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370900004313055X/2024-001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解读

【文字解读】泰应急发〔2024〕19号《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作者:发布日期:2024-07-04浏览量:

为系统治理安全资格证书涉假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应急厅、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应急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法院和检察院等7部门,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了《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因从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违规作业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尽管相关部门多次予以打击,但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问题极易死灰复燃,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重大事故隐患,严重扰乱安全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方案内容,结合泰安市实际,市应急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公安局等部门制定了《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三、阶段划分及重点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共划分为3个阶段,具体安排了6项重点任务。

一是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7月底前)。区分用工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考试点)三个主体。用工企业要全面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通过应急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官方门户网站和平台核验证书真伪,并加强排查问题整改和线索移交;培训机构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考试机构(考试点)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治理整顿阶段(2024年7月至11月底)。主要从强化监管执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格立案查处、曝光典型案例等四个方面,对应急、住建、市场监管、能源、网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2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治本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密切各部门分工协作,不断形成治理行动工作合力;严格监督执法,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查处,强化行刑衔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证;加强情况调度,定期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强化推进措施。

  相关文件:泰应急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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