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圆满结束

来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5-05-22浏览量: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7日至5月21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此次执法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正常生产、基建、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岩盐矿山,部分非煤矿山地质勘探企业。检查依据为省应急厅《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重点聚焦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是否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存在“七假五超四不三瞒三违两包”行为。

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局执法支队、非煤矿山监管科共同组织,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采取市、县联合执法形式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一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执法检查责任制度,防止检查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按照亮证、召开启动会、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内部沟通会、召开反馈会、下达相关执法文书的程序实施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通过省执法平台制作相关执法文书;三是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采取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方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58家(61个矿区),累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459项,主要包括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强制性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等安全隐患和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有关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此次专项检查企业数量多、专业力量强、时间跨度长,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和问题,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也为非煤矿山企业敲响了安全警钟,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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