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关注热点|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
来源:应急管理部发布日期:2025-05-15浏览量:
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储、运输或使用不当易引发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根据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留言显示,广大网民也十分关注我国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问题,以下是重点关注问题及解答:
1.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是哪个版本?
答:2022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公告(2022年第8号)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仅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其实施指南中涉及柴油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现行版本仍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答:按《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等相关规章和文件要求执行。
3.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资质是如何要求的?
答:请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中,取得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等级,并符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4.企业涉及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及液化石油气的分装,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以及是否需要试生产环节。
答: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城镇燃气经营活动不适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试生产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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