漏着火。
(二)精细化学品
1、浙江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8·7”中毒窒息事故
2013年8月7日,浙江省宁波江宁化工有限公司正在施工的顺酐装置发生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分包商的3名无证射线检测作业人员违章进入顺酐反应器进行焊缝探伤作业,因与反应器连接的氮气管道未安全隔绝,气相侧操作员误开氮气管道阀门,将氮气通入反应器中,导致3人窒息死亡。
2、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
2015年8月31日,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爆炸事故发生前,该企业先后两次组织投料试车,均因为硝化机温度波动大、运行不稳定而被迫停止。事故发生当天,企业负责人在上述异常情况原因未查明的情况下,再次强行组织试车,在出现同样问题停止试车后,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导致起火并引发爆炸。由于后续装置还未完工,事故发生时有多个外来施工队伍在生产区内施工、住宿,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3、天津宜坤精细化工公司“8·7”爆炸事故
2006年8月7日,天津市宜坤精细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硝化车间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5号硝化反应釜滴加浓硫酸速度控制不当,使釜内化学反应热量迅速积聚,又未能及时进行冷却处理,导致5号硝化反应釜发生爆炸。爆炸的冲击力及碎片引起3号、4号、6号反应釜相继爆炸。
(三)化肥
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2”甲醇储罐爆炸事故
2008年8月2日,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储罐发生爆炸燃烧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2人受伤,6个储罐被毁。在甲醇罐惰性气体保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单位违规将精甲醇储罐顶部备用短节打开,与二氧化碳管道进行连接配管,管道另一端则延伸至罐外下部,造成罐体通过管道与大气连通,空气进入罐内。罐内甲醇-空气混合气体通过配管外泄,遇精甲醇罐旁违章动火作业的电焊火花,引起管口区域爆炸燃烧,并通过连通管道引发罐内甲醇-空气混合气体爆炸,罐底部被冲开,大量甲醇外泄、燃烧,致使附近5个储罐相继爆炸。
(四)制药
银川市永宁县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8·4”中毒事故
2011年8月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泵房污水管道阀门破裂,管道内硫化氢气体溢出,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泵房污水管道阀门突然破裂,当班班长听到异响后下去查看时昏倒,两名当班工人进入现场施救时昏倒,随后参与施救的人员分别出现不适反应。由于盲目施救,最终导致3人死亡。
(五)有机化工
湖北仙桃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8·3”闪爆事故
2020年8月3日,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镇的蓝化有机硅有限公司丁酮肟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44.18万元。事故原因是:操作工在清理分层塔内积液时,没有彻底将分层塔底部丁酮肟盐酸盐排放至萃取工序,导致大量丁酮肟盐酸盐随上层清液进入产品中和工序,进入1#静置槽继续反应,反应热量在静置槽中累积,静置槽没有温度监测及降温措施,超量的丁酮肟盐酸盐在相对密闭空间急剧分解放热,能量得不到有效释放,导致爆炸。
(六)无机化工
哈尔滨凯乐化学制品厂“8·5”爆炸事故
2011年8月5日,哈尔滨凯乐化学制品厂发生爆炸,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事发时,4名工作人员正在对亚氯酸钠及柠檬酸进行分装操作。分装过程中,亚氯酸钠固体遇到明火或其它点火源引起着火和燃爆,最终导致库内存放的桶装亚氯酸钠爆燃。
(七)煤化工
1、宁夏中卫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8·29”爆炸事故
2019年8月29日,中卫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2#煤气发生炉运行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煤气发生炉夹套锅炉严重缺水运行,违规操作补水,发生剧烈气化造成夹套锅炉爆炸,致使2#煤气发生炉炉体向上发生剧烈位移,煤气炉受顶部煤仓阻挡将加煤斗、加煤阀压至炉内,煤气炉回落至基座呈倾斜状,炉体顶部、底部钢板撕裂、部分设备附件呈分散状炸飞。
2、福建建瓯市金峰化工气体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
2019年8月31日,建瓯市金峰化工气体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期间,1名安全员与2名检修作业人员在对湿式乙炔气柜进行动火作业时,乙炔气柜发生闪爆造成3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峰化工雇佣无资质人员实施动火作业,作业前没有对气柜内乙炔气体进行置换排气和浓度检测,违章指挥动火作业,引起气柜内残余乙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闪爆。
(八)其他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起火,随后发生两次剧烈的爆炸,共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二、烟花爆竹事故案例
1、敖汉旗四家子镇保兴花炮厂“8·28”较大事故
2007年8月28日,敖汉旗四家子镇保兴花炮厂股东腾吉存违反规定,在1号工房用电焊机焊接砸节机,引燃存放在该工房内的约10公斤引火线,1号工房喷出的火焰引燃对面8号成品包装工房内的6万多个双响成品发生爆炸,继而引起用于砸节、成品包装、卷筒的其他7间工房(存有双响半成品、成品)相继燃烧,共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9间工房损毁。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管理十分混乱,严重违规组织生产,擅自在非危险生产区内进行砸节、成品包装等有药危险工序作业,擅自在非危险工房内违规且超量存放引火线、半成品和成品;二是工人严重违章作业,在存放有引火线的工房内进行焊接作业。
2、浏阳市百福烟花制造有限公司“8·29”较大事故
2007年8月29日,浏阳市百福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第29号工房(1栋3间,共19名工人)中间一间的一名工人在生产内径20mm的“火箭”产品(装效果药袋和发射药部件)时,操作用力过猛导致效果药燃爆,燃烧飞窜的“火箭”又引起附近的28号组装车间、27号化工原料库、31号药饼中转间发生燃烧和爆炸,27号化工原料库、31号药饼中转间全部倒塌,28号组装车间局部倒塌,共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导致这起事故伤亡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在C级工房从事A级工序(添装效果药包)作业;二是作业现场和药饼中转间超药量;三是化工原料库混存黑火药。
3、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卸甲坪乡乌溪沟村“8·17”火灾事故
2011年8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卸甲坪乡乌溪沟村(位于湖北省和湖南省交界地带)一村民家中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据当地政府调查,非法生产的组织者租用当地居民房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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