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 11370900004313055X/2023-001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应急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解读 |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3-06-02浏览量:
泰安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
问:1、能谈一谈《通知》的起草背景和过程吗?
答:2023年4月14日,省应急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39号),督促引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开展事故预防等风险减量服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工作,市应急局联合工信局等其他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通知》,经过反复修改,形成《通知(征求意见稿)》,于5月10日至12日向市工信局、市住建局等7个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除部分意见与事故预防工作要求不符没有采纳外,全部予以采纳,没有采纳的,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结合各部门、单位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通知》。
问:2、《通知》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通知》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
(一)明确了事故预防服务2023年工作目标。
(二)明确了工作原则。加强事故预防服务坚持预防为主、双向发力、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明确工作职责。对涉及的应急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安责险承保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四)规范预防服务工作。一是明确了服务内容。二是加强技术支撑。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四是严格费用管理。五是严肃问题整改。六是强化合同约束。七是加强效能评估。
(五)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从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出发,要求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安责险投保及事故预防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