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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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泰安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问答式解读】泰安发〔2024〕12号 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第十六期):《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4-06-27浏览量:

为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了解应急管理政策,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系列宣传,以问答形式解读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在“泰山安全网”、“安如泰山”微信公众号开设“应急管理政策百问百答”栏目,并通过各媒体广泛宣传。本期内容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1、《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印发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纲领性文件,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矿山企业共同努力下,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矿山行业转型升级,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2、《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系统解决制约矿山安全发展的基础性根源性问题,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矿山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全市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是主要任务。在落实国家“24项重要举措”和省“25项主要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矿山实际,制定严格矿山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矿山依法治理6个方面26项主要任务。

三是强化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共治、严格落实奖惩4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市《实施意见》落地落实。

3、编制发布《实施意见》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答:《实施意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我市矿山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既坚持以往好的做法经验,又注重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举措,全链条压实责任,着力推动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实现“两个根本”,对进一步推动我市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实施意见》围绕“事前预防转型”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发力推动?

答:《实施意见》围绕“事前预防转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动态管理、超前治理,及时预警、迅速处置,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前。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提高规划质量,科学设置矿权,严格安全准入,着力避免先天不足。加快资源整合,推进升级改造,强化科技支撑,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超前治理灾害。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推动重大灾害分区管理、超前治理,实现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

三是实现监测预警。提升科技兴安、科技赋能、科技管理、科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矿山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加快露天矿边坡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入井人员唯一性检查技术应用,推广井下所有作业地点“无监控不作业”,实现从“人防”到与“技防”并重转变。

5、《实施意见》关于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什么重点举措?

答:《实施意见》在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方面,聚焦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提出了针对性举措:

一是强化企业全员全覆盖排查整治。强调矿山企业要定期开展全员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发挥每一位矿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企业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不能每次自查都只是发现一些小问题,要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敢于主动自查自改自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做到真查真改真消除。

二是强化隐患跟踪督办。强调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跟踪督办调查全链条排查整治机制,推动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保持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进一步压实矿山监管部门监督整改责任,着力推进重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保证查改质效。

三是强化隐患责任倒查。不仅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追究责任,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的企业,也要追究责任,就是要明确企业在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上的主体责任,激发企业主动查隐患的内生动力,体现了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理念。

6、《实施意见》关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有什么重点举措?

答:《实施意见》主要从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保障安全投入等5个方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7、《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有什么重点举措?

答:《实施意见》明确矿山属地党政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下井检查1次。建立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认真落实领导包保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包保领导每季度至少到地下矿山井下、露天矿山现场督导检查1次,研究解决包保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8、如何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答:分别明确了任务落实责任单位,采取四项措施,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落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时限,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社会共治,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积极性;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成绩突出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

相关文件:泰安发〔2024〕1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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