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在泰安举办
来源: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日期:2025-09-22浏览量:
9月20日-21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在泰安举办。本次培训涵盖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析、执法实务案例研讨等核心内容,旨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和执法效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体伟、安全基础司副处长栾龙龙到会指导并专题授课;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凡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孟凡志指出,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是行政执法体系中的重要专业化分支,事关行业健康发展、安全生产底线和矿工生命安全。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着力提升执法质效,保持了高压严管态势。但面对衰老矿井多、灾害严重的现实状况,监管效能和执法穿透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不足的问题,亟须通过系统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孟凡志强调,《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主体规章,是煤矿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精准识别重大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关键工具。本次培训专门设置解读环节,邀请参与起草编纂工作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领导进行权威讲解,有助于执法人员精准把握标准,夯实执法理论基础。
孟凡志要求,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有关涉企行政检查的各项制度,在提升监管执法质效上持续用力。一是要科学统筹检查计划。既要精准把控执法频次,杜绝过度检查,又要聚焦重点矿山,严肃查处隐蔽工作面、监控系统数据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健全部门间联合会商、联合检查、信息共享闭环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三是要加强帮扶指导服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决摒弃“以罚代管”思维,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审计式”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点、堵点。四是要强化执法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全流程监管体系,重点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证据采集、申辩听证等关键环节,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全力维护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

全省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骨干共计1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我局张元帅同志以《提升执法质效 保障安全生产》为题在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题授课。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