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13055X/2024-001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泰应急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07-04浏览量:

各县市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网信办、公安局(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能源(煤矿)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现将《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474

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

   

 

为系统治理安全资格证书涉假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472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4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工作安排

(一)深入自查自改(2024年7月底前)。

1.用工企业自查自改。各行业领域用工企业要全面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x.mem.gov.cn、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址https://zlag.mohurdgov.cn、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等核验证书真伪。

为方便用工企业对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排查,省应急厅开发了齐鲁安特小程序,可通过爱山东”APP、微信小程序或山东应急微信公众号查找并登录齐鲁安特,即可核验证书真伪;推动企业通过齐鲁安特电脑端(省应急厅网站http://www.sdaj.gov.cn/ETC/TZDJ/index)注册并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完成注册登记的视为已依规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鼓励在山东省境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持证人员主动在“齐鲁安特”小程序登记,作为企业用工查询和推荐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核查,请登录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网址:(https://117.73.255.95:8081/const/index)核验。

对自查出的假证问题,用工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将假证线索及时向法定发证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2.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要督促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轮自查自改。培训机构要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考试机构考试点要排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督促培训、考试机构制定整改计划,及时整改。

(二)严格治理整顿(2024年7月至11月底)

1.强化监管执法。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要建立落实逢查必检证书制度,共享部门证书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假冒证书进行比对筛查,及时发现假证问题线索。要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对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的检查,要采取核验基本条件、调看监控视频、学员电话回访、核对培训考试档案等方式,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不满足基本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要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违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根据发证部门要求及时清理下架虚假营销、涉嫌假证有关信息,并通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等方式对平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关键词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监测,提供线索供有关部门筛选甄别,并对有关部门确认为虚假的依法进行查处。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并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立案查处。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证,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验,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以及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嫌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部门商请协助的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执法联动。检察机关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会商研判,依法提前介入各类涉假冒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刑事案件,确保案件质效。人民法院要对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审判。

4.曝光典型案例。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以案释法,通过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梳理筛选出一批典型案例,针对无证上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等问题,采取一类一通报”“一季度一通报的方式在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增强通报曝光的针对性、警示性和威慑力,深化警示震慑效应。

(三)全面总结提升(2024年12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治本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部门监管执法、网络空间治理、立案查处、案例曝光等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市应急局牵头成立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见附件1),在市应急局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负责全市专项治理统筹协调、联络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也要参照市里模式成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功能区)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市级也将参照省里模式适时组织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抽查各县市区(功能区)、各部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和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培训考试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等关口,坚决遏制假证危害。对企业、培训考试机构自查发现、已经整改并按规定报告的假证等问题,可不再实施行政处罚。对自查未发现、应改未改、未按规定报告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坚持零容忍,铁腕整治、严厉处罚。要强化行刑衔接,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形成强力震慑。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假证危害、证书查询方式等宣传,将其纳入2024年安全宣传五进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证。要在各自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辟投诉举报窗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投诉举报窗口和举报电话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五)加强情况调度。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作机制办公室、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情况调度,定期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强化推进措施。请各县市区(功能区)工作机制办公室于202475日前报送工作机制负责人、联络员名单;710日、820日、1020日、122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典型案例;202512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市工作机制办公室联络员及电话:田文海,6993769

电子邮箱:tagksm@163.com

 附件:1.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2.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

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

召  集 潘吉民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召集人:李爱霞  住建局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海兵  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科长   

      员: 李    市委网信办网络信息化科副科长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党总支委员

           行动大队大队长

王凌强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赵文涛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二、办公室

  人:许文峰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专班成员:张延国  市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人

孙新贺  市应急局煤矿安全监管科科长

邢仲浩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科长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

马恒凯 市住建局行业安全管理科副科长

孙继猛  市市场监管局特监科科员

宁剑飞  委网信办网络舆情与应急管理科科员  

翟红军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级警长

屈玉涛  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媛媛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员:田文海  市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副科长

    话:699376918553863111


  

附件2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对企业执法检查情况

网络空间治理情况

立案查处情况

开展执法检查的企业数量

(家)

查出无证、假证人员数量(人)

查出企业问题总数

(项)

限期整改的企业数量

(家)

停业整顿的企业数量

(家)

罚款金额

(万元)

完成整改的问题数量

(项)

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数量(项)

查出假冒政府网站平台数量(个)

清理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违法违规信息数量(项)

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数量(项)

公安机关查处的涉假证案件数量(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涉假证案件数量(件)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假证案件数量(件、人)

人民法院审判假证案数量(件)

1
















2
















...
















备注:710日、825日、1025日、1225日前报送上2个月的进展情况。





  相关解读:《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泰应急发〔2024〕19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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