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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阳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结果的公示

来源:网站管理发布日期:2025-05-27浏览量: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及省、市退出消防员安置相关政策规定,我县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需转岗安置人员3名。现对宁阳县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及排序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宁阳县应急管理局、宁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反映并提出书面申请。

2024年12月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伍时间

工作单位

消防救援衔

拟安置地

赋分

1

孙先明

1991.08

2008.12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一级消防士

泰安市宁阳县

94

2

罗  争

1994.11

2011.12

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级消防士

泰安市宁阳县

69.75

3

刘  莹

1990.07

2007.12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一级消防士

泰安市宁阳县

63.708

联系电话:0538--5617071(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0538--5632412(宁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宁阳县应急管理局

宁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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