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0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关于《关于深化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2-16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202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全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日前,泰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基层应急管理队伍是我国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管理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号)、《202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适应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发挥好行政执法的利剑高悬作用,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保驾护航,市应急局对深化应急管理执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二、决策依据
《202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及市领导历次安全生产会议有关讲话要求。
三、出台目的
以“严执法、抓常规、重奖励”为总纲领,突出“严”的总基调,形成全市行政执法“一盘棋”、打非治违“一条线”,为主管和直接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贡献执法力量。
四、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含严执法、抓常规、重奖励三部分重点内容。
第一部分为严执法。确定了跟进事故处罚、加大关停力度、实施“一案双罚”、分类重点执法、严处隐患屡发、聚焦现场隐患、提级办理要案、实施联合惩戒、落实行刑衔接等九项执法重点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抓常规。以落实省级《202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为前提,明确了九项执法重点和工作目标,通过细化围绕计划执法、聚焦考核执法、提升效能执法、创新方式执法、拓展领域执法等五项推进的具体举措,将深化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落实落地。
第三部分为重奖励。从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定期通报奖励情况、推动企业内部奖励、优先重用安全人才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确保深化工作顺利开展的具体保障措施。
相关文件: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应急发〔2023〕3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