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4-001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泰应急发〔2024〕11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03-04浏览量: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
现将《泰安市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泰安市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泰安市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
安全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推动落实工业气瓶充装、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强化气瓶动火作业环节的管理,市应急局建设了“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被应急管理部列为全国智慧应急“星火计划”项目,为做好系统推广应用,尽快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信息化手段全流程管理工业气瓶及瓶装气体,突出“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储存场所、气瓶使用环节”三个重点。按照“由内到外、逐步推广”的思路,先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的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推广系统应用。按照“边推广、边完善,边应用、边优化”的原则,持续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满足各级监管和各类企业管理的工作需求。
二、应用范围、预期目标
应用范围: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市工业气瓶充装、使用单位(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
预期目标:一是底数清,直观展示全市工业气瓶充装、使用单位,储存场所,气瓶种类、数量及动态位置,动火作业人员数量等。二是隐患明,动态展现各级检查和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情况,即时在线隐患情况。三是预警早,气瓶检测到期提前预警提醒,气瓶充装人员违章操作智能预警。四是管控准,动态更新在用气瓶、动火作业、动火作业票证办理情况。对企业绿码、黄码、红码动态管理,存在隐患变黄码,存在重大隐患变红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系统应用单位、时间安排、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部署。组织技术机构开展系统应用业务培训。
(二)推广实施阶段(2024年4月1日-4月30日)。气瓶充装单位完成系统数据对接;建立气瓶充装、运输、卸车交付、空瓶回收全流程系统应用工作机制;对接技术机构依托充装台现有视频监控制定气瓶充装环节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方案。气瓶使用单位(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瓶安码”张贴;气瓶存储管理人员、气瓶使用管理人员完成“泰安市智慧气瓶”APP安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推动充装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相关监管人员完成“瓶平安”微信小程序账号创建;相关业务科室建立系统日常应用制度。
(三)全面应用阶段(2024年5月1日起)。充装单位利用系统全流程管理气瓶;6月30日前完成充装台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实现气瓶充装环节自动监测预警。使用单位使用系统对气瓶储存场所(瓶库)开展日常巡查;对气瓶使用及动火作业安全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人员把系统作为加强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上系统巡查+线下现场核查”监管机制,熟练使用系统现场安全检查、对系统推送的预警信息进行核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8月1日起)。根据各级各单位使用发现的问题和需求,指导技术机构每月评估一次系统使用情况,不断优化系统设置。各县市区、功能区分别于9月30日前、12月15日前报系统应用工作总结。
四、任务清单
系统采取“一级部署、三级监管、四级应用”的模式,市应急局负责统一建设部署。按照“市级开发、属地推动、企业应用、辅助监管”的工作推进思路,具体任务清单如下:
(一)3月20日前,市应急局指导技术机构完成系统开发;印发推广应用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任务分工等;组织系统应用业务培训和工作部署会议。
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多种形式全面部署发动。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3月30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市应急局。
(二)4月15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督促气瓶充装单位与系统技术人员对接,及时调用系统数据接口,将工业气瓶档案、充装记录上传至系统。2、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对接技术机构依托充装台现有视频监控,制定气瓶充装环节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方案。3、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建立气瓶充装、运输、卸车交付、空瓶回收全流程系统应用工作机制。4、各县市区、功能区系统管理员完成所属监管人员“瓶平安”微信小程序账号创建。5、相关业务科室建立系统日常应用制度。
(三)4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需要督促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使用单位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维护地理位置(地图选点)、瓶库信息、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气焊气割证书信息、人脸照片及证书照片)、创建“泰安市智慧气瓶”APP账号、结合企业实际在系统录入本企业《气瓶储存场所安全检查表》和《气瓶使用安全确认检查表》等信息。前一项信息未完成维护将不能进入下一项进行维护。全部信息维护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用户“瓶安码”。2、各气体使用单位完成用户“瓶安码”申请、制作和现场张贴等工作。使用单位各级气瓶存储管理人员、气瓶使用管理人员完成手机“泰安市智慧气瓶”APP安装。
(四)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完成气瓶充装环节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技术机构提供有关技术参数,依托企业现有视频监控接入系统,由充装单位自主选择厂家购置AI分析设备,技术机构协助安装调试。
(五)5月1日起,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一是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做到:配送人员通过“泰安市智慧气瓶”APP扫气瓶编码后装车;到使用单位后,先扫用户“瓶安码”再扫气瓶编码卸车;空瓶回收时,先扫用户“瓶安码”,再扫气瓶装车。二是督促使用单位各级气瓶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各自的“泰安市智慧气瓶”APP账号扫描用户“瓶安码”,按照各自规定的检查频次,对照设定的《气瓶储存场所安全检查表》完成日常巡查工作。三是督促使用单位在气瓶每次使用(动火作业)前,气瓶使用管理人员使用各自的“泰安智慧气瓶”APP账号扫描用户“瓶安码”,对照设定的《气瓶使用安全确认检查表》完成气瓶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安全附件、现场安全措施、扫气瓶编码等信息确认工作。固定动火区连续动火作业的,每日动火前完成《气瓶使用安全确认检查表》确认1次,同时使用APP固定动火人脸识别功能完成动火人员人脸识别验证1次,不得超过24小时,每个气瓶使用前都需要完成上述操作。气瓶使用活动结束,无论空瓶入库还是实瓶入库都需要再扫气瓶编码,按照系统“空瓶入库、实瓶入库”选项确定气瓶流向。实施动火作业票证管理的区域动火时,按照动火作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使用APP上传动火作业票证和人脸识别验证方可动火。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全面应用泰安“瓶平安”监管小程序,入企检查时扫描用户“瓶安码”,通过系统设置的《气瓶安全检查表》对气瓶储存和使用(动火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并上传记录。对系统推送的报警信息进行现场核查,涉嫌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置。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工业气瓶数量多、应用范围广、流动性强、危险程度高。推广应用工业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加强工业气瓶安全管理,特别是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应急部列入全国智慧应急“星火计划”的一项任务。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系统推广应用,加强对工作推进的调度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完成。
(二)明确责任。市应急局科技和信息化科牵头工作的推进,对接技术机构根据业务需求不断优化系统。危化科、非煤矿山科、基础科负责督促指导各自行业企业的应用,将系统作为日常监管的手段,明确专人定期通过系统线上巡查有关企业工业气瓶和动火作业管理情况。危化科、非煤矿山科、基础科和执法支队监管执法人员应用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推动属地企业应用系统,负责推动充装单位配合技术机构完成数据对接和充装环节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负责将系统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定期调度。把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功能区的考核内容,市应急局按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要求,从系统后台调取数据,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作进度每月排名,每季度通报,重点内容包括:一是企业按时间完成注册情况、企业瓶库日常巡查情况、企业气瓶使用(动火作业)安全检查确认情况等;二是充装单位全流程扫码制度执行情况、AI智能分析报警改造情况、充装环节预警信息情况等;三是各级监管人员使用系统检查情况、预警信息及时处置情况、应用系统查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等。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将视情采取专项督导、公开通报、约谈等方式,确保全市工作进度。
(四)示范带动。各级在充装单位、使用单位推广应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树典型,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介绍、座谈研讨等方式,让企业之间互相学习借鉴,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和模块设置。市应急局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承办市级现场会的县市区将在当月考核中予以加分。同时,对进展缓慢、工作不配合的企业,各级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在企业没有应用系统前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帮助企业查改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五)持续优化。市应急局将根据各级各单位和企业的需求,不断优化系统内容,切实发挥系统应有作用,为全国试点积累经验。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注意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以及自身应用中的意见和需求,向市应急局或技术机构反馈。市应急局每月组织一次技术人员研判,持续优化系统。
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系统推广应用牵头科室、联系人。
市局科技和信息化科联系人:赵传强,电话:6991021,邮箱:tayjkjxx@163.com。
市局危化科联系人:张响,电话:6999511。
市局基础科联系人:田文海,电话:6993769。
市局非煤矿山科联系人:赵海豹,电话:6991741。
市局执法支队联系人:贾利,电话:6269556。
系统技术联系人:芮帅林,电话:18653157661。
《系统操作使用手册》和培训视频请在“泰山安全网”“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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