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专题部署会议召开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4-07-11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函〔2024〕32号)要求,推动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7月10日,市安委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排查整治专题部署会。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三级调研员赵方惠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泰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省内外非法违法“小化工”事故情况,传达了省政府安委办有关要求,明确了排查整治的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非法违法“小化工”企业工艺技术落后、未经正规设计、生产管理混乱、人员素质差、应急水平低下,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甚至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危害巨大。各级各部门要保持清醒,凝聚共识,深刻认识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的背景,深刻汲取菏泽鄄城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火灾事故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承担起部门监管责任。
会议强调,网信、公安、自规、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和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条线联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发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水电信息监测、舆情监测等方面作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异常生产经营行为监测管控,加大溯源追查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联席会议制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加强沟通,强化信息共享,努力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要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将有奖举报作为强力整治举措,畅通便捷高效的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响应的核查机制,兑现顶格标准的举报奖励,做到有举必查、查实重奖、责任必究。要紧盯重点全面排查,对全市域各类企业、各个闲置场地厂房仔细摸排、“清仓见底”,既查化工企业,也查“厂中厂”、闲置厂房;既查企业的生产车间,也查企业的储存仓库;既查生产环节,也查流通、销售等环节,全面掌握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环保是否通过验收等情况,确保排查全链条、问题大起底。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等区域,深入排查长期闲置厂房、车间、院落、自建房等重点部位,依法采取断水、断电、安装监控和无人机巡查等措施,阻断非法违法行为滋生空间,让非法违法“小化工”无处安身、无处躲藏。要强化源头管控,从严加强化工反应装置、设施、设备生产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和厂房设备出租方“三类主体”监管,源头杜绝向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售危险化学品生产资料,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买卖双方责任,严防装置设备和原材料等流入非法生产经营者手中。要严格严肃执法,坚持依法治安,铁腕执法,要坚持与执法同行,与专家同行。对于非法违法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要顶格处理。在依法关闭的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要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做到一地有案件,全市受警示。要营造强大宣传态势,各部门要通过本系统微信群、公众号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普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的严重危害和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的严重后果,深入宣贯有奖举报政策,劝诫群众不要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让非法违法“小化工”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下一步,市安委办将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将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贯穿于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推进落实,确保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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