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4-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文字解读】泰应急发〔2024〕2号《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4-01-08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切实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程序,加强考试管理,提高培训考核质量,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特种作业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并造成群死群伤。近年来,由违规高处作业、电气焊引发的各类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以强有力执法监督,从严打击各类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内容
按照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培训、考核、聘用、登记、监管”全周期管理的原则,从6个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严厉打击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从严执法检查、落实量化考核、建立强制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全面加强对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推进培训考试过程严谨,学时达标,建档规范,结果可溯,依法查处各类涉证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不断畅通协同机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制贩假证等严重违法行为。
(二)坚决推进考培分离工作落地落实。自2024年1月1日起,严禁考试机构使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场地和设备组织考试;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在距离主城区较远的新泰、肥城、宁阳、东平设置4个理论考试点,并通过达标验收;对各考试点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强化管控措施,坚决贯彻落实“考培分离”。
(三)推进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网上信息登记。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设置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查询等功能模块,鼓励引导特种作业人员落实信息登记;将已完成信息登记的企业视为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聘用外来特种作业人员时,要登录系统查询是否进行信息登记,未登记的先登记再作业。
(四)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培训教师和考评员持证上岗要求。推动全市特种作业考评员和培训教师取得相应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2024年自7月1日起,禁止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考评和培训工作;通过“系统核查和突击检查”的方式,从严打击培训教师和考评员未持证上岗行为。
(五)全面落实实物设备考试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电工、焊工、高处、制冷空调、烟花爆竹等作业类别,以及灭火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创伤包扎、自救器等使用科目的实际操作考试,全部采用实物设备进行考试;培训机构同步落实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培训质量效果。
(六)其他工作要求。主要从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推动新考评标准宣贯落实,强化特种作业培训机构行业自律、有序健康发展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全市特种作业培训质量,为全市安全发展输出更多高质量的特种作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